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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戎:对苏联民族政策实践效果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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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戎:对苏联民族政策实践效果的反思
2017-06-08 17:20:04
来源:钝角网 作者: 马戎
关键词:世界历史 苏联 民族 点击: 次 我要评论
“各加盟共和国所辖地域与相应的民族分布地区的某种重合,使得地方与中央的权限之争由来已久地打上了民族的烙印”。把各少数群体认定为“民族”并为他们建立各自的“自治共和国”,其初衷是为了促进民族平等,从制度上限制大民族的民族主义,动机当然非常好,但是实践的社会效果却是在新的“民族领土”内制造了新层面的民族不平等和民族歧视。这可真是“南辕北辙”了。

——读萨尼教授的《历史的报复》

  苏联解体两年后,美国密执安大学的萨尼教授(ronald grigor suny)出版了《历史的报复:民族主义、革命和苏联的崩溃》(the revenge of the past: nationalism, revolution, and the collapse of the soviet un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在这本书中,这位美国学者从民族主义的角度剖析苏联解体的原因,对苏联的民族理论、民族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讨论了在苏联解体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并试图把民族问题的宏观理论和具体政策实践效果两者结合起来,从中反思苏联处理少数民族的理论思路和社会实践能够对人们理解和认识人类社会的“民族”现象提供哪些重要的启示,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参考文献。

  全书共190页,主要内容分为四章:(1)对社会认同的再思考:阶级和民族(rethinking social identities: class and nationality);(2)俄国的民族革命和内战(national revolutions and civil war in russia);(3)构建国家和制造民族:苏维埃经验(state-building and nation-making: the soviet experience);(4)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戈尔巴乔夫的困境(nationalism and nation-state: gorbachev’s dilemmas)。在本文中,我们试图把书中与中国民族问题联系最密切和最具启发性的一些论述介绍给读者。这些论述代表的只是这位美国学者的个人观点,由于苏联的国情不同于中国,两国的政策实践也各具特点,我们并不需要认同或接受这位美国学者的观点,但是从社会科学的研究角度来说,书中提出的对苏联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实践效果的分析视角,应当说对中国学者还是具有一定启示和借鉴意义的。

  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由共产党通过武装革命取得政权建立的国家。自十月革命成功后,苏联共产党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长期占据绝对的领导地位。世界公认,苏联红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抗击德国法西斯军队的侵略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关键作用。作为一个经济和军事强国,二战后的苏联在国际事务中举足轻重,在共产主义阵营各国中发挥着领袖作用。

  在新中国1949年成立后的至少10年内,苏联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政治理论、政权建设、经济制度、民族政策、教育体制和各项事业中的学习榜样,苏联的发展模式是新中国建国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学习楷模。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这篇纲领性文章中明确提出:“苏联共产党就是我们最好的先生,我们必须向他们学习。”针对当时国内一些人对中国共产党向苏联“一边倒”的批评,他的回答是:“一边倒,是孙中山的四十年经验和共产党的二十八年经验教给我们的,深知欲达到胜利和巩固胜利,必须一边倒。……中国人不是倒向帝国主义一边,就是倒向社会主义一边,绝无例外。骑墙是不行的,第三条道路是没有的。”

  虽然中国共产党领导集团与苏共中央赫鲁晓夫集团之间在1950年代后期曾发生理论争论并导致两党两国关系一度恶化,但是在二战后持续几十年的“冷战”时期内,由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创立的各种理论和制度始终在中国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影响。即使在赫鲁晓夫“秘密报告”对斯大林所犯错误提出批评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始终对斯大林持肯定的态度。毛泽东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说:“我看有两把‘刀子’,一把是列宁,一把是斯大林。现在斯大林这把刀子,俄国人丢了。……我们中国没有丢。”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接受了苏联在民族问题上的主要观点,提出中国各“民族”都有独立建国权力并主张在中国建立联邦制,直至1946年2月,才明确提出“不要提及民族独立自决口号”,而以“民族区域自治”代替联邦制。今天中国政府官方的“民族理论”(包括“民族”定义)、民族制度和政策的基础框架是在20世纪50年代成型的,应当说与苏联的民族理论、民族制度和政策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认真思考和分析苏联在民族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对中国人理解我国建国后的民族理论及其实践极其重要。

  一、未能预测解体暴露出西方苏联研究的重大缺陷

  1.西方学术界对未能及时预测所做的反省

  1991年苏联的突然解体使全世界目瞪口呆,不仅震惊了西方政界,也对西方学术界造成巨大冲击,甚至被西方社会科学界自认是“最大耻辱”。他们责问自己:为什么西方国家多年来投入了那么多的资金和研究力量,在顶尖级大学建立多个研究机构和大量研究岗位,设立了那么多的专项课题研究苏联,但是居然没有一个西方学者在事前对苏联的解体做出任何预测,那么西方的苏联研究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萨尼教授在该书第1页便尖锐地提出了这个问题。他在回顾美国的苏联研究时指出:“与我们研究的这个国家发生的危机相比,我们较少清晰觉悟到的,是与之同步的西方国家苏联研究界的危机。”1986年由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出版的《最后的帝国:民族问题与苏联的前途》一书,可以说是1980年代中期美国的苏联研究和苏联民族问题研究成果的集大成者。胡佛研究所是美国著名的苏联研究重镇,主编康奎斯特(robert conquest)是美国最负盛名的研究苏联问题的专家、胡佛研究所俄国东欧研究室主任。书中一篇文章提出的明确结论是:“沿着族群边缘的断层裂痕正在加深,与许多更为人熟知和著名的问题相比较,民族主义也许更是苏联的‘阿基里斯的脚踵’(唯一致命弱点)。它的重要性持续增加,但在目前来看,民族主义似乎并没有对国家的稳定构成紧迫的威胁。”由此可见,这批始终关注苏联民族问题的美国顶尖学者直至1986年仍未能对苏联即将来临的全面解体做出预见。如果说苏联本国民族研究学者没有及早揭示出苏联社会民族关系中存在的深刻矛盾是由于国内政治氛围和学术禁区而导致他们“集体失语”的话,那么,学术气氛自由松宽而且内心渴望苏联政府垮台的西方学术界在苏联研究中的迷失,说明它确实还存在着其他问题。

  读到这里,我们也可以问问自己,中国对苏联的研究不可谓不重视,建有专门的研究机构,有一大批学者常年研究苏联政治、经济与政策变迁,也有对苏联民族问题进行长期研究的学者。那么,这些中国学者们对苏联可能出现解体是否做出过任何预测?当我们没有能够对这一个20世纪后半叶最重大历史事件做出预测时,作为负责任的学者,我们是否也需要像美国学术界那样,对我国的苏联研究中出现的这一重大缺失进行深刻反省?

  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中央全会上的报告》中曾严厉批评苏联民族理论界:“我们的理论界欠了民族关系的实践很大一笔债。我这里指的是没有充分研究与国家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民族政策的一些问题。同志们,要知道,我们的一些社会学家不是对民族关系的一些实际现象进行客观的研究,对实际的社会经济过程和精神过程这样一些十分复杂,实际上也是矛盾的现象做出分析,而是宁愿长时间地写带有‘颂扬’性质的论文,这些论文更像是美好的祝酒词,而不是严肃的科研报告,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那么,中国的民族理论界长期以来是否也存在着类似的现象?我国民族理论界对中国民族关系做出的一贯美好评价与各地“民族关系的一些实际现象”之间出现的反差与断裂,是否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看到德国统一和苏联解体后,前苏联和东德许多社会科学家们因为只会梳理和注释文件、重复官方话语而失业沦落,我们应当有所感悟才是。

  2.西方的苏联研究存在对少数民族问题的忽视

  西方的苏联研究长期以来只关注苏联中央领导集团的动态,忽视对社会基本矛盾演变的跟踪;偏重于关注俄罗斯主流社会的政治分析,忽视对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受到历史模型研究方法的诱惑,常常依据意识形态和个人特性来对苏联社会的走向进行推理。萨尼教授在书中对这一现象提出尖锐批评,指出在过于长久的一个时期内,西方的苏联研究在对非俄罗斯人、对政治以外的社会环境,以及对苏联历史的特别内容、偶然性和变数给予太少的关注。不重视对苏联底层社会和少数民族的研究,使西方的苏联研究在结构上出现重大偏差。这一现象早在1970年代就已被一些美国学者指出过:“虽然已经有人意识到民族问题是苏联的弱点,但还没有向权威的美国学者提出研究这个问题的要求。……我们的苏联问题专家没有那么大的耐心去关注苏联的非俄罗斯民族。美国政府简直无视苏联有不同民族存在的事实。”但这些呼吁和抱怨在当时并未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从事苏联研究的西方学者队伍中,很大比重来自国际政治、欧洲历史、外交史、国际共运史、俄国史等领域,而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具有实证研究传统和能力的学者相对较少,而且那些偏重历史方面的研究较少借鉴社会科学的最新概念和研究方法。可以说正是研究者队伍的学科背景和学术专长的结构,直接导致研究领域与研究成果出现结构性偏差。当然,这与苏联时期西方学者进入苏联各地开展实地调查所受的各种限制有关,这使西方社会学家难以施展学科特长并导致他们失去研究苏联的兴趣。这一学科偏差其实在1970年代已有美国学者观察到,“我们现有的研究工作存在着下面三个缺点:首先是对苏联民族问题采取的消极态度;其次是从事研究这个问题的学科范围过于狭窄;第三是研究时缺乏现代的概念”。在我们分析西方苏联研究的整体失误时,学者们的学科背景结构问题是我们不可忽视的因素[1]

  在从事苏联研究的中国学者当中,可以说也存在相似现象。一是研究队伍主要来自国际政治、外交、苏联历史等专业领域,在社会学、人类学等领域关注苏联社会和苏联少数民族的人即使有,也是凤毛麟角。二是学者们通常最关注的,是苏联中央政权内部的变化和它的各类文件宣言和官方媒体报道,而很少注意收集有关苏联底层社会和少数群体的各类具体数据资料和分析其结构及演变态势,中国学者的研究思路主要还是从意识形态和官方文件用词演变的角度来分析苏联政策走向,最后的落脚点主要是为苏外交决策服务,而不是对苏联社会结构、社会矛盾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的分析,过于实用而缺乏对人类知识的学术追求。这样的研究素材选择和研究目的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研究成果的表面化和即时性,情况稍一转变,许多成果即成废纸,无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同时,即使是在苏联领导人个人特性(家庭和学习背景、社会网络、发迹历程、个人性格与爱好等)对其决策影响这些细节方面,我们投入的关注也远不如西方学者。例如在赫鲁晓夫上台后不久的1961年,美国学者就出版了《大策略家——赫鲁晓夫发迹史》这样一本对这位苏联最高领导的人生历程、政治观点和个人风格进行详尽分析的专著,而中国学者始终没有类似的研究著作问世。甚至直至今日,我国书店里可买到的关于西方或苏联-俄罗斯领导人的传记性研究仍然主要是西方出版物的中译本。

