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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能够安全到达目的地,大多数人也只能以难民的身份临时居住在他国的难民营里,生存状况很不乐观。以接纳罗兴伽难民最多的孟加拉国为例,虽然联合国难民署一直在为罗兴伽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但是,因为罗兴伽难民数量庞大、孟加拉国经济条件不佳等原因,罗兴伽难民营依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粮食供应不足,导致很多难民营养不良;药品供应短缺,难民的健康和医疗得不到保证;难民营治安混乱,难民的人身安全存在隐患;为难民营供给的水只能满足难民的最低需求(每人每日25升水);难民营里已没有空间建立新的公共厕所,导致公共卫生存在较多隐患;在2007年以前,难民们一直住在临时棚屋中,这些房屋好几年才修缮一次,经常漏雨漏风;难民被政府限制在难民营中,并禁止他们在难民营外寻求雇用或进行其他的活动,行动自由受到限制。
4结语:后殖民时期民族问题的形成条件
历史上,缅甸统治罗兴伽人的时间要远远短于英国,因此,罗兴伽人更认同于英国,在关键的历史节点上,罗兴伽人没能顺应历史潮流跟随缅甸民众做出正确选择,不但在二战期间曾跟随英国人撤退到孟加拉国,还在缅甸获得独立以前向英国提出单独划分穆斯林领地的要求,其“背信弃义”的行为没有得到缅甸社会的包容和原谅,最终被认为是英国殖民时期从孟加拉的吉大港进入缅甸的非法移民,这便是罗兴伽问题的根源所在;缅甸独立以后,罗兴伽人一直坚持武装斗争,试图从缅甸分离出去,对此,缅甸政府一律予以严厉的打击和镇压,之后,伴随而来的便是新一轮的更为严厉的限制政策及措施的颁布和实施,在和罗兴伽人进行多番对抗之后,缅甸政府最终直接从法律层面剥夺了罗兴伽人的公民身份,致使罗兴伽人沦为无国籍人员,然后对罗兴伽人的自由流动、婚姻、人口出生、翻修和重建清真寺,以及日常生活的许多方面进行严格的限制,近年来,缅甸民众(特别是若开邦的佛教徒)也开始容纳不下罗兴伽人的存在,双方时常爆发冲突,至此,在罗兴伽人与缅甸政府、民众之间已经形成了矛盾难以调和的局面,这便是罗兴伽问题的整个形成过程;目前,罗兴伽人已经走到了“众叛亲离”的地步,处境极为艰难,生活难以为继,甚至有部分罗兴伽人已经开始认为唯有反抗方能自救,也许现在罗兴伽人暂时没有能力和缅甸政府进行对抗,但是,一场规模空前的反抗运动或许正在酝酿当中,罗兴伽问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缅甸罗兴伽人问题表明,殖民者为维护其殖民统治而采取的强化族群边界、搅动政治力量对峙等殖民政策,埋下了前殖民地国家或地区长期陷于民族对立和民族仇恨的种子;在反抗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独立建国的过程中,殖民地政治精英无疑会举起民族主义的旗帜组织社会动员和民族解放运动,从而培育出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并突显族群边界;在获得民族解放和独立建国之后,倘若不能全面地“去殖民化”,仅仅满足于从殖民者手中夺回统治权,忽视殖民主义意识形态的清除与平等民族关系的建设,甚至自觉或不自觉地继承殖民主义的历史和精神遗产,纠缠于殖民地时期民族之间的历史恩怨、推行大民族中心主义和民族排斥政策,那么殖民者埋下的民族仇恨种子就拥有了生根发芽的环境和生长出后殖民地民族问题的条件,民族对立和民族冲突就难以消解,民族和解与国家和平就难以实现。
(原标题:后殖民时期民族问题的形成——以缅甸罗兴伽人问题为中心的讨论;注释略)
