事实上,在过去五次大选中有两次,胜出一方的选民绝对票数是少于对手的。2016年,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的选民得票率比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少将近300万张,但是由于选举人团给了他大多数的选举人票,特朗普当选了总统。
距离美国的总统选举还有不到100天,全民投票将决定新一届美国总统人选;但是,在公众投票当中得票最多者未必就是最后的胜者。
这是因为,美国总统并非直接由选民一人一票选出的,真正决定胜负是所谓的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制度。
2016年,希拉里·克林顿的支持者在大选之夜观看结果
美国大选其实是选什么?
在总统选举当中,美国人到票站投下一票时,他们投选的其实是由一组官员组成的选举人团。
这个词组当中的“团(college)”就是指有着共同任务的一组人,而这些人就是选举人,他们的任务就是选择总统和副总统。
选举人团每四年聚集一次,时间是在选举日的几个星期之后,这是他们完成这个任务的方式。
选举人团是如何运作的?
每个州的选举人数量大致上反映该州的人口规模。
全美国总共有538个选举人。
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人最多——有55个——而一些人口稀少的州份,比如怀俄明、阿拉斯加和北达科他(还有华盛顿特区)等,选举人数量可以少至三个。
每个选举人代表一张选举人票,而总统候选人需要赢得选举人票中的大多数——即270张选举人票或以上——才能当选总统。
通常来说,各州会将所有的选举人票都投给在该州的选民投票中胜出的人。
举个例子,假如共和党候选人在得克萨斯州的全民投票中赢得50.1%的票数,那他就会获得该州的全部38张选举人票。
只有两个州(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会依据每个候选人在本州内的投票中得票的比例来分配选举人票。
这就是为什么总统候选人的主要目标是那些特定的“摇摆州份”——就是那些双方均有可能在全民投票中胜出的州——而不是想在全国赢得尽可能多的选民票。
每赢得一个州,就会令他们离270张选举人票的目标更近一步。
赢得公众绝对票数却无法当选总统
这是有可能的。
候选人可能在全国的选民当中得到最多人的支持,但是仍然无法赢得足够多的州份而获得270张选举人票。
事实上,在过去五次大选中有两次,胜出一方的选民绝对票数是少于对手的。
2016年,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的选民得票率比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少将近300万张,但是由于选举人团给了他大多数的选举人票,特朗普当选了总统。
2000年,乔治·w·布什(george w bush)赢得了271张选举人票,但是其实民主党候选人阿尔·戈尔(al gore)在全民投票中的得票比他多50多万。
除上述两次之外,历史上只有另外三位美国总统是在没有赢得全民绝对票数的情形之下当选。他们分别是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卢瑟福德·b·海耶斯(rutherford b hayes)和本杰明·哈里森(benjamin harrison),均是19世纪的美国总统。
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选举制度?
在美国宪法于1787年起草时,全国公投选举总统在实际操作上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这个国家的幅员之大以及通讯的困难。
与此同时,人们对于允许由首都华盛顿特区的立法者选择总统的办法也不大支持。
于是,宪法的框架制定者就建立了选举人团制度,由每个州选择选举人。
较小的州更支持这个制度,因为比起全国性的全民投票,选举人团制度在决定谁当总统这件事上给了他们更多的发声机会。
选举人团制度也受到了当时奴隶人口占比相当大的南方州份的支持。虽然奴隶不能投票,但是他们也会被算在美国的人口统计当中(每个奴隶被算作五分之三个人)。
由于选举人票的分配是由每个州的人口统计决定的,所以这样南方州份在总统选举中的影响力,就会比直接公投所能够给予他们的更大。
选举人一定要投票给选民投票中的胜者吗?
在一些州份,选举人可能投票给他们喜欢的任何候选人,而不用理会选民支持谁。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选举人几乎总是会将票投给在本州赢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
如果某个选举人投的票与该州选民投出的总统人选有冲突,选举人就会被称作“失信选举人(faithless elector)”。2016年,有7张选举人票是以这种方式抽出的,但是从来没有选举结果因为失信选举人而发生改变。
如果没有候选人赢得大多数怎么办?
如果没有候选人取得270张选举人票,众议院(即下议院)将会投票选出总统。
这在历史上只发生过一次。1824年大选中的选举人票由四名总统候选人摊分,于是没有人赢得大多数。
如今的美国政治体制已经由两大党派占据,这种事在现今已不太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