  近年国内翻译出版了一本分析苏联体制弊病和描述解体过程的书《来自上层的革命——苏联体制的终结》(大卫·科兹和弗雷德·威尔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它的英文版在苏联解体6年后的1997年出版。该书具有独特的研究视角并有创新性的分析框架,不仅对苏联社会内部推动“改革”的力量和动机进行了深刻的分析,而且对“改革”直至解体那几年期间苏联经济统计数据和报纸上发表的具有标志性的文章进行了系统跟踪分析。该书作者为一位美国经济学家和一位1986年后常驻苏联的西方记者。中国既有长期专门研究苏联的学者,也有常驻莫斯科的记者,我们不妨把国内发表的类似研究成果在信息素材和分析深度方面与这本书比较一下,看看差距究竟有多大。

  萨尼教授明确指出,在西方学术界的苏联研究中,由于长期偏重对俄罗斯主体社会和高层领导集团的研究,并严重忽视了对各少数民族和苏联存在的“民族主义”的研究,“直至其以势不可挡的态势表现得非常清楚之时,几乎无人认识到,除了常见的经济灾难外,对苏维埃国家及其改革潜力的最大威胁乃是群众性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这种研究偏差正是西方学者对苏联最后以“民族”为单元解体不能做出预测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于中国发展进程中面对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威胁,中国政府领导人和学术界的主要关注点长期集中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经济增长速度、外交、自然灾害、社会稳定以及反腐败等问题上,对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关系发生的“静悄悄的演变”较少察觉,这与直至1980年代中期苏联领导人对民族问题的忽视多少有些相似[2]。拉萨“3·14”事件和乌鲁木齐“7·5”事件对中国政府和主流社会无疑是清晰的预警信号,应当引起政府领导人、学术界和社会各界对我国民族关系问题的充分重视,除了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之外,还需要对深层次的民族认同问题和相关理论进行反思。中国在民族问题上是否绝对不会重蹈苏联的覆辙,我想任何人也不敢打这样的保票。

  3.在西方的苏联研究中,(俄罗斯)主流社会研究与少数民族研究之间的脱节

  在分析西方学术界以往的苏联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时,萨尼教授特别指出了另外一点,那就是“在那些研究俄国主体(russian proper)的学者和研究非俄罗斯群体(non-russian groups)的学者之间存在着一个断层(chasm),彼此极少跨越”。换言之,西方研究苏联的学者把一个整体性的苏联社会人为地划分为“主体群体”和“少数民族群体”这样一个“二元结构”中的两组研究对象,同时把研究力量也分成两支队伍。其中一群学者只关注俄国主体社会,另一群学者只关注少数民族,两个研究队伍相互之间既不交流,也不关心彼此的研究成果。研究“主体群体”的学者只注重莫斯科的上层集团和主流社会,完全忽视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冲突和认同偏离现象;而研究“少数民族群体”的学者只从局部来理解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的文化和社会问题,并没有把这些局部问题放到国家整体“民族构建”的大框架中来思考。正是这种结合了研究对象和研究者群体的“二元区隔”,导致了各自研究的片面性,使西方的苏联研究出现了“盲人摸象”的现象,也使西方学术界无法对苏联社会的内在矛盾及其未来走向进行整体的、科学的分析和预测。

  社会科学研究者最重要的社会职责之一,就是深入系统地对社会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捕捉分析社会演变中出现的由微至著的新生社会结构和社会矛盾,经过国际横向比较和历史纵向比较的分析梳理后,努力认识社会发展变迁的规律,从而对社会未来发展的大致走向做出预期,并对如何预防社会重大危机和缓和社会核心矛盾提出改进建议,这才是对国家和民族负责任的学者应当开展的研究工作。苏联解体后,由于未能对苏联如此重大的社会变迁提出预见,西方的苏联研究者从各个方面,特别是学术选题的偏差和学术队伍的组织方面进行深刻反省,以探讨妨碍其认识客观规律的原因。那么,中国的民族问题研究者们又有谁预测到了苏联解体的可能性?在中国学术界,研究苏联主流社会的学者们与研究苏联少数民族的学者们之间是否也存在与西方学术界相似的学术区隔?

  4.我国的苏联研究和中国民族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整体来说,我国学术界对其他国家(包括苏联)的研究工作长期以来比较薄弱。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前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和禁锢,我国学者没有机会接触境外出版物、无法与外国学者交流并到国外访问调查,那么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这些体制方面的禁锢基本上不存在了。尽管政府各部门在新闻和出版方面依然设下不少“禁区”,但是,学者个人的研究工作仍是完全可以开展的,只是研究成果何时发表和如何发表的问题。那么,我国目前的外国社会研究状况是否基本改观了呢?

  仍以苏联-俄罗斯研究为例。苏联解体后,西方学者加大了对苏联-俄罗斯民族问题的研究力度。自1991年以来西方大学出版社或学术出版社先后出版了多部专门研究苏联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的英文专著,本文附录1仅列出我手边所有并认为较有影响的10本。与此相比,国内学者出版的相关研究著作我知道的约有7本(见附录2),而且学术含量和研究深度也有待提高。我想,除了外部环境条件(学术出版空间、研究经费等)之外,应当承认西方学者们在研究工作方面比我们更加勤奋、更有创新意识和更具批判性。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国内可以读到的内容比较丰富、有一定分析力度的关于苏联-俄罗斯的出版物,至今大多是翻译的西方研究成果。近20年来,中国的制造业和对外贸易一路高歌猛进,但是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与西方学术界之间的差距是在拉大还是在缩小?如果仅从苏联-俄罗斯研究这一领域来看,形势无论如何让人无法乐观。

  1979年苏联总人口中少数民族占47.6%,为各少数民族设立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边疆区、自治区等约占苏联领土的44.8%以上。苏联的民族问题是导致苏联最终解体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当作为我国苏联研究的重要领域。我国高校和研究机构的队伍,不可谓不庞大,但是长期以来,对在苏联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据如此重要分量的各少数民族给予关注的我国学者屈指可数,我国学者完成的苏联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成果也只有寥寥数本。对于中国学术队伍在研究领域的人力、资源布局中存在的不合理的状况,今天我们是否已经有所认识并开始着手进行调整了呢?

  如果我们承认中国学术界对苏联民族问题的研究关注不够,那么我们对中国民族问题研究是否就给予了足够的关注?中国的少数民族人口已超过1亿,政府设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面积约为中国领土总面积的64%,民族关系问题和少数民族发展问题无疑也是中国最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关系到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繁荣和文化创新等国家核心利益。但是,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各领域中,民族研究可获得的各类资源和研究力量配置的份额,是不是与民族问题的重要性相符合呢?在我国的学科和学校设置体制里,设有专门的民族院校和“民族学”学科,这些民族院校不仅在各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力量较弱,而且与各综合大学之间形成某种区隔。我们很希望知道中国各主要综合性大学什么时候才会开始真正关注我国的民族问题研究。

  二、苏联如何看待和处理“民族”和“阶级”两者之间的关系

  1.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民族”和“阶级”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位研究共产党国家民族问题的美国学者康纳(walker connor)在他的《马列主义理论和战略中的民族问题》(the national question in marxist-leninist theory and strateg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5年)一书中曾经把共产党和民族主义的“民族观”和“阶级观”进行了比较(图1)。在马克思主义的观念中,各国社会内部的阶级界限是最重要和最本质的,所以在图1左侧,德国、英国、法国三国的资产阶级是一个阵线,三国的无产阶级属于另一阵线,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界限是粗红线,国家之间是虚线。而在民族主义者的观念中,各民族国家之间的界限是最重要和最本质的,所以在图1右侧,德国、英国、法国三国之间的界限是粗红线,各国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是虚线。

图1:马克思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民族”观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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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产主义经典理论认为阶级分野和“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中是最根本和最核心的社会矛盾,远比各国资产阶级提倡的“民族主义”和民族认同更为重要。马克思明确指出,“阶级的统治已经不能拿民族的外衣来掩盖了”,“各国的资产阶级虽然在世界市场上互相冲突竞争,但总是联合起来反对各国的无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发展,日益打破民族壁垒,消除民族隔绝,用阶级对抗代替民族对抗。”他们提倡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号召全世界的无产阶级团结起来,要求各国无产阶级把国际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放在自己所在民族国家的利益之上,这是马克思主义创立者在思考无产阶级革命时所提出的基本分析思路。

  但是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个人所处的历史与社会环境的限制,他们并没有参与直接领导革命战争以及红色政权的建设工作,他们也不可能提出在共产党掌权并消灭“阶级”以后应当如何在社会矛盾的新结构中理解“民族”的意义和作用的观点。从后来共产党国家在民族问题的历史实践来看,两位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很可能把“民族”的消亡进程看得过于简单和容易了。“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灭。”“随着工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条件的趋于一致,各国人民之间的民族隔绝和对立日益消失了。无产阶级的统治将使它们更快地消失。”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一观点和判断,无疑对苏联革命和中国革命成功后的领导人在分析和处理民族问题时所采取的策略和政策具有重要的影响。

  2.共产党执政国家消灭了社会中的阶级结构之后

  在推动乡村土地改革、与统治政权进行军事斗争、剥夺城市资产者的革命年代,阶级斗争口号曾是用以凝聚各族贫苦工农大众的战斗旗帜。在共产党领导的武装革命斗争取得成功,建立了由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政权后,以多种方式剥夺了地主、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改变了社会中的生产关系。人口代际更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律。在共产党执政30—40年以后,应当说当年旧社会留下来的资产阶级分子已逐渐辞世,他们的子女已经通过学校教育和就业融入了社会劳动者的行列,“阶级敌人”已不复存在。如果说继续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来发动社会政治运动的做法,在共产党政权成立后20年还可通过“忆苦思甜”和对前敌对阶级残存分子的人身攻击来发挥一些作用的话,那么在夺权建国60年后,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以后,这种做法已经完全没有号召力了,再用传统的意识形态宣传思路来团结各族干部、知识分子和社会民众已经没有现实基础了。同时不可忽视的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语言、宗教)互动中逐步凸显的民族文化差异和利益竞争已逐步成为人们更为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