在中缅边境地区调查时,一群特殊的缅甸商人群体引起我们的关注:从体质特征上看,他们的肤色略黑于边境上大多数缅甸人,与我们印象中的印度人相似;从跨国流动的方式上看,他们不是以劳工或通婚的途径而来,而是从事经营玉石等商业活动;从宗教信仰上看,他们与来往于中缅边境的缅甸人不同,不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大乘佛教或基督教,而是信仰伊斯兰教。于是,我们决定以这一特殊的缅甸人为研究对象,想方设法接近他们。经过一番周折与努力,他们终于接纳了我们,我们知道他们被称为“罗兴伽人”(rohingya),也被称为“阿拉干人”(arakanese)。
随着调查的逐渐深入以及文献查阅,他们的面貌逐渐清晰起来。罗兴伽人是一个跨国的穆斯林族群,2013年总人口约280多万,其中约133万人居住在缅甸,主要聚居地为与孟加拉国交界的若开邦;其余约150万人居住在孟加拉国、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等国家。在缅甸,罗兴伽人是一个遭受排斥的群体,大部分人未能获得公民身份,不享有公民应有的权利,被征收重税,土地随意被没收,房屋被强制拆迁,承担修筑公路和军营的任务却得不到任何报酬,就连婚姻自由都受到当地军事管理当局的严重干涉,致使成千上万的罗兴伽人逃离家园涌向周边国家,给孟加拉国、泰国等周边国家造成巨大压力,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切,并成为联合国难以解决的难题。
那么,罗兴伽问题形成的根源是什么呢?检索已有的学术论文和媒体报道后,仍未能得到具有说服力的解释。有鉴于此,本文拟从后殖民理论的视角,重新梳理罗兴伽问题形成的历史根源和现代表达。
1殖民主义埋下的祸根:移民、族群边界与英日战争
缅甸于11世纪建立起统一国家,但并未形成中央集权统治,不同区域、不同族群之间并存着各不相同、互不领属的政治经济体系和治理模式。从1824年到1885年,英国殖民者先后发动了三次英缅战争,将缅甸全境逐步纳入其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军队击败了驻缅英军于1942年5月占领缅甸,直到1945年日本天皇下达投降诏书后撤出,缅甸才重新回到英国的控制之下。在昂山将军(gen.aungsan)等领导的民族独立运动的压力下,英国议会于1948年1月4日正式承认缅甸脱离英联邦,随后缅甸正式建国。
在缅甸被纳入殖民地和摆脱殖民地的过程中,罗兴伽人与缅人之间结下了宿仇。
(一)英国殖民者吞并缅甸的阶段性和移入缅甸的印度穆斯林
罗兴伽人聚居于缅甸北部的阿拉干地区即现在的若开邦。该地区与现孟加拉国接壤,而现孟加拉国原为东巴基斯坦,曾是英属印度的一部分,印巴分治时,东巴基斯坦选择加入巴基斯坦,1971年,东巴基斯坦独立为孟加拉国。
英国殖民者早在17世纪开始对印度殖民,于1600年成立了英国东印度公司,逐渐由经营商业向军事、司法、政治等各个领域扩张,至1849年东印度公司控制了全印三分之二地区和四分之三人口,并逐渐建立起自己的一套行政管理体系,进而在1774年设立驻孟加拉总督,完成了对印度的全面控制。之后,以印度为支点逐步向周边国家扩张,与印度接壤而资源丰富的缅甸成为东印度公司的首选目标。
1824年,英缅两国因辛麻漂岛而爆发第一次英缅战争,其结果是缅甸战败并于1826年与英国签订了《扬达波条约》将若开地区和德林达依海岸划归英国管辖,并由孟加拉总督管理。英国殖民者为了扩大若开地区的耕地面积而于1836年颁布《授地法》。随着土地的大规模开发,产生了巨大的劳动力需求,吉大港的孟加拉人、马德亚的苏亚迪人开始大批进入若开,致使若开的穆斯林人口骤增。之后,英国殖民者在1852年和1885年分别发动了第二次对缅战争和第三次对缅战争,最终占领了整个缅甸,采取“以印治缅”的政策,把缅甸列为英属印度殖民统治的一个省。缅甸被殖民的阶段性过程,使英殖民者把缅甸划分成“前线地区”和“缅甸本土”两个不同的区域,第一次英缅战争掠夺的若开等地被列为“前线地区”,而缅人居住的区域大部分被列入“缅甸本土”,并对两个区域实行不同的政策和管理,在罗兴伽人等少数民族与缅人之间建立起一道无形的栅栏,留下了缅人视罗兴伽人为“异己”和罗兴伽人视缅甸为“异邦”的认同危机阴影。
