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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干部队伍建设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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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干部队伍建设新举措-凯发k8官方首页

越共干部队伍建设新举措
2018-08-18 11:24:15
来源:世界知识 作者: 周增亮 潘金娥
关键词:越南 点击: 次 我要评论
越南的战略级干部涵盖了党政机关、武装力量、科技和企业等各行业领域,既包括对党和国家战略问题具有决策作用的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高层领导,又包括担任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稳定的军警指挥干部,还包括科学和学术研究的领军人物以及掌控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可谓囊括各界精英,是决定越南未来的关键。

  建设战略级干部队伍的方案

  七中全会决议规定,建设干部队伍分三步走:一是到2020年,将上述各项决议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关于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关法律,完善权力管控机制;彻底遏制“跑官要官”“道德堕落”现象;基本实现省委书记、县委书记由非当地人担任的制度,将考核、重组各级干部队伍与健全精简高效组织结构等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二是到2025年,继续完善并促进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规定、规则、流程标准化和同步化,力争完成省委、县委书记非当地人的人事任命工作,同时鼓励对其他职务实行类似的制度,遏制干部、党员“道德堕落”“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现象,建成职务、工作岗位和能力要求相符的干部队伍。三是到2030年,建成专业化、有素质、数量和结构合理的各级干部队伍,基本建成有能力、有品质和有威望的干部队伍,尤其是是战略级干部队伍。

  七中全会在中央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干部队伍建设的“两个重点”“五个突破”“八项任务”。

  “两个重点”就是:一是继续有力、全面、同步、有效地改进干部工作,实行标准化,加紧纪律整顿,同时为敢想敢干、为共同利益敢于实现突破的干部创造机制、环境和条件;二是加强战略级干部、党委书记、各级领导的队伍建设,将其与分级分权管理相结合,旨在发挥其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加强检查、监察、监督权力的实行。

  “五个突破”包括:一是根据标准和绩效,通过考察、公开工作结果等方式改革干部评价工作。二是管控好权力,认真选拔和轮换干部,终止“跑官要官”现象。三是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县委书记不能由当地人担任”的规定。四是有力促进薪酬和住房政策改革,推动干部全心投入工作;制定相应机制和政策,营造平等、健康的竞争环境,有重点地吸引人才。五是完善机制,让干部、党员真正与人民密切联系,推动人民参与到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来。

  “八项任务和措施”特别注重把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方式教育工作与学习贯彻胡志明主席思想、道德、作风结合起来,发挥人民群众在干部工作监督中的作用。会议要求在干部工作中进一步健全权力控制制度,防止卖官鬻爵现象,打击利益集团,及时发现和严格处置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扩大征求民意的各种形式。

  此外,越共七中全会还通过了两项决议,以保证干部队伍建设的物质基础:一是薪酬制度改革提案,二是保险政策改革提案。两个提案都旨在提高党员干部的福利待遇,排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前者强调,工资政策是社会经济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工资应该是保障工薪人员及其家庭生活的主要收入来源;薪酬政策改革要与行政改革、精简机构、提高政治系统和独立事业单位活动效果联系起来,为建设清洁、精锐、高效的政治系统,防治腐败浪费,实现社会公平进步做出贡献。根据提案,干部、公务员最低月薪为414万越盾(约合1200元人民币),部级干部的工资可以达到3300万越盾(约合10000元人民币)。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其真正成为民生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逐步实现全民社保,为社会进步与公平做出努力。两项改革将为干部队伍反腐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三个决议是对越共十二大要求加强建设和整顿党工作精神的具体落实。越共总书记阮富仲在《全国防治腐败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提出,必须打造“不能贪的预防机制”“不敢贪的惩治机制”“不必贪的保障机制”,这些决议如果能够得到充分落实,将为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反腐工作提供重要的物质保障和机制保证。

  作者周增亮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潘金娥为中国社科院马研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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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干部队伍建设新举措

越共干部队伍建设新举措

2018-08-18 11:24:15
来源:世界知识 作者: 周增亮 潘金娥
关键词:越南 我要评论
越南的战略级干部涵盖了党政机关、武装力量、科技和企业等各行业领域,既包括对党和国家战略问题具有决策作用的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高层领导,又包括担任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稳定的军警指挥干部,还包括科学和学术研究的领军人物以及掌控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可谓囊括各界精英,是决定越南未来的关键。

  多地干部“既多又缺”

  越南与中国同属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又都在进行改革开放,因此阅读越南时政新闻,常有熟悉的感觉。

  各国共产党尤其是执政的共产党都非常重视干部队伍的建设。越南共产党认为,干部是决定革命成败的因素,干部工作是党和政治系统建设工作的关键,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党直接和全面统一领导干部工作的原则,建设干部队伍是整个政治系统的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尤其是领导和各干部组织机关的责任。正如胡志明所说,“干部是一切工作之本”,“万事成败都取决于干部的好坏”。

  1997年召开的越共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干部战略的决议。决议认为20多年来越南各级干部队伍得到初步发展,逐步满足了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时期的要求,当前越南革新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任务更加艰巨,要集中精力解决好以下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权国家,处理好国家、市场与社会间的关系;推进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进一步融入国际;迎接第四次工业革命挑战等,为此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然而,当前越南干部队伍存在数量庞大但能力不强的问题,正如越共所说,多地干部“既多又缺”:2017年越南有272万名公职人员(人口约9500万),但仍然缺少优秀的领导干部、管理干部和各领域的顶尖科学家和专家。很多各级干部不具备专业知识或专业不对口,没有一技之长;年轻干部学业不精;相当部分的干部理想信念淡化、意志涣散、思想政治和生活作风蜕化,存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表现;部分领导干部能力品质差、威信低、不能发挥榜样作用,存在官僚主义、个人主义、脱离群众、贪污腐败、跑官要官、要权、跑资历、跑规划、跑岗位、跑奖、跑头衔、甚至跑犯罪开脱等等。干部队伍建设中的这些问题,是越南国家发展实际水平与其具有的潜能、优势和人民愿望不相称的主要原因,削弱了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心。