  在完成了代际更替的新的历史时期,面对传统的阶级矛盾淡化、民族互动与发展的重要性不断上升的现实,我们已不能继续教条式地重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50多年前提出的观点,依然用以阶级观点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基础的理论来认识和解释新出现的社会问题和新型民族关系,对于列宁和斯大林在俄国革命中提出的民族理论和苏联在民族问题上的实践,我们也必须进行深刻分析与反思。我们必须关注新的社会结构中出现的新形式的“社会分层”以及与民族相联系的“族群分层”等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关注各族精英及民众心目中认同意识的结构变化,关注市场经济运行中各族互动模式的演变与矛盾化解机制。

  在推动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邓小平多次强调:“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首先是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在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阶级”和“民族”这两类社会关系时,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根据现实中的新的社会结构及其功能来分析如何制定缓解各种社会矛盾的理论和政策。假如政府和主流社会试图采用(多数群体或地方群体)“民族主义”来替代“阶级斗争”作为社会凝聚力的来源,继续坚持以各“民族”为单元进行社会资源的分配和提供优惠,那么,各族精英群体甚至普通民众的民族意识强化,以及在族群互动中出现民族关系的紧张,也就在预期之中。不可否认的是,新中国建国后参照苏联模式开展的“民族识别”和设立的“民族自治区域”制度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现代民族意识”得以孵化和凝聚的社会基础。如果不对这种社会基础及其运行机制进行反思并做出必要的调整,中国各民族中“群众性民族主义”的兴起和强化将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不应忘记,恰恰是苏联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类似现象和相关运动最终导致苏联解体。

  三、苏联十月革命成功后是如何处理“民族”问题的

  1.共产党夺权政治纲领中的“民族”

  在被武装革命推翻之前,沙皇俄国和清帝国一样,都是统辖着许多传统部族而且现代无产阶级非常弱小的传统帝国。为了动员国内少数民族起来反对中央政权,承认这些具有自己语言文化和自治传统的少数族群为现代政治意义的“民族”(nation, nationality)并允诺中央政权被推翻后这些少数族群享有“独立”或“自治”权利,这是激进的革命党进行广泛政治动员以推翻统治皇朝的十分有效的夺权策略。但是不能忘记的是,这一动员过程本身同时也是对这些传统部族和少数族群进行现代“民族主义”意识灌输和培养的过程,其意义和影响十分深远。俄国革命的实践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在沙皇俄国,许多边疆部族是在近代才刚刚被军事征服的[3],他们具有反抗沙皇政府压迫和恢复独立的愿望,这些边疆部族和他们的反抗斗争很自然地被俄国无产阶级政党视为推翻沙皇政权的同盟军。列宁、斯大林为了发动沙皇统治下的各少数族群参加反对沙皇的斗争,宣布他们都是“民族”并应当享有“民族自决权”,可以自由地脱离俄国并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家。萨尼指出,“列宁深知民族主义的力量(甚至他希望无产阶级革命可以利用和驾驭这一力量),而且承认与‘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结盟的必要性”。布尔什维克在民族问题上提出的政治纲领客观上十分有效地动员了沙皇统治的各部落和族群加入到起义和革命的行列中,但是一旦沙皇政府垮台,各地以“民族”为单元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和“自治政府”就如雨后春笋那样遍地开花。新生的布尔什维克中央政府没有力量在军事上进行镇压,而只能与它们进行妥协,在政权建构上给予各“民族”很大的权力。同时,“列宁坚持相信民族主义仅仅反映出资产阶级的利益,无产阶级的真正利益是国际主义,同时殖民主义的终结将会削弱民族主义情绪”。“无产阶级不能赞同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相反地,它赞同一切帮助消除民族差别、打破民族壁垒的东西,赞同一切促使各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和促使各民族溶合的东西。”列宁认为只要无产阶级掌握政权,消灭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和底层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就会削弱。从后来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列宁等俄国革命领导人对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民众的民族主义感情及其持续性的估计似乎是过于简单和乐观了。

  萨尼教授这样评价十月革命后苏联中央政府对各“民族”做出的妥协:“至少在名义和理论上,新生的苏维埃国家既是一个联邦,又是由各族群的政治单元所组成。事实上,在国内战争后的十多年里,像犹太人、亚美尼亚人和俄罗斯的乌克兰人这些民族都享受着超越领土的特权,他们有自己的学校,在其他民族的共和国中建有自己的苏维埃政权机构。苏维埃的实践是对意识形态需求的最大妥协,但是对这些做法将产生的后果,人们的预期只能是:对‘民族’原则的这些让步将会导致‘族群性’的强化而不是消亡。这种预期对于那些(人口)较大的民族而言已经得到了证明:苏联并没有成为‘民族熔炉’,而是成为‘新民族’的孵化器。”

  换言之,布尔什维克提出的“民族自决权”宣传政纲在各少数族群中深入人心,在十月革命成功后很长一段时期内,许多地方陆续自发组建以“民族”为名义的苏维埃政权机构。面对自己提出的“民族-民族自决”的意识形态原则所造成的现实后果,布尔什维克党中央只能妥协,其结果是建成一个以“民族”为单元的联邦制以作为“过渡”形式。

  萨尼认为对“民族”原则的这种推行和实施只会进一步导致各群体“民族意识”的加强,并使苏联“成为一个‘新民族’的孵化器”。这句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指出苏联的“民族理论”这一意识形态和相应的以“民族”为单元的联邦体制是“民族的孵化器”,使这些“民族”在共和国的“蛋壳”里发育完整,最终破壳而出;第二层强调被孵化出来的是“新民族”,换言之,这些群体在沙皇俄国时期并没有形成现代政治意义上的“民族”,而是在苏联时期孕育演变成为“民族”的。

  例如中亚地区在沙皇时期被称作“突厥斯坦”,由沙皇任命的突厥斯坦省长(总督)治理该地区主要说突厥语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各部落。十月革命后“列宁……指示成立委员会,于1921年下令划分突厥斯坦,并编制民族志地图。这件事交由突厥斯坦省长官署的秘密工作头领柯恩办理。柯恩建议把突厥斯坦分成五个共和国或自治共和国。莫斯科接受了这一建议。……这五个民族和五个共和国的划分方案,是在办公室里构思和决定的”。但是这一方案一旦实施,经过一段时间后,原突厥斯坦被划分开的这五个部分在新体制的“蛋壳”中被“孵化”成了五个名副其实的民族。当苏联解体成为大趋势时,它们就自然而然地转成为五个独立的“民族国家”,在此后的发展中,这些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矛盾继续强化。近期发生在吉尔吉斯斯坦南部乌孜别克族和吉尔吉斯族之间的流血冲突,充分说明了经过苏联时期的“孵化”,这两个原本边界模糊的“民族”各自的“民族”意识和彼此的隔阂已经发展和强化到了何种程度。

  2.十月革命后为什么实行联邦制,以及苏联采用的是什么性质的联邦制

  十月革命后采用联邦制建国,是在当时政治力量对比形势下不得不做出的重大妥协。十月革命前,列宁曾多次指出:“马克思主义者是坚决反对联邦制和分权制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觉悟的无产阶级将始终坚持建立更大的国家”,明确提出“我们不赞成分裂成许多小国家”。但是面对十月革命后各地“民族苏维埃”兴起的现实局面,列宁做出妥协,但同时他在1920年强调联邦制只是一个“过渡形式”,“联邦制是各民族劳动者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既然承认联邦制是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那就必须力求达到愈来愈紧密的联邦制同盟”。

  美国学者认同这一观点,认为在当时形势下新生的布尔什维克政权没有力量压制各地的“民族苏维埃”并建立单一制国家,因而联邦制是一个策略妥协。萨尼指出,“最重要的是,由于苏维埃政权在边疆地区几乎没有什么真正的力量来推行它的政策,作为对高涨的自治要求的回应,苏维埃政府在1918年1月做出了策略调整并接受了联邦制原则。……联邦制和民族区域自治在1918年7月被写入第一部苏维埃宪法。正如理查德粗红派普斯指出的,‘苏维埃俄国……成为把民族原则作为联邦结构的基础的第一个现代国家’”。

  苏联是“把民族原则作为联邦结构的基础的第一个现代国家”,这个论断非常重要。从历史上直至今日,世界上仍有许多采用联邦制的国家如美国和瑞士,但是绝大多数国家联邦制结构的组成单元并不是以“民族原则”来确定的,而是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在联邦体制内部各个单元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与博弈,不是以“民族”而是以“区域”(州)为旗帜来进行政治和社会动员,同时国民可在各单元之间自由流动,所以加里佛尼亚州与联邦政府在预算方面的讨论,与该州居民的种族和族群结构无关。尽管西班牙语裔人口在加州占有很大比重,而且是政府福利项目资助的主要对象,但是新墨西哥州的西班牙语裔居民对加州与联邦政府之间的预算争议并不关心。而生活在俄罗斯联邦的各族居民(如哈萨克人、格鲁吉亚人)则对本族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的地位和各族之间的权力结构和利益分配极为关心。由此可见,联邦制结构的基础是“民族”还是历史上传统的行政区域,涉及到的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联邦制。苏联开创了“把民族原则作为联邦结构的基础”的先河,并影响了其他国家(南斯拉夫等)的联邦制度构建,这是我们研究国家体制演变时不可忽视的。

  3.苏联革命成功后的“民族构建”

  在西方早期的民族主义运动中,也以“民族”为新的政治实体单元来进行“民族国家”的构建。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当时“民族主义”运动关于“民族国家”的构建设想,仍然很大程度是以原来已经存在的政治实体(传统的王国、帝国、世袭领地)为基础的。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国家政权作为行政最高权力机构,也可以把本国管辖疆域内的不同群体构建成为各自不同的“民族”(nation,nationality)。