1935年8月,英国议会批准了《缅甸组织法》,规定缅甸从1937年4月1日起与印度分治,成为英国直接管辖的殖民地,同时取消缅甸既受英属印度统治又受英国统治的“二元制”模式。这标志着缅甸脱离英属印度管理而成为英国直辖殖民地,缅印之间的边境管理提上议事日程.1935年,印度领导人萨嘎和缅方政府领导格隆吴梭提前签署了《出入境协议》,然而协议签订之后却拖延了3年都没有执行。吉大港(孟加拉的一个港口)地区的印度人趁机大规模迁徙到若开的孟都和布帝洞一带,致使该地区的村庄数量猛增了2至3倍,挤压了原住民的生存空间。由此,在有些缅人的眼中,罗兴伽人是外来移民,甚至就把他们视为殖民者的同党或者就是殖民者。
(二)英殖民者建构的族群边界和民族矛盾
在殖民地时期,英殖民当局有意无意地建构起罗兴伽人与缅甸其他族群的边界。殖民者没有把罗兴伽人视为缅甸的一个民族或族群,而是将其当作英属印度的孟加拉人或吉大港人。殖民地当局根据宗教信仰来界定人们的身份,这意味着宗教信仰不允许有“未知”或“不确定”一类的划分,于是若开人口就被单纯地划分为穆斯林与佛教徒。殖民时期以来移居若开的穆斯林被英国殖民当局称为“吉大港人”,这种增强穆斯林和佛教徒自身宗教认同的举措却成为两者相互对抗的借口。在英国人于1933年出版的民族调查结果中,缅甸的135个民族中就没有罗兴伽人,只是将其作为英属印度的孟加拉穆斯林。
不仅如此,殖民当局还有意地挑起民族对立。在1938年(即缅甸历法1300年)至1939年,“缅人协会”发动并组织了仁安羌和稍埠石油工人大罢工和“饥饿进军”、反穆斯林运动以及学生抗议运动等一系列反对英国殖民者的民族主义运动,史称“1300年运动”,威胁到英国的殖民统治。为了转移“1300年运动”的注意力,殖民统治者策划了印度人和缅甸人之间的冲突,迫使若开人离开其家园而游离到其他地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不断有大批印度人逃到若开地区。在此期间,印度移民与若开人处于持续对峙状态,冲突时有发生。后来,日本入侵缅甸,英军节节败退,英军在撤退中就将部分武器送给包括非缅甸人的难民,以便让他们在战乱期间能进行自我保护。
(三)在英日缅甸战争中缅人与罗兴伽人的不同立场
1942年日本入侵缅甸,在缅甸大地上与英国殖民者展开了争夺战,使缅甸的局势更为复杂。一方是先到的老牌殖民主义英国,另一方是新兴的亚洲殖民主义日本。缅甸的各股政治力量、各个民族或族群面临着选择——或借助日本的力量赶走英国殖民者并实现独立建国,或继续跟随英国殖民者而成为其抵御日本侵略和反对缅甸民族主义运动的力量。反对英国殖民统治、谋求民族运动的一批缅甸精英人物选择借助日本的力量反对英国殖民统治并获得缅甸独立的道路。昂山将军在日本的支持下,组建了“缅甸独立义勇军”,并多次率领该支武装参加日军对英军的战斗。1942年5月,日军占领缅甸后成立了以巴莫为首的缅甸执行政府,宣布缅甸脱离英国统治。1943年,巴莫与昂山等人受邀访问日本,回国重组缅甸傀儡政府,昂山担任国防部长。直到1944年日军在战场节节败退,昂山才开始转向支持美英的同盟国一方,并组织“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以对抗日军。
罗兴伽人与克伦人等基于自身利益和政治理念选择了继续站在英国殖民者一边,成为日本侵略者和包括缅人在内的缅甸民族主义运动的对立面。日本入侵缅甸后,若开北部成为宗教对立和种族冲突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从有效占领若开并使之成为入侵印度的支撑开始,日本军队就极力拉拢若开的佛教徒,用日式武器武装“若开爱国武装”(thepatriotarakanforce),并利用该部队打败了英国军队。随即英国人如法炮制,于1942年4月组织吉大港穆斯林成立了名曰“第五纵队”(forcev),对“若开爱国武装”发起了反击。第五纵队的攻击对象不是日军,而是若开当地佛教徒和佛教场所,所有布帝洞佛教遗迹均遭到第五纵队的彻底毁灭。在英国军队不断败退的间隙,约有8万罗兴伽人跟随英国军队撤退到孟加拉。