  为此,2016年1月召开的越共十二大明确指出,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落实“推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时期干部战略”,使各项党建原则体制化、具体化,继续颁布和落实各项干部工作规定,确保各级、各环节间的统一性、同步性和贯通性,制定正确、客观的干部评价机制,为使用、任命干部提供依据,防止跑官、要权、虚报年龄和履历等现象。

  2018年5月召开的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以加强建设干部队伍为主要议题,通过了《关于集中建设才德兼备的各级干部队伍、尤其是战略级干部队伍的决议》《关于干部、公务员、职员、武装力量和企业员工的薪酬制度改革的决议》《关于社会保险政策改革的决议》。三项决议都与干部工作直接相关,对越南党的建设和政治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关于战略级干部的决议是对越共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干部战略的决议的继承、补充和发展,是一项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十分重要的决议。

  什么是战略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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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越共十二大强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七中全会决议指出,符合德才兼备的战略级干部的条件是: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的要求;满足积极主动融入国际的新时期任务要求;能够适应第四次工业革命、数字经济、知识经济和气候变化需要;在复杂多变、难以预测的国内外局势下,能够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有序,捍卫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根据七中全会决议规定,战略级干部队伍包括包括四类人:党政领导干部,包括党和国家中央机关领导,各部委、省市的主要领导干部;军队和公安系统的高级指挥领导干部;科技干部和专家;国企管理人员。

  为确保干部队伍的延续性和梯次性,该规划提出战略级干部在三个年龄层次比例的要求:45岁以下的要占15%以上,50至60岁占65?70%,60岁以上的占5?10%,并强调要着重培养40岁以下的副部级干部。根据七中全会决议提案,共有610人被列入战略级干部。

  由此可见,越南的战略级干部涵盖了党政机关、武装力量、科技和企业等各行业领域,既包括对党和国家战略问题具有决策作用的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高层领导,又包括担任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稳定的军警指挥干部,还包括科学和学术研究的领军人物以及掌控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可谓囊括各界精英,是决定越南未来的关键。

  建设战略级干部队伍的方案

  七中全会决议规定,建设干部队伍分三步走:一是到2020年,将上述各项决议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关于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关法律,完善权力管控机制;彻底遏制“跑官要官”“道德堕落”现象;基本实现省委书记、县委书记由非当地人担任的制度,将考核、重组各级干部队伍与健全精简高效组织结构等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二是到2025年,继续完善并促进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规定、规则、流程标准化和同步化,力争完成省委、县委书记非当地人的人事任命工作,同时鼓励对其他职务实行类似的制度,遏制干部、党员“道德堕落”“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现象,建成职务、工作岗位和能力要求相符的干部队伍。三是到2030年,建成专业化、有素质、数量和结构合理的各级干部队伍,基本建成有能力、有品质和有威望的干部队伍,尤其是是战略级干部队伍。

  七中全会在中央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干部队伍建设的“两个重点”“五个突破”“八项任务”。

  “两个重点”就是:一是继续有力、全面、同步、有效地改进干部工作,实行标准化,加紧纪律整顿,同时为敢想敢干、为共同利益敢于实现突破的干部创造机制、环境和条件;二是加强战略级干部、党委书记、各级领导的队伍建设,将其与分级分权管理相结合,旨在发挥其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加强检查、监察、监督权力的实行。

  “五个突破”包括:一是根据标准和绩效,通过考察、公开工作结果等方式改革干部评价工作。二是管控好权力,认真选拔和轮换干部,终止“跑官要官”现象。三是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县委书记不能由当地人担任”的规定。四是有力促进薪酬和住房政策改革,推动干部全心投入工作;制定相应机制和政策,营造平等、健康的竞争环境,有重点地吸引人才。五是完善机制,让干部、党员真正与人民密切联系,推动人民参与到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来。

  “八项任务和措施”特别注重把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方式教育工作与学习贯彻胡志明主席思想、道德、作风结合起来,发挥人民群众在干部工作监督中的作用。会议要求在干部工作中进一步健全权力控制制度,防止卖官鬻爵现象,打击利益集团,及时发现和严格处置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扩大征求民意的各种形式。

  此外,越共七中全会还通过了两项决议,以保证干部队伍建设的物质基础:一是薪酬制度改革提案,二是保险政策改革提案。两个提案都旨在提高党员干部的福利待遇,排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前者强调,工资政策是社会经济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工资应该是保障工薪人员及其家庭生活的主要收入来源;薪酬政策改革要与行政改革、精简机构、提高政治系统和独立事业单位活动效果联系起来,为建设清洁、精锐、高效的政治系统,防治腐败浪费,实现社会公平进步做出贡献。根据提案,干部、公务员最低月薪为414万越盾(约合1200元人民币),部级干部的工资可以达到3300万越盾(约合10000元人民币)。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其真正成为民生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逐步实现全民社保,为社会进步与公平做出努力。两项改革将为干部队伍反腐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三个决议是对越共十二大要求加强建设和整顿党工作精神的具体落实。越共总书记阮富仲在《全国防治腐败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提出,必须打造“不能贪的预防机制”“不敢贪的惩治机制”“不必贪的保障机制”,这些决议如果能够得到充分落实,将为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反腐工作提供重要的物质保障和机制保证。

  作者周增亮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潘金娥为中国社科院马研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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