  萨尼教授在书中回顾了相关的理论探讨,指出“尽管在流行观点中,民族主义意识形态通常认为民族是在(民族)国家之前就已存在并构成了(民族)国家的基础,但是历史学家们很早就指出了在民族构建过程中国家所发挥的重要性。在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前,维克特·克尔南写道:‘当具有两个因素(民族-国家)时,国家首先出现,然后形塑了民族的模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新生国家创造了条件使‘民族的模糊意识转变为自觉的民族主义’,这一过程紧密地与新(文艺复兴)君主政体和有选举权的社会阶级及他们间斗争的关系相联系。盖尔纳在他的民族主义理论中把国家放在核心的位置,与工业社会同步,并声明‘民族主义问题不会从没有国家的社会中产生’”。

  在西欧近代各国纷争中出现的政治实体如从西班牙统治下独立出来的荷兰,为了加强本国民众的凝聚力,也采用“民族主义”的意识建构。在有些情况下,民族主义呼吁在原来王国、帝国的基础上建立非世袭、共和体制的“民族-国家”,如法国大革命。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多部族帝国中一些对本族现状不满的群体以“民族主义”为旗帜动员民众从现在的帝国中独立出来,如奥匈帝国统治下意大利的“烧炭党”。在这两类情况中,发起民族主义的族群单元不同,建立新“民族国家”的具体目标(人口和地域涵盖范围)不同,但是都对原有的国家结构提出挑战,都是从已建有国家体制的社会中产生的。

  在沙皇俄国时期,帝国臣民中包括了在血缘、语言、宗教信仰、历史上政治归属、社会组织等方面十分不同的许多群体,政府和民间对这些群体也有习惯性的称呼。但是就具体居民的身份而言,群体名称的涵盖范围并不完全一致,有时是多元的和部分重合的,各群体的人口边界也相对比较模糊。但是在斯大林领导下的“民族识别”过程中,政府把各群体的名称明确化,每个国民的身份证上都明确标出自己所属的“民族身份”,这使各群体成员的人口边界彻底清晰化,根据人口规模把各群体在政治体制中划分为不同的“等级”,被授予各自相应的“自治地区”。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原突厥斯坦被划分为五个“民族”,苏联全体国民被政府划分为一百多个“民族”[4]

  苏维埃政权在前沙皇俄国的领土上建立了大大小小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和自治州。英国学者霍布斯鲍姆指出:“悉心致力于在那些从未组成过‘民族行政单位’(亦即现代意义的‘民族’)的地方,或从不曾考虑要组成‘民族行政单位’的民族(例如中亚伊斯兰教民族和白俄罗斯人)当中,依据族裔语言的分布创造出一个个‘民族行政单位’的,正是共产党政权本身。把哈萨克、吉尔吉斯、乌孜别克、塔吉克、土库曼视做‘民族’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苏维埃共和国的主张,只是苏维埃知识分子的理论建构,而非任何这些中亚部族原本的意愿。”

  4.斯大林“民族”定义和苏联“民族自决”理论对其他国家的影响

  众所周知,在苏联共产党指导下成立的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之时起就完全接受了苏联的民族理论。1922年7月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宣言提出“(四)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五)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在江西建立中央苏区后,红军面临严酷的军事“围剿”。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草案)宣布:“中华苏维埃政权以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由权为目的,承认各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内,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独立的自治区域。”这一战略与十月革命前居于劣势的布尔什维克所采用的策略是一样的,即鼓励各少数民族造反闹独立将可能削弱统治集团的力量,有利于革命势力的生存与发展,减轻对中央苏区的军事压力。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支持各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直至独立建国的政治纲领,直到抗日战争结束后的1946年才发生变化,转为主张民族区域自治。在1949年建国后,我们在1950年代也参考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开展了“民族识别”工作,正式认定了56个民族,为各民族设立了自治地方,正式通过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每个国民都确认了自己的“民族成分”,各地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从以上方面看,我们必须承认苏联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民族政策对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政府有很大影响。

  有趣的是,在20世纪20年代前后,由苏联共产党主导的共产国际认为美国南部黑人已具有“民族”(nation)特征,提出支持美国南部黑人聚居地区独立建立黑人国家的政治主张。当时美国共产党内出现了应从“民族”还是“阶级”角度来看待美国种族问题的争论,斯大林对这一争论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据一位研究美国共产主义运动史的学者德雷珀(theodore draper)在他出版的《美国共产主义与苏维埃俄国》一书介绍,在1928年共产国际第六届国际会议上成立了一个“黑人问题分委会”(a subcommittee on the negro question),“在讨论中有三种观点激烈争论:第一部分人提出的观点认为在美国的黑人主要争取平等社会与政治权利的问题;而第二部分人认为在北方确是如此,但是在黑人占人口多数的南方,黑人已经发展得具有‘民族’(nation)的特征,因此应争取自决权;第三方的观点走得更远,提出了黑人苏维埃共和国的口号”。

  1928年10月26日,共产国际政治书记处(the political secretariat of the comintern)通过了第一个正式决议案:“党必须公开和无保留地支持黑人占人口多数南方各州的黑人的民族自决权。”当时美国黑人民众对于这样的呼吁做出了什么反应,我们不得而知。20世纪60年代激进的“黑豹党”也许会支持这一主张,但是马丁·路德·金博士和今天的奥巴马总统如果读到了这个决议案,相信他们不会认为这对美国黑人是一个最好的出路。

  苏联的民族理论和相关制度、政策对共产党建立政权的其他各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康纳教授(walker connor)的《马列主义理论和战略中的民族问题》一书系统地讨论了斯大林民族理论对中国、南斯拉夫、越南、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的影响,书中提出的一些思路和观点值得中国学者思考。

  四 、关于苏联建国后推行“民族化”(nativization)的讨论

  从十月革命直至1930年代初的一段时期内,新生的苏联政府在各民族地区推行了“民族化”政策。对于这一时期的民族政策,国内学者普遍予以肯定,认为这些政策加强了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文化发展,贯彻了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思想。

  1.中国学者对苏联“民族化”的讨论

  中国学者曾从三个方面讨论这一时期苏联的“民族化”政策。首先是“干部民族化”,“自20世纪30年代末起,从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到自治州、民族专区以及基层单位的主要党政负责人绝大多数都是当地民族干部”。

  第二个方面是“领土民族化”,在政治体制建构中为每个民族都设立了不同级别的共和国或自治州,使每个群体都拥有自己的“领土”,并以自己领土“代表”的身份参与联邦。1936年通过的苏联宪法规定,苏联最高苏维埃由享有平等权利和代表人数相同的联盟院和民族院组成,民族院的代表产生办法为:加盟共和国25名,自治共和国11名,自治州5名,民族区1名。1977年宪法把加盟共和国的代表人数增至32名。

  第三个方面就是“语言民族化”,“在沙皇时代,100多个民族中只有19个民族有文字,其余数十个民族仅有口头语言,没有自己的文字。苏维埃国家先后为52种少数民族语言创造了文字”。但是“语言民族化”政策到了1930年代后期发生变化,在苏联开始出现了强制推行俄语的趋势。整体来说,国内学术界对苏联在这些方面推行的“民族化”政策一直给予肯定,只对自1930年代后期开始的强制学习俄语这一政策转变提出批评。

  2.萨尼教授对苏联“民族化”的讨论

  那么,西方学者是怎样来看待苏联这一时期推行的“民族化”政策的呢?萨尼在讨论苏联“民族化”时认为:“直至20世纪30年代早期,被列宁鼓励并得到斯大林支持的‘民族化’政策,在三个重要的方面使民族得到了加强:支持民族语言(的使用),创建了一个民族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群体,并正式地使族群以国家形态进行了组织化。”

  在民族语言问题方面,萨尼教授认为:“苏联的‘民族化’政策在民族区域的管理中提升了民族语言和民族干部的地位,在各民族共和国中增强了语言能力并使非俄罗斯人‘政治化’。”为没有文字的族群创造文字,提升少数民族语言和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地位,为那些居住在本族聚居区以外的少数民族群体设立自己的“苏维埃”(代表机构),这些政策对于落实民族平等,无疑具有积极意义。“非俄罗斯人的政治化”也许应当被理解为在强调“民族身份”和“民族权利”的同时,这些原本没有从现代政治权利的角度来理解自己群体身份的“非俄罗斯人”,现在更加从“民族”政治权利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群体的身份和利益了。当我们指出苏联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导向是把少数族群“政治化”时,一些西方学者如萨尼也提出类似的观点。

  在第二个方面,萨尼指出这一政策“创建了一个民族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集团”。在沙皇时期,俄国民众没有官方的“民族成分”,特别是在斯拉夫民族(俄罗斯人、乌克兰人、白俄罗斯人)之间由于语言相近和宗教信仰相同,族际通婚十分普遍,群体边界很模糊。许多民族知识分子是在俄罗斯人聚居区接受教育的,毕业后往往聚集在圣彼得堡、莫斯科这些大学、研究-文化机构、政府部门比较集中的大城市,他们与俄罗斯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打成一片,这从十月革命时各政党领袖的民族组成中也可以看得十分清楚。沙皇统治下的波兰人、犹太人、乌克兰人、格鲁吉亚人等群体的人士与俄罗斯人共同组成了布尔什维克、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等政治组织。除了列宁后来激烈批评的犹太人“崩得”组织外,在当时的俄国并不是清楚地以“民族身份”来组建政党和政治派别的。同样,由于在语言和宗教相近,中亚突厥各群体之间的边界也十分模糊,甚至哈萨克人长期被称为“吉尔吉斯人”,部落和家族的身份在中亚各地民众中是更为重要的认同意识。

  在政府推动下,每个苏联公民都明确了自己的“民族成分”,在国家各种制度和政策实施中,他们明确了自己具体的“民族地位和权利”,他们都有了属于自己“民族”的共和国,政府的“民族化”政策又进一步要求由“命名民族”(即自治民族)成员担任所在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位置,并在各共和国建立了培养本民族干部的各级学校。在这样的理论引导和制度培育下,不仅各族民众的“民族意识”得到持续强化,各民族的精英和干部集团也就随之明确了自己的发展空间和升迁渠道,他们在“本民族”的教育体系中被培养,并在本族地区的权力网络中很自然地逐步结成“民族集团”。所以,过去边界并不清晰的吉尔吉斯人和乌兹别克人之间、俄罗斯人和乌克兰人之间,会在新的自治制度和干部“民族化”政策的推行中各自形成自己的“民族精英集团”并与其他“民族集团”成员之间展开对权力和资源进行争夺的激烈博弈。在戈尔巴乔夫的改革造成局面失控后,这些现成的“民族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集团”就自然而然、平稳地接受了各共和国的所有权力。从一定意义上说,创建与发展以“民族”为界限的“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集团”,实际上就是在培育苏联的政治掘墓人。