从1944年1月日本军队投降撤出、英国人重新统治缅甸至缅甸独立建国之前,若开的穆斯林与佛教徒之间的冲突一直在继续。居住在若开北部布帝洞、孟都地区的罗兴伽人要求把他们的聚居区单独划分为穆斯林领地,还组建了由尕辛率领的武装部队控制了若开北部。在英国同意缅甸独立之时,罗兴伽人提出与英国单独谈判的要求,但未能获准。尽管罗兴伽人建立穆斯林领地的要求未能实现,但在罗兴伽人心中已滋生出想要从缅甸分离出去的念想,而在缅人心中则埋下怀疑其忠诚性的种子,乃至于昂山将军与缅甸各民族的代表签署《彬龙协议》时没有邀请曾经站在英国一方的罗兴伽人、克伦人和孟人等。
2殖民主义的精神遗产:殖民地民族主义
亚非的许多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摆脱殖民统治而独立建国的国家,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矛盾现象:在殖民统治期间,民族主义成为一批精英阶层的意识形态和动员民众的政治资源,民族主义者是推翻殖民统治、争取民族解放的核心政治力量,此时的民族主义指向是殖民者;然而,在殖民地获得独立之后,许多亚非独立国家又兴起了一种新的民族主义,以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为基础形成各种形式的种族歧视、民族排斥、民族分离运动甚至种族冲突、民族矛盾而内乱不断,此时的民族主义的指向是国内作为“他者”的种族、族群或民族。
纵观缅甸独立至今近70年的历史,贯穿着一条主线就是既与殖民主义相对立却又一脉相袭的民族主义政治理念、制度安排和社会舆论。
(一)民族和解的失败与大缅族主义国家结构的形成
在缅甸民族解放运动和独立建国过程中,民族和解成为决定政治理念合法性和政治实践可能性的关键因素,也是英国同意缅甸退出英联邦的前提条件。
昂山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努力推进各民族的联合以实现建立统一的缅甸联邦或联盟的目标。他说:“在我看来……世界上的每一个民族都应发展与其全体福利相一致的民族主义,而不论其民族、宗教、阶级和性别。这就是我们的民族主义。”“山区人民可以用任何他们认为好的方式管理他们自己的地区,缅族人不会干预他们的内部行政事务。”因此,他按照与英国政府签订的《昂山—艾德礼协定》关于承认边区少数民族在“自愿同意”的基础上与缅甸本土统一的承诺,1947年2月9日至12日在掸邦彬龙镇与部分缅甸少数民族代表的会议上通过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彬龙协议》,形成了允许少数民族地区享有充分自治、缅甸联邦对边疆地区须提供财务援助、各少数民族地区享有民主国家的各项公民权利与特权等条款。昂山的建国理念在1947年9月24日通过的《缅甸联邦宪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确定了联邦制的政体、明确成立少数民族邦的条件、要求必须承认少数民族在民族、语言、文化、历史传统等方面与主体民族有差别,而且第十一章专门规定必须承认少数民族作为人的权利、与民族习俗有关的权利、文化权和自由交往权、派合适代表参加立法委员会等4项权利,并对各项权利做出详细解释。
然而,昂山1947年7月19日被刺杀后,以吴努为首的缅甸中央政府及其后的军人政府完全抛弃了《彬龙协议》和《缅甸联邦宪法》的理念和规定,千方百计限制、削弱、取缔或收回各少数民族的权利,不仅不兑现向各少数民族承诺的权利,反而实施单一制的民族国家结构而让宪法变成一纸空文,而且试图以缅族为中心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统一全国,“一个种族、一种语言、一个宗教”的理念即“缅甸族、缅甸语、缅甸佛教”的大缅族主义蔓延,或推行宗教同化,或推行语言同化,采取的都是“强制同化”的政策,把缅甸引入建立同质民族、同质国家的道路,至今未能出现较大改观。
(二)民族歧视的法律化:《缅甸联邦入籍法》、《缅甸联邦选择国籍条例》和《1982年缅甸国籍法》