  第三个方面,就是这一政策“正式地使族群以国家形态进行了组织化”。在沙皇时期,各族民众生活在沙皇设置的各行省中(如苏联时期的乌克兰地区在沙皇时期大致被划分为9个行省),各族混居在一起,频繁的跨地域迁移使许多人的地域归属感甚至族群归属感逐渐淡漠。但是政府为各民族划定了各自的共和国和自治区之后,这一以“民族”冠名的领土和政权建设则使族群的组织化具有了“国家形态”。人口规模较大的民族都有自己的“共和国”,有属于自己这个“民族国家”的政府和议会。例如,“格鲁吉亚和阿塞拜疆的首都现在成为当地共产主义者的权力活动中心,民族国家的各项基础设施、民族剧场、民族科学院、和民族电影厂都随之建设起来”。这样,在“硬件”建设方面,这些民族国家的构建已经完成了,把这些民族国家与联盟继续联系在一起的,只是全苏统一的意识形态、党组织机构、计划经济体制加上秘密警察的监控。

  试想一下,已经具有了如此完整的国家形态,又培育出了民族意识强烈的民族精英集团,这样的“民族”怎会不催生出现代“民族国家”的认同意识和政治追求呢?他们所耐心等待的,只是一个最佳的历史时机而已。

  3.“民族化”孵化和加强了各群体的“民族意识”

  推行“民族化”政策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各族精英集团和民众中“现代民族意识”的孵化与加强。这一结果与历史上的民族融合大趋势是背道而驰的。即使是在沙皇统治时期,各族民众由于迁移和杂居必然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民族融合和文化同化。萨尼指出:“在每个民族共和国中,民族身份已经以新的形式转型和加强。例如,在乌克兰,乌克兰农民在革命前曾很容易地被同化进俄罗斯化的工人阶级中,而1920年代新的政治环境和民族意识的转换则反映在城镇中‘乌克兰人’数量的增长上。‘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已经被同化的乌克兰人重新接受乌克兰人的身份认同’。……(第二个方面)‘我们不会强迫在乌克兰的俄罗斯工人阶级乌克兰化’,一个乌克兰共产党领导人说,‘但是我们将确保当乌克兰人来到城市时,他不会被俄罗斯化’。”

  在这里我们通过乌克兰的例子可以观察到,苏联“民族化”的后果之一,就是随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出现的民族自然融合出现停滞甚至倒退,这可以被称之为“去同化”或“反同化”的新趋势。在平等、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条件下的民族融合,应当视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列宁曾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目的不只是要消灭人类分为许多小国家的现象和各民族间的任何隔离状态,不只是要使各民族接近,而且要使各民族融合”。在各民族共和国中随“民族化”而出现的“去同化”现象,显然与列宁提出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在1949年以前,中国一些少数民族成员由于居住在城镇、参与城镇经济而出现了民族自然融合。例如当时满族城镇居民与汉族之间已经没有什么界线,但是当新中国强调“民族身份”并把许多优惠政策与“民族身份”挂钩时,这些满族居民的“民族意识”开始恢复。同样的民族理论、相似的民族制度和民族政策,在苏联和中国社会中产生了相似的社会后果。因此,对苏联“民族化”社会效果的讨论,对我们思考中国民族问题也具有一定启示意义。

  俄国的工业出现在城镇,最早进入近代工业的是俄罗斯人,而随后陆续进城谋生的各族农村劳动力在进入企业后开始被俄罗斯工人“同化”,加入到“俄罗斯工人阶级”队伍,这是一个自然发生的过程。但是在建立了苏联并推行“民族化”政策之后,这些非俄罗斯工人开始与俄罗斯工人划界,组成自己“本族的工人阶级”。这既不利于各族工人之间的团结合作,也完全违背《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国际主义的精神。萨尼指出:“各民族工人阶级、新城镇(民族)人口、民族知识分子以及族群政治精英的产生,都为(这些民族)具有更加完整和精致的民族国家地位(nationhood)做出贡献。”我们从苏联实行“民族化”后果的这些讨论中,已经可以依稀看出50年后这些非俄罗斯群体将演变为“民族国家”的前景了。

  4.“民族化”给各民族社会带来的新矛盾

  苏联建国后,一方面推行“民族化”政策,另一方面又积极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建设一个现代工业国家。但是这两个政策的实施却在各地区造成了新的民族矛盾。萨尼认为,“社会流动,政治和知识精英的文化同化,对俄语学校的选择,以及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影响,(在少数民族中)产生了对于被同化和丧失(自身)文化的焦虑。由此发展出更加深刻的矛盾:一方面,苏维埃年代的民族化和族群的‘再民族化’造成了强大的(反同化)民族主义压力,但在另一当面,把农业社会转型为工业化城镇社会的国家政策又在鼓励(各少数民族)向一个统一的苏维埃文化的同化进程”。

  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需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体系,而一种通用语言的推行和学校体系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工业化发展的前提条件,但通用语言在社会和学校的推行必然会导致少数民族语言使用的弱化,从而引发少数民族对自己语言前途的忧虑。同时,由于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在客观上必然会由在人口规模和发展程度上占有优势的主流群体(如苏联的俄罗斯人、中国的汉人、美国的白人)所主导,在这一进程中产生和发展的“现代化文明”也必然带有较强势的主流群体的色彩,接受这样的“现代化文明”对于少数族群而言,就多少会产生自己“被同化”(俄罗斯化、汉化、盎格鲁-萨克逊化)的感受。因此,在“民族化”政策下被“孵化”出并不断得以强化的“民族意识”对这些发展趋势产生基于“民族主义”的抵制情绪也是自然而然的。

  作为一个多种族-族群国家的政府,既要引领全体各族国民走上现代化发展之路,又要尊重少数民族的情感和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既要保护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和发展,又要使少数民族青年学习通用语言来掌握劳动力市场所需要的知识技术以便顺利就业;既要通过各种优惠政策来帮助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又要使主流群体理解这些优惠政策的必要性而不至引起太大的反弹,要完成这些自身具有内在矛盾性的任务是非常困难的,很容易顾此失彼、左右为难。当前几乎所有的多种族-族群国家都面临着以上各类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妥善处理这些社会问题并保持多方面利益的平衡,无疑需要中央政府具有宏观发展战略、随时根据形势调整政策方向与力度的灵活反应机制以及极高明的宣传手段和策略技巧。

  通过以上讨论和分析,我们甚至可以说正是斯大林领导下的“民族化”孵化出和最终造就了苏联的这些非俄罗斯人“民族”,使它们逐步具有现代民族的各种基本特征。同时在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由于给予“命名民族”在官员任命和语言使用等方面一定特权,实际上加深了苏联各民族之间的隔阂及相互不满。正如萨尼所说,“尽管1920年代的民族化政策发生了严峻的逆转,在斯大林领导下开始鼓励俄罗斯语言及文化,但是由民族化推动的进程一直延续着。到了1960年代,绝大多数共和国已经体现出(现代)民族的特征,这并不仅仅表现在人口统计上,而且表现在政治上和文化上。‘肯定性行动项目’促进了从命名民族中选拔官员,但实际上也伤害了在城市化和受教育方面更具优势的俄罗斯人(在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则是亚美尼亚人)”。

  在与各加盟共和国的经济交往中,俄罗斯是付出多于收入的一方。“俄罗斯每年运到其他加盟共和国的产品要比输入的多300亿卢布,1988年俄罗斯全部利润的61%都上缴中央,用于全苏和其他加盟共和国的发展。……有人计算,如果按照世界价格同其他加盟共和国进行交易,俄罗斯每年还可多收入250亿卢布。因此,人代会上有的代表说俄罗斯是为其他共和国‘服务’和‘输血’的共和国。由于俄罗斯在经济文化许多方面已经落后,……生活水平下降,农村贫困。”俄罗斯人普遍抱怨,他们成为各少数民族的“奶牛”,同时又在各共和国中成为被优惠政策歧视的“二等公民”。

  如果一个多民族国家中的主体民族对国家体制感到不满,那么这个体制能够生存的时间就可以倒计时了。在苏联解体的最后阶段,正是叶利钦利用了俄罗斯人对苏联民族政策的普遍不满情绪,在1990年6月的俄罗斯议会率先通过了把俄罗斯联邦变成独立主权国家的《主权宣言》,正是这一事件“改变了遍及所有共和国的民族主义冲动的性质”,在1991年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领导人一起“宣布苏联解体”。

  “民族化”政策对苏联民族关系造成的深远影响,不仅体现在各共和国内部族际矛盾加剧上,而且体现在“民族化”优惠政策中受到歧视的主体群体的不满情绪中,最后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这些教训非常值得我国学者深思。

  五、在创建“民族”后对其“领土化”(territorialization)的讨论

  1.民族“领土化”进一步在行政区划和人口方面加强了“民族国家”构建

  萨尼教授指出:“在苏联年代的民族化的进程中出现了族群的领土化。许多族群和宗教社群对于他们生存的具体地域,或者对世界性的伊斯兰教社区(乌玛)往往有着更强的忠诚和认同。超民族的忠诚和对小群体的忠诚在与更加特定的民族(政府新认定的‘民族’——本文作者注)忠诚相竞争。对于一些族群来说,特别是中亚族群,20世纪20年代在民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领土行政单元是没有前例的,而且为那些早期的宗教和部落团体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政治和领土认同,来作为另一个选项。在斯大林对民族提出自己的定义后,苏维埃政权促进了与固定领土相联系的民族理念。”

  在沙皇俄国时代,由于军事征伐、躲避饥荒和开垦荒地等原因,各族居民的跨地域迁移十分普遍,如同中欧地区和巴尔干地区那样,不同族群通常集中在各自不同的经济行业中,分别集中在城镇和乡村,在具体族群和一个边界清晰的地域之间,并没有建立起十分强烈的“归属”关系。而当中央政府为每个族群划定了以该族命名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自治区等明确的“自治地域”后,各族原本模糊甚至完全不存在的“领土”意识就被政治行政力量构建出来。原本在很大程度上以经济活动和行业为特点的群体,开始被固着在“自己的领土”之上。

  在苏联时期的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就是与这种新兴的“领土”意识相伴随的各族人口在“本族领土”上的重新聚居。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共和国或自治区以后,每个民族单元都出现了欢迎其他地区的本族人口“回归”和希望本地外族人口“迁离”的新的社会氛围,出现了以“民族共和国”或“民族自治区”为单元的人口迁移研究的另一种“推力-拉力模式”:吸引本族人口,排斥别族人口。而伴随着“民族因素”的人口迁移又进一步加强了所有人员的民族意识。萨尼指出,“随着苏维埃夺取政权,除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共和国和波罗的海共和国之外,世界主义削弱了,许多原来是多民族地区和城市逐渐成为族群同质(的居住区)”。这无疑是双向的“推力-拉力模式”人口迁移的结果。这一现象与各民族民众的“民族意识”和“领土意识”密切相关,而与现代化进程中自然发生的民族融合进程背道而驰。

  2.民族“领土化”导致各民族共和国内出现了新的“少数民族问题”

  在“民族共和国”边界划定以后,在国土上居住的居民随即以民族身份列为“命名民族”成员、俄罗斯族成员、其他非俄罗斯族成员等几个群体,在政策上享有不同的待遇。这些政策待遇差异,也必然引发新的族际矛盾。其他美国学者也指出:“族群界线和行政界线的重合导致了族群政治化和民族主义的产生。族群与政治、社会经济结构的同一化强化了各群体在社会价值分配竞争中的相对地位的观念。”这使一些在沙皇俄国时期仅具有文化差异的群体在政策中具有特殊意义,把“民族身份”政治化,从而使苏联各共和国中的民族关系具有了新的形态,引发了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各领域中的新矛盾。萨尼对此指出:“族群的领土化和命名民族权力的增长,制造出了(各共和国)少数民族、民族散居者以及没有保障或申冤机会的那些群体的新问题。”例如在吉尔吉斯斯坦居住的乌孜别克族人和其他民族居民,在该国社会生活中实际上处在与“命名民族”吉尔吉斯人不平等的地位,使他们成为“少数中的少数”。

  “各加盟共和国所辖地域与相应的民族分布地区的某种重合,使得地方与中央的权限之争由来已久地打上了民族的烙印”。把各少数群体认定为“民族”并为他们建立各自的“自治共和国”,其初衷是为了促进民族平等,从制度上限制大民族的民族主义,动机当然非常好,但是实践的社会效果却是在新的“民族领土”内制造了新层面的民族不平等和民族歧视。这可真是“南辕北辙”了。

  3.民族“领土化”使各共和国政策的实施根据“民族身份”不同而区别对待

  在讨论民族平等时,美国学者戈登区分出“自由主义的多元主义”和“团体多元主义”这两类在多种族-族群社会推行多元主义的不同类型。其中“自由主义的多元主义”(liberal pluralism)的重要特征是政府与社会对每个成员的族群身份“不进行甚至禁止进行任何法律上的或官方的认定,以便将不同种族、宗教、语言或不同族群起源的群体看作在法律或政府程序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统一实体,同时它也禁止应用进行任何形式的族群标准,不管应用这种标准是为了任何类型的族群歧视的目的还是为了对少数族群特殊照顾的目的”。换言之,不进行“民族识别”,以公民身份为原则对全体国民给予完全平等的待遇。从平等、公正、人权这些普世价值的原则看,这种模式应当是争取的目标。

  “团体的多元主义”(corporate pluralism)的特征为:“种族和族群通常都被看作具有法律地位的实体,在社会中具有官方的身份。经济和政治的酬赏,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都按照数量定额分配,定额的标准是人口的相对数量或由政治程序规定的其他方式所决定。这类平等主义强调的更多是结果的平等,而不是机会的平等。”这就需要首先对国民的“种族-民族身份”进行官方认定,相当于苏联的“民族识别”和“民族身份”制度,然后对某些“种族-民族”的成员给予政策优惠待遇,这一待遇对于其他没被优惠的“种族-民族”成员在客观上就是歧视。为什么有些国家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采用“团体的多元主义”政策并给一些群体成员以优惠政策?主要是因为由于历史原因各群体之间在发展基础、竞争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距时,这样的优惠政策能够在一个短时间内帮助处在不利地位的群体迅速提高竞争能力。

  在美国这个多种族-族群社会,政策的主流是“自由主义的多元主义”,强调每个公民的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与此同时,在1960年代“民权运动”开启的由种族隔离到种族平等的过渡阶段内,美国联邦政府推行“肯定性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在高校入学和就业等方面对少数族裔实行优惠政策,以此兼顾了结果的平等。所以在一定时期内,美国也借用了“团体的多元主义”的一些做法。

  与之相比,苏联实行的完全是“团体多元主义”的思路,以“民族”为单元来决定资源和机会的分配,根据“民族身份”不同,各族国民在各共和国内得到不同的待遇。萨尼在书中谈到:“在俄罗斯占据中心地位的帝国内部,俄罗斯人是对苏联、无产阶级和进步最认同的群体,而族群则被授予相对有利或相对不利的地位。作为官方认定的族群身份是一个基本的标志,使人们合法地得到提升和获得特权(例如在某个共和国中是自治民族的成员)或者受到歧视(如果他们不是自治民族的成员)。”而这样的制度和资源分配机制将产生两方面的后果:一是在“命名民族”成员和其他民族成员之间出现了制度性的不平等,二是这样的机制必然会加强各方成员的民族意识。

  正是“民族化”政策和民族“领土化”的制度,使苏联各族民众的“民族意识”不断强化,相比之下,各族民众心目中的国家意识和对于苏联的认同却在持续削弱。一位长期与苏联学者接触的中国学者指出:苏联民众的“国民意识很差,因为在一些苏联人脑海里,首先想到的是民族出身,其次才是国籍。有一位美国人到了苏联,当地居民问他是哪一个民族?这位美国人回答:‘我是美利坚人。’苏联人不满意他的回答,直到这位美国人回答出身于某一民族后,这位苏联人才满意”。这则故事生动地显示出苏联人和美国人在认同结构上的本质性差异,而这一差别是在各自政府的民族理论和基本制度引导下形成的。

  “民族化”政策和民族“领土化”的实践结果,是苏联几乎所有的民族都对这个国家和社会制度感到不满:(1)在俄罗斯联邦的俄罗斯人不满,因为他们看到本地的资源和资金被输送到其他共和国,在其他共和国的基础建设和社会福利明显提高的同时,俄罗斯自身状况却改善有限;(2)在其他加盟共和国的俄罗斯人也不满,因为他们即使能力和资格都占优势,他们在这些加盟共和国里只是二等公民,许多职位和机会是轮不到他们的;(3)加盟共和国的命名民族也不满,因为作为“民族国家”他们还必须接受克里姆林宫的所有指示,自己的领袖即使当上共和国一把手,也有被解职的可能,而且他们感到自己的语言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衰落的前景,这使民族自尊心受到打击;(4)没有自己的共和国,居住在俄罗斯联邦或其他共和国的各民族成员也不满,他们既不是“命名民族”,无法享受各种政策优惠,又不是俄罗斯人,没有强大的俄罗斯联邦和中央政策做“靠山”,在努力保障自己文化和各种权益方面显得有心无力,由于面临被“边缘化”的前景而内心焦虑。

  萨尼教授总结道:“在帝国和兴起的民族之间的根本性的矛盾,在苏维埃国家内部像癌症那样发展起来。事实上,苏联已经成为苏联国内成长起来的这些民族的‘民族的监狱’,甚至比沙俄时代更加严重。在中央和共和国之间(在共和国内部,则是首都和自治区之间)由历史延续下来的不公正的政治关系,由于各民族已有能力自我发展而变得越来越不可容忍。在后斯大林时代,面对由官僚化中心主义所推行的发展限制方面,无论是加盟共和国中的命名民族还是共和国中的少数群体都表达出他们不断增长的挫折感。”

  结束语

  在苏联解体多年之前,就有些美国政治家和学者评议过苏联的民族政策。如布热津斯基在20世纪80年代初明确提出“非俄罗斯人的政治热望乃是苏联的致命弱点,必须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苏联的非俄罗斯民族身上”。1988年美国总统尼克松在《1999:不战而胜》中提醒美国人,不要“错误地认为,并入苏联的非俄罗斯民族的人民已经融化在俄罗斯民族人民之间,就像移民到了美国那样。……民族主义是20世纪最强大的政治力量,它在苏联并没有死亡。……应该鼓励这些民族的人民争取获得民族权利”。尼克松的观察是敏锐的,美国只承认“america nation”(美利坚民族)并把黑人等称为“族群”,坚持以公民权为核心来建立全体国民的政治认同,他看到苏联却人为地“制造”了许许多多的“民族”,这些非俄罗斯民族非但没有融合进主流社会,而且孕育出很强的民族主义。在对苏联民族关系走向的预测方面,我觉得这位美国总统甚至比许多美国学者们的判断更有远见。当然尼克松的预测也不完全准确,他曾经盼望苏联在1999年垮台,但是苏联各族民族主义所蕴藏的巨大能量和苏联政治舞台上出现的新明星戈尔巴乔夫使这一历史时刻提前了几乎十年。美国政治家在这一方面既敏感同时又非常审慎。布热津斯基曾警告西方在鼓动苏联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方面谨慎从事:“煽起反苏情绪会给(美苏之间)日益扩大的和解领域造成极大危险。这将和苏联寄希望于美国南部出现一个黑人共和国的那种行径相同。这些尝试正是苏联30年代的立场特点。……如果公开地进行援助和鼓励各种分离运动,就会在苏联引起相反的倾向。”

  如果说在“冷战”期间美国政治家的这些评议还多少带有期盼苏联国内民族矛盾激化的感情色彩的话,那么美国学者在苏联解体后开展的对苏联民族问题的深入研究,则更像是对一具尸体进行医学解剖。苏联已经彻底解体而且不可逆转,此时的验尸报告对社会科学家来说,应当说是比较客观和理性的。也正因为如此,西方学者的这些研究成果十分值得中国学者关注和借鉴。