获得独立以后,缅甸政府分别于1948年1月4日和5月3日颁布了《缅甸联邦入籍法》(theunioncitizenshipact)和《缅甸联邦选择国籍条例》(theunioncitizenship“election”act),按照这两个法律,罗兴伽人被认定为缅甸七大土著少数民族之一,与此同时,缅甸政府高层也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认可了罗兴伽人的土著地位:1954年,吴努曾公开承认“住在若开的罗兴伽人是缅甸的民族”,1959年,吴巴瑞在一次讲话中表示“罗兴伽人与克钦、克耶、吉仁、钦、缅、汶、若开、掸等族群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但是,因为罗兴伽人的识字率不高,加上政府宣传不到位,很多罗兴伽人最终没能借此机会入籍。
1982年,奈温政府颁布了新的《缅甸公民法》,该法第二章第三款规定:“凡在缅历1185年(即公元1823年)以前在国内某一地区定居的克钦、克耶、克伦、钦、缅、孟、若开、掸等族及其支族人民都是‘真正的缅甸公民’(fullcitizen);根据1948年《缅甸联邦入籍法》提出申请入籍者为‘客籍公民’(associatecitizen);1948年1月4日前到达缅甸居住者及其子女,尚未根据1948年缅甸联邦公民法提出申请入籍者,入籍后是‘归化公民’(naturalizedcitizen)。”奈温将这三种公民分别称为“真正的缅甸公民”、“客籍公民”和“归化公民”。新《缅甸公民法》的颁布使得世代居住在缅甸但没有按照1948年颁布的《缅甸联邦入籍法》和《缅甸联邦国籍选择条例》领取身份证的罗兴伽人成了“非法居民”,甚至一些曾经办理了身份证的后来也被政府强制收回。
1989年,缅甸政府要求所有公民申领新的身份证,颁发给“真正的缅甸公民”的身份证为粉色的,“客籍公民”的身份证为蓝色的,“归化公民”的则是绿色的。绝大多数罗兴伽人被排除在以上三类公民之外,他们几乎不能取得以上三种颜色身份证中的任何一种。
(三)文化同化政策:佛教的国家化和非缅语教育的遏制
在殖民统治时期,缅甸的政治精英为了激起全国民众的反抗热情,提出了“缅甸族、缅甸语、缅甸佛教”的口号,并最终带领民众取得了反殖民统治的胜利,在缅甸获得独立以后,缅甸政府却不顾缅甸国内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局面,对信仰其他宗教的少数民族采取了“缅族化”或“佛教化”的民族同化政策,其中包括逐渐将佛教定为国教,以及把缅语作为官方语言和教学语言。
1947年的《缅甸联邦宪法》中的第20条规定:“全体公民同等地享有信仰的自由和自由地遵奉及举行宗教仪式的权利,只要它们不与公共秩序、道德或健康,以及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但同时又“承认佛教为缅甸绝大多数公民所信奉宗教的特殊地位”。1961年,缅甸政府通过了宪法第三次修正案,确定了“联邦大多数公民信奉的宗教——佛教是国教”。这项措施引起了包括罗兴伽人在内的非佛教徒的少数民族的强烈不满。
在吴努统治时期,缅语成为了官方语言,“三年级以上的班级都必须用缅语作为教学的基本语言”。到了奈温统治时期,缅语被定为国语,缅语不仅成为官方教育语言,而且也是日常生活中的交际语言,任何学校都必须开设英语和缅语课程,少数群体的语言文化日益被边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罗兴伽人反而很好地保存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对于其中的原因,有学者做出了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独立后他们大多数人无法获得公民身份,不能去公立学校接受教育,无法学习缅语和缅族文化,日益变成一个孤立的群体,越是如此,他们越倾向于保持自己的文化特征,反对任何形式的被同化。
3罗兴伽人民族主义的表达:分离、归顺、还是逃离?