  中国的学者不仅需要从回顾苏联70年生命历程来理解苏联的民族理论和实践效果,同时必须关注在解体后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所发生的民族关系的进一步演变,如近年来在车臣、格鲁吉亚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发生的民族冲突和独立运动,依然发人深省。在这些获得独立的主权国家内,当年“民族化”政策的后果仍在继续发酵。正如斯坦福大学俄罗斯和东欧研究中心主任奈马克教授(norman m. naimark)在萨尼教授这本书的“序言”中所写:“埋葬了苏联并毁灭了它的东欧帝国的民族(nationality)原则正在辽阔的东欧-欧亚地区塑造和再塑造这些新的国家及政治运动的形态。正如历史上所发生的那样,民族的野心在增强并变化、分裂和冲撞,但是在今天,不和与冲突非常容易地就蔓延并转变为武装冲突和战争。”

  苏联和新中国都是在一个多部族大帝国的基础上由共产党通过武装斗争建立起来的,苏联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在两国取得全国政权的时间相差只有30年,新中国在成立的前十年,奉苏联为“良师益友”。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两国分别在不同历史时期经历了内战、反侵略战争、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改造等重大政治和经济转型,在世界上各大政治实体当中,在政治体制、经济制度、意识形态、社会组织等方面具有共性最多的,就是苏联和新中国。所以,分析苏联70年历程中的成败得失,特别是最终解体的深层次原因和具体机制,对于中国来说,是难得的“前车之鉴”,中国社会科学界和领导人可以从中学习和感悟到许多极为重要的经验。但是,在分析和解剖苏联社会演变历程和解体原因方面,似乎美国人比我们更加努力和深入,这是不应该的。

  改革经济体制、梳理民族问题和改革政治体制是1980年代中苏共同面临的三大议题。其中民族问题是隐藏在最深层次的“地下潜流”,所谓“旁观者清”,对中苏共有的民族问题的严重性看得比较清楚的,反而是一些西方领导人和学者。与之相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问题因为与民众日常生活中最关切、表达最明显的民生和民主问题相联系,从而得到学术界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被中国和苏联政府分别排在改革最优先考虑的位置。经济体制改革把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后,会逐步改变少数民族在资源分配和就业市场上的地位和发展机会,加大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引发民族关系的紧张。而政治体制改革则直接为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创造了动员群众的政治空间,对历史问题和历史人物的简单“清算”因可能动摇政府的权威性甚至合法性而具有更迅捷、更巨大的政治风险。

  中国和苏联两国的“改革设计师”是两位年龄和政治经验完全不同的领导人,他们对改革的战略选择不同,使各自的民族问题以不同的形态和速度呈现出来。苏联的政治体制改革直接质疑共产党政权体制的合法性,激发出来的民族主义又直接冲击苏维埃联盟的合法性,并迅速导致联盟解体。中国选择先启动经济体制改革,使民族问题在改革开放二十年后才逐渐显现,而且大多数少数民族民众的诉求仍然是与民生问题相联系,这为政府改善民族关系留下很大空间。为此我们不得不感谢邓小平在进行改革决策时的政治智慧。回顾近30年来中苏各自走过的改革历程和政治后果,我们希望中国学术界对苏联创建和解体中的民族问题开展更为深入的研究,结合中国的实践进行理论反思和经验总结。同时在中国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关系基本理顺之前,希望中央政府不要贸然推动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否则,苏联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附录1:

  1991年苏联解体后西方出版的关于苏联民族问题研究的英文学术出版物:

  motyl, alexander j. ed., 1992, thinking theoretically about soviet nationalitie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denber, rachel ed. 1992, the soviet nationality reader: the disintegration in context, westview press.

  suny, ronald grigor 1993, the revenge of the past: nationalism, revolution, and the collapse of the soviet un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eickelman, dale f. ed. 1993, russia’s muslim frontiers: new directions in cross-cultural analysis,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brower, daniel r. and edward j. lazzerini, eds. 1997, russia’s orient: imperial borderlands and peoples, 1700-1917,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tuminez, astrid s. 2000, russian nationalism since 1856, ideology and the making of foreign policy, rowman and littlefield publishers.

  suny, ronald grigor and terry martin, eds. 2001, a state of nations: empire and nation-making in the age of lenin and stali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martin, terry 2001, the affirmative action empire: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in the soviet union, 1923-1939,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hirsch, francine 2005, empire of nations: ethnographic knowledge and the making of the soviet uni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riasanovsky, nicholas v. 2005, russian identities: a historical survey, oxford university.

  附录2:

  1991年苏联解体后我国出版的关于苏联民族问题研究的中文学术出版物:

  郝时远、阮西湖主编,1993,《苏联民族危机与联盟解体》,四川人民出版社。

  张祥云,1997,《苏联民族问题与联盟解体》,中国言实出版社。

  果洪升主编,1997,《中国与前苏联民族问题对比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郭正礼主编,2001,《苏联民族问题70年》,新疆大学出版社。

  张建华,2002,《苏联民族问题的历史考察》,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吴楚克,2002,《民族主义幽灵与苏联裂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赵常庆,等著,2007,《苏联民族问题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注释:

  [1] 不管是出于自觉还是不自觉的调整,现在美国的中国研究出现了新的现象,即近年来大量美国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政治学等领域的年轻学者和博士生来到中国从事实地调查。除北京等沿海地区外,我们在拉萨、西宁、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等地都经常可以看到美国学者或博士生操当地语言在从事实地调查,有的甚至深入到偏远旗县。与1980年代的苏联研究相比,这无疑是美国学术界的一个显著变化。

  [2] 戈尔巴乔夫在1987年11月出版的《改革与新思维》中写道:“在连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也没有消除族际怨仇这个背景衬托下,苏联是人类文明史上真正独一无二的典范。……我到过苏联的一些共和国和民族地区,在同当地人会见时,每一次都使我进一步相信,他们珍视并感到自豪的是,他们的民族属于一个多民族大家庭,他们是一个在人类进步中十分重要的、幅员辽阔的伟大强国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仅仅四年后,苏联解体。

  [3] 如今天的中亚五国在1822-1884年期间被俄国陆续侵占;高加索地区在1802-1828年期间被侵占;波罗的海三国和芬兰在1721-1809年期间被占领。

  [4] 关于苏联“民族”数字有多种介绍。据阮西湖等的数据,苏联1959年为126个民族(109个加“其他民族”17个),1970年为119个民族(104个加“其他民族”15个)。美国学者根据人口普查结果,说苏联的“族群”(ethnic groups)在1926年有194个,1959年109个,1970-1979年有104个。1983年苏联出版的《苏联百科词典》(第二版)的中译本提供了101个民族的具体人口数字,另外没有给出族名的“其他民族”在1979年共有6.7万人。西方学者新近出版的著作介绍:1935年苏联有121个“narodnosti”,而1938年的名单则有31个“nations”、28个“narodnosti”、31个“national groups”,和30个“ethnographic groups”,共4类120个“民族”。

  (相关简介:马戎,北京大学教授。本文写于2010年。限于篇幅,仅保留部分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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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戎:对苏联民族政策实践效果的反思

马戎:对苏联民族政策实践效果的反思

2017-06-08 17:20:04
来源:钝角网 作者: 马戎
“各加盟共和国所辖地域与相应的民族分布地区的某种重合,使得地方与中央的权限之争由来已久地打上了民族的烙印”。把各少数群体认定为“民族”并为他们建立各自的“自治共和国”,其初衷是为了促进民族平等,从制度上限制大民族的民族主义,动机当然非常好,但是实践的社会效果却是在新的“民族领土”内制造了新层面的民族不平等和民族歧视。这可真是“南辕北辙”了。

——读萨尼教授的《历史的报复》

  苏联解体两年后,美国密执安大学的萨尼教授(ronald grigor suny)出版了《历史的报复:民族主义、革命和苏联的崩溃》(the revenge of the past: nationalism, revolution, and the collapse of the soviet un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在这本书中,这位美国学者从民族主义的角度剖析苏联解体的原因,对苏联的民族理论、民族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讨论了在苏联解体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并试图把民族问题的宏观理论和具体政策实践效果两者结合起来,从中反思苏联处理少数民族的理论思路和社会实践能够对人们理解和认识人类社会的“民族”现象提供哪些重要的启示,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参考文献。

  全书共190页,主要内容分为四章:(1)对社会认同的再思考:阶级和民族(rethinking social identities: class and nationality);(2)俄国的民族革命和内战(national revolutions and civil war in russia);(3)构建国家和制造民族:苏维埃经验(state-building and nation-making: the soviet experience);(4)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戈尔巴乔夫的困境(nationalism and nation-state: gorbachev’s dilemmas)。在本文中,我们试图把书中与中国民族问题联系最密切和最具启发性的一些论述介绍给读者。这些论述代表的只是这位美国学者的个人观点,由于苏联的国情不同于中国,两国的政策实践也各具特点,我们并不需要认同或接受这位美国学者的观点,但是从社会科学的研究角度来说,书中提出的对苏联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实践效果的分析视角,应当说对中国学者还是具有一定启示和借鉴意义的。

  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由共产党通过武装革命取得政权建立的国家。自十月革命成功后,苏联共产党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长期占据绝对的领导地位。世界公认,苏联红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抗击德国法西斯军队的侵略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关键作用。作为一个经济和军事强国,二战后的苏联在国际事务中举足轻重,在共产主义阵营各国中发挥着领袖作用。

  在新中国1949年成立后的至少10年内,苏联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政治理论、政权建设、经济制度、民族政策、教育体制和各项事业中的学习榜样,苏联的发展模式是新中国建国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学习楷模。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这篇纲领性文章中明确提出:“苏联共产党就是我们最好的先生,我们必须向他们学习。”针对当时国内一些人对中国共产党向苏联“一边倒”的批评,他的回答是:“一边倒,是孙中山的四十年经验和共产党的二十八年经验教给我们的,深知欲达到胜利和巩固胜利,必须一边倒。……中国人不是倒向帝国主义一边,就是倒向社会主义一边,绝无例外。骑墙是不行的,第三条道路是没有的。”

  虽然中国共产党领导集团与苏共中央赫鲁晓夫集团之间在1950年代后期曾发生理论争论并导致两党两国关系一度恶化,但是在二战后持续几十年的“冷战”时期内,由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创立的各种理论和制度始终在中国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影响。即使在赫鲁晓夫“秘密报告”对斯大林所犯错误提出批评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始终对斯大林持肯定的态度。毛泽东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说:“我看有两把‘刀子’,一把是列宁,一把是斯大林。现在斯大林这把刀子,俄国人丢了。……我们中国没有丢。”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接受了苏联在民族问题上的主要观点,提出中国各“民族”都有独立建国权力并主张在中国建立联邦制,直至1946年2月,才明确提出“不要提及民族独立自决口号”,而以“民族区域自治”代替联邦制。今天中国政府官方的“民族理论”(包括“民族”定义)、民族制度和政策的基础框架是在20世纪50年代成型的,应当说与苏联的民族理论、民族制度和政策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认真思考和分析苏联在民族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对中国人理解我国建国后的民族理论及其实践极其重要。

  一、未能预测解体暴露出西方苏联研究的重大缺陷

  1.西方学术界对未能及时预测所做的反省

  1991年苏联的突然解体使全世界目瞪口呆,不仅震惊了西方政界,也对西方学术界造成巨大冲击,甚至被西方社会科学界自认是“最大耻辱”。他们责问自己:为什么西方国家多年来投入了那么多的资金和研究力量,在顶尖级大学建立多个研究机构和大量研究岗位,设立了那么多的专项课题研究苏联,但是居然没有一个西方学者在事前对苏联的解体做出任何预测,那么西方的苏联研究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萨尼教授在该书第1页便尖锐地提出了这个问题。他在回顾美国的苏联研究时指出:“与我们研究的这个国家发生的危机相比,我们较少清晰觉悟到的,是与之同步的西方国家苏联研究界的危机。”1986年由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出版的《最后的帝国:民族问题与苏联的前途》一书,可以说是1980年代中期美国的苏联研究和苏联民族问题研究成果的集大成者。胡佛研究所是美国著名的苏联研究重镇,主编康奎斯特(robert conquest)是美国最负盛名的研究苏联问题的专家、胡佛研究所俄国东欧研究室主任。书中一篇文章提出的明确结论是:“沿着族群边缘的断层裂痕正在加深,与许多更为人熟知和著名的问题相比较,民族主义也许更是苏联的‘阿基里斯的脚踵’(唯一致命弱点)。它的重要性持续增加,但在目前来看,民族主义似乎并没有对国家的稳定构成紧迫的威胁。”由此可见,这批始终关注苏联民族问题的美国顶尖学者直至1986年仍未能对苏联即将来临的全面解体做出预见。如果说苏联本国民族研究学者没有及早揭示出苏联社会民族关系中存在的深刻矛盾是由于国内政治氛围和学术禁区而导致他们“集体失语”的话,那么,学术气氛自由松宽而且内心渴望苏联政府垮台的西方学术界在苏联研究中的迷失,说明它确实还存在着其他问题。

  读到这里,我们也可以问问自己,中国对苏联的研究不可谓不重视,建有专门的研究机构,有一大批学者常年研究苏联政治、经济与政策变迁,也有对苏联民族问题进行长期研究的学者。那么,这些中国学者们对苏联可能出现解体是否做出过任何预测?当我们没有能够对这一个20世纪后半叶最重大历史事件做出预测时,作为负责任的学者,我们是否也需要像美国学术界那样,对我国的苏联研究中出现的这一重大缺失进行深刻反省?

  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中央全会上的报告》中曾严厉批评苏联民族理论界:“我们的理论界欠了民族关系的实践很大一笔债。我这里指的是没有充分研究与国家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民族政策的一些问题。同志们,要知道,我们的一些社会学家不是对民族关系的一些实际现象进行客观的研究,对实际的社会经济过程和精神过程这样一些十分复杂,实际上也是矛盾的现象做出分析,而是宁愿长时间地写带有‘颂扬’性质的论文,这些论文更像是美好的祝酒词,而不是严肃的科研报告,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那么,中国的民族理论界长期以来是否也存在着类似的现象?我国民族理论界对中国民族关系做出的一贯美好评价与各地“民族关系的一些实际现象”之间出现的反差与断裂,是否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看到德国统一和苏联解体后,前苏联和东德许多社会科学家们因为只会梳理和注释文件、重复官方话语而失业沦落,我们应当有所感悟才是。

  2.西方的苏联研究存在对少数民族问题的忽视

  西方的苏联研究长期以来只关注苏联中央领导集团的动态,忽视对社会基本矛盾演变的跟踪;偏重于关注俄罗斯主流社会的政治分析,忽视对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受到历史模型研究方法的诱惑,常常依据意识形态和个人特性来对苏联社会的走向进行推理。萨尼教授在书中对这一现象提出尖锐批评,指出在过于长久的一个时期内,西方的苏联研究在对非俄罗斯人、对政治以外的社会环境,以及对苏联历史的特别内容、偶然性和变数给予太少的关注。不重视对苏联底层社会和少数民族的研究,使西方的苏联研究在结构上出现重大偏差。这一现象早在1970年代就已被一些美国学者指出过:“虽然已经有人意识到民族问题是苏联的弱点,但还没有向权威的美国学者提出研究这个问题的要求。……我们的苏联问题专家没有那么大的耐心去关注苏联的非俄罗斯民族。美国政府简直无视苏联有不同民族存在的事实。”但这些呼吁和抱怨在当时并未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从事苏联研究的西方学者队伍中,很大比重来自国际政治、欧洲历史、外交史、国际共运史、俄国史等领域,而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具有实证研究传统和能力的学者相对较少,而且那些偏重历史方面的研究较少借鉴社会科学的最新概念和研究方法。可以说正是研究者队伍的学科背景和学术专长的结构,直接导致研究领域与研究成果出现结构性偏差。当然,这与苏联时期西方学者进入苏联各地开展实地调查所受的各种限制有关,这使西方社会学家难以施展学科特长并导致他们失去研究苏联的兴趣。这一学科偏差其实在1970年代已有美国学者观察到,“我们现有的研究工作存在着下面三个缺点:首先是对苏联民族问题采取的消极态度;其次是从事研究这个问题的学科范围过于狭窄;第三是研究时缺乏现代的概念”。在我们分析西方苏联研究的整体失误时,学者们的学科背景结构问题是我们不可忽视的因素[1]

  在从事苏联研究的中国学者当中,可以说也存在相似现象。一是研究队伍主要来自国际政治、外交、苏联历史等专业领域,在社会学、人类学等领域关注苏联社会和苏联少数民族的人即使有,也是凤毛麟角。二是学者们通常最关注的,是苏联中央政权内部的变化和它的各类文件宣言和官方媒体报道,而很少注意收集有关苏联底层社会和少数群体的各类具体数据资料和分析其结构及演变态势,中国学者的研究思路主要还是从意识形态和官方文件用词演变的角度来分析苏联政策走向,最后的落脚点主要是为苏外交决策服务,而不是对苏联社会结构、社会矛盾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的分析,过于实用而缺乏对人类知识的学术追求。这样的研究素材选择和研究目的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研究成果的表面化和即时性,情况稍一转变,许多成果即成废纸,无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同时,即使是在苏联领导人个人特性(家庭和学习背景、社会网络、发迹历程、个人性格与爱好等)对其决策影响这些细节方面,我们投入的关注也远不如西方学者。例如在赫鲁晓夫上台后不久的1961年,美国学者就出版了《大策略家——赫鲁晓夫发迹史》这样一本对这位苏联最高领导的人生历程、政治观点和个人风格进行详尽分析的专著,而中国学者始终没有类似的研究著作问世。甚至直至今日,我国书店里可买到的关于西方或苏联-俄罗斯领导人的传记性研究仍然主要是西方出版物的中译本。

  近年国内翻译出版了一本分析苏联体制弊病和描述解体过程的书《来自上层的革命——苏联体制的终结》(大卫·科兹和弗雷德·威尔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它的英文版在苏联解体6年后的1997年出版。该书具有独特的研究视角并有创新性的分析框架,不仅对苏联社会内部推动“改革”的力量和动机进行了深刻的分析,而且对“改革”直至解体那几年期间苏联经济统计数据和报纸上发表的具有标志性的文章进行了系统跟踪分析。该书作者为一位美国经济学家和一位1986年后常驻苏联的西方记者。中国既有长期专门研究苏联的学者,也有常驻莫斯科的记者,我们不妨把国内发表的类似研究成果在信息素材和分析深度方面与这本书比较一下,看看差距究竟有多大。

  萨尼教授明确指出,在西方学术界的苏联研究中,由于长期偏重对俄罗斯主体社会和高层领导集团的研究,并严重忽视了对各少数民族和苏联存在的“民族主义”的研究,“直至其以势不可挡的态势表现得非常清楚之时,几乎无人认识到,除了常见的经济灾难外,对苏维埃国家及其改革潜力的最大威胁乃是群众性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这种研究偏差正是西方学者对苏联最后以“民族”为单元解体不能做出预测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于中国发展进程中面对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威胁,中国政府领导人和学术界的主要关注点长期集中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经济增长速度、外交、自然灾害、社会稳定以及反腐败等问题上,对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关系发生的“静悄悄的演变”较少察觉,这与直至1980年代中期苏联领导人对民族问题的忽视多少有些相似[2]。拉萨“3·14”事件和乌鲁木齐“7·5”事件对中国政府和主流社会无疑是清晰的预警信号,应当引起政府领导人、学术界和社会各界对我国民族关系问题的充分重视,除了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之外,还需要对深层次的民族认同问题和相关理论进行反思。中国在民族问题上是否绝对不会重蹈苏联的覆辙,我想任何人也不敢打这样的保票。

  3.在西方的苏联研究中,(俄罗斯)主流社会研究与少数民族研究之间的脱节

  在分析西方学术界以往的苏联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时,萨尼教授特别指出了另外一点,那就是“在那些研究俄国主体(russian proper)的学者和研究非俄罗斯群体(non-russian groups)的学者之间存在着一个断层(chasm),彼此极少跨越”。换言之,西方研究苏联的学者把一个整体性的苏联社会人为地划分为“主体群体”和“少数民族群体”这样一个“二元结构”中的两组研究对象,同时把研究力量也分成两支队伍。其中一群学者只关注俄国主