在缅甸独立初期,虽然吴努政府曾采取过多次军事行动对罗兴伽武装势力进行镇压,但最终还是承认了罗兴伽人的合法地位,并赋予了罗兴伽人一定的政治权利,在1962年以后,历届缅甸政府开始以罗兴伽人是非法移民为由逐渐加强了对罗兴伽人的限制,这进一步激发了罗兴伽人想要从缅甸分离出去的念想,罗兴伽人所开展的每一次反缅甸政府武装斗争,都无一例外地招致了镇压和清剿,然后再施加更为严厉的限制政策和措施,时至今日,罗兴伽人已经彻底沦为了缅甸的弃儿。
(一)分离:罗兴伽人与缅甸政府进行对抗的最终目的
1962年,奈温上台后否决联邦宪法、取消边境区编制,推行大缅族主义政策,激化了罗兴伽人的对抗情绪,导致罗兴伽人在1964年发动了大规模的武装叛乱,同年,缅甸政府取消了马由边境特别行政区,宣布罗兴伽青年协会(rohingyayouthorganization)、若开穆斯林协会(arakanmuslimassociation)和若开穆斯林青年组织(arakanmuslimyouthorganization)等一些罗兴伽组织为非法组织。1965年10月,缅甸政府广播电台的罗兴伽语节目被取消。1973年,罗兴伽人组建了罗兴伽爱国阵线(rohingyapatrioticfront),呼吁奈温政府停止对罗兴伽人的缅族化行动,并在阿拉伯穆斯林世界广泛宣传罗兴伽人的处境。1974年,若开解放党成立,并试图使若开脱离缅甸,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加上此时期若开地区穆斯林经济实力逐渐强大起来,奈温政府在得知若开解放党意图的同时,也开始怀疑穆斯林支持缅共反对缅甸政府,为了加强对边境地区的控制,同年,政府制定完成了《1974年紧急移民法案》(1974emergencyimmigrationact)。1978年2月11日,缅甸政府发动了代号为“龙王计划”(dragonking)的军事行动,在若开的布帝洞和孟都地区展开移民调查。此项调查号召公民登记入册并检举告发非法移民,致使大量若开邦的罗兴伽人被拘留、逮捕,甚至遭到迫害,导致20—25万罗兴伽人沿着那弗河逃难至孟加拉国。1982年,奈温政府颁布了新的《缅甸公民法》,从法律层面剥夺了罗兴伽人的公民权,这又一次激起了罗兴伽人的强烈不满,他们在同年组建了罗兴伽团结组织(rohingyasolidifyorganization),目的是建立罗兴伽自治邦(rohingyaautonomousstate),并按伊斯兰教法进行管理。
1988年,苏貌接管国家政权之后,进一步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方面对罗兴伽人进行更严格的限制。1989年底,苏貌政府开始以强制手段在若开邦北部的穆斯林地区建立缅甸佛教徒定居点,这个政策又一次掀起了罗兴伽人的外逃。进入90年代,缅甸军政府加强了对罗兴伽人聚居区的军事行动,试图清剿罗兴伽团结组织,再次加剧了罗兴伽人的逃亡。军政府在1991—1992年间所开展的清剿行动,共导致约25万罗兴伽人逃至孟加拉国避难。
经过缅甸政府军的多次大规模清剿,罗兴伽人和罗兴伽团结组织已经失去了对抗缅甸军政府的能力,剩余的反抗组织和武装力量经过多次整合于1998年合并,成立了若开罗兴伽民族组织(arakanrohingyanationalityorganization),其对抗缅甸军政府的根本目标没有改变。
(二)归顺无门:罗兴伽人已沦为缅甸的弃儿
随着矛盾的不断激化,在丹瑞执政时期(1992—2011年),缅甸政府开始在国内颁布和推行了多项针对罗兴伽人的限制政策,“巩固人权”(fortifyrights)组织收集到了12份从缅甸政府内部泄露出来的官方文件,这些文件的制定时间范围在1993年至2008年期间,它们对若开北部的罗兴伽人的自由流动、婚姻、人口出生,还有其他日常生活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致使罗兴伽人的处境异常艰难。“巩固人权”组织认为“这是具有歧视和虐待性的国家政策,是为了控制若开邦北部的罗兴伽人口而设计的,多年来,这些政策已经造成了对若开邦罗兴伽人的人权侵犯”。(“巩固人权”是一个非营利性的人权组织,总部位于东南亚,已在瑞士和美国进行过注册,该组织成立的宗旨是:为捍卫人权者提供凯发k8国际娱乐官网入口的技术支持,并对其进行独立监测和战略指导,最终形成独立的书面报告以曝光侵犯人权的行为,同时联合积极分子开展人权运动,从而改善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是国际的人权状况。“巩固人权”已将其中的8份文件(另外4份文件属涉密文件,不适合公布)翻译成英文,放在了《政策的迫害:结束虐待缅甸罗兴伽穆斯林的国家政策》的附件中。)
同样是在丹瑞执政期间,在联合国难民署的协调之下,孟加拉国和缅甸曾达成了遣返罗兴伽人的计划,在1992—1997年的5年间共召回了逃至孟加拉国的罗兴伽人约23万,但是,在2005年,缅甸政府开始否认罗兴伽人是本国国民,并拒绝接收孟加拉遣返回来的罗兴伽人,在联合国难民署的斡旋之下,2009年,遣返计划重启,但随即又因缅甸单方面毁约导致遣返计划再次被搁置。
2011年吴登盛执政以后,缅甸政府依然没有承认罗兴伽人的政治意愿,甚至还多次在公共场合用“孟加拉人”、“所谓的罗兴伽人”、或者具有污蔑意义的“kalar”(音译为嘎啦)来指代罗兴伽人。吴登盛在2013年7月接受亚洲时报在线的采访时曾说:“在我们的民族史里,没有‘rohingya’这个词。”2013年9月13日,在日内瓦举行的第24届人权峰会上,缅甸外交部长温纳貌伦曾发表申明:“罗兴伽一词从来没有在这个国家的历史上存在过”。
(三)逃离:生死未卜的选择
纵观世界历史,摆脱国家迫害最简单的途径就是逃离到其他国家。逃离国家必须经过三道关:首先是逃脱所要离开的国家的封堵,其次是获得安全到达逃往国家的路径,最后是被逃往目的地国家的宽容与接纳。
罗兴伽人的逃离之路并不顺利,2015年5月31日,cctv新闻频道的《世界周刊》栏目报道了罗兴伽难民的最新情况:以穆斯林人口为主的马来西亚是罗兴伽难民的首选目的地,泰国是其偷渡之路的第一站,罗兴伽难民或经陆路进入泰国的丛林,再辗转进入马来西亚,或者搭乘偷渡船在泰国上岸,随后进入马来西亚,蛇头开出的赎金在2000到3000美元之间,难民登陆后,会被蛇头囚禁在木制的牢笼里,直到其家人付清所有的费用后才能获得自由,一旦赎金无法按时支付,被囚禁的难民就有可能性命不保,5月下旬,马来西亚警方在和泰国接壤的地方发现了28处关押罗兴伽难民的集中营,同时还在附近发现了至少139处埋葬着难民尸体的乱坟岗,近期,泰国警方加强了打击偷渡行为的力度,许多偷渡船无法靠岸,于是蛇头就选择弃船而去,任由偷渡船在深海区漂流,船上缺食物、断水,难民危在旦夕,甚至还发生相互残杀的悲剧。
就算能够安全到达目的地,大多数人也只能以难民的身份临时居住在他国的难民营里,生存状况很不乐观。以接纳罗兴伽难民最多的孟加拉国为例,虽然联合国难民署一直在为罗兴伽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但是,因为罗兴伽难民数量庞大、孟加拉国经济条件不佳等原因,罗兴伽难民营依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粮食供应不足,导致很多难民营养不良;药品供应短缺,难民的健康和医疗得不到保证;难民营治安混乱,难民的人身安全存在隐患;为难民营供给的水只能满足难民的最低需求(每人每日25升水);难民营里已没有空间建立新的公共厕所,导致公共卫生存在较多隐患;在2007年以前,难民们一直住在临时棚屋中,这些房屋好几年才修缮一次,经常漏雨漏风;难民被政府限制在难民营中,并禁止他们在难民营外寻求雇用或进行其他的活动,行动自由受到限制。
4结语:后殖民时期民族问题的形成条件
历史上,缅甸统治罗兴伽人的时间要远远短于英国,因此,罗兴伽人更认同于英国,在关键的历史节点上,罗兴伽人没能顺应历史潮流跟随缅甸民众做出正确选择,不但在二战期间曾跟随英国人撤退到孟加拉国,还在缅甸获得独立以前向英国提出单独划分穆斯林领地的要求,其“背信弃义”的行为没有得到缅甸社会的包容和原谅,最终被认为是英国殖民时期从孟加拉的吉大港进入缅甸的非法移民,这便是罗兴伽问题的根源所在;缅甸独立以后,罗兴伽人一直坚持武装斗争,试图从缅甸分离出去,对此,缅甸政府一律予以严厉的打击和镇压,之后,伴随而来的便是新一轮的更为严厉的限制政策及措施的颁布和实施,在和罗兴伽人进行多番对抗之后,缅甸政府最终直接从法律层面剥夺了罗兴伽人的公民身份,致使罗兴伽人沦为无国籍人员,然后对罗兴伽人的自由流动、婚姻、人口出生、翻修和重建清真寺,以及日常生活的许多方面进行严格的限制,近年来,缅甸民众(特别是若开邦的佛教徒)也开始容纳不下罗兴伽人的存在,双方时常爆发冲突,至此,在罗兴伽人与缅甸政府、民众之间已经形成了矛盾难以调和的局面,这便是罗兴伽问题的整个形成过程;目前,罗兴伽人已经走到了“众叛亲离”的地步,处境极为艰难,生活难以为继,甚至有部分罗兴伽人已经开始认为唯有反抗方能自救,也许现在罗兴伽人暂时没有能力和缅甸政府进行对抗,但是,一场规模空前的反抗运动或许正在酝酿当中,罗兴伽问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缅甸罗兴伽人问题表明,殖民者为维护其殖民统治而采取的强化族群边界、搅动政治力量对峙等殖民政策,埋下了前殖民地国家或地区长期陷于民族对立和民族仇恨的种子;在反抗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独立建国的过程中,殖民地政治精英无疑会举起民族主义的旗帜组织社会动员和民族解放运动,从而培育出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并突显族群边界;在获得民族解放和独立建国之后,倘若不能全面地“去殖民化”,仅仅满足于从殖民者手中夺回统治权,忽视殖民主义意识形态的清除与平等民族关系的建设,甚至自觉或不自觉地继承殖民主义的历史和精神遗产,纠缠于殖民地时期民族之间的历史恩怨、推行大民族中心主义和民族排斥政策,那么殖民者埋下的民族仇恨种子就拥有了生根发芽的环境和生长出后殖民地民族问题的条件,民族对立和民族冲突就难以消解,民族和解与国家和平就难以实现。
(原标题:后殖民时期民族问题的形成——以缅甸罗兴伽人问题为中心的讨论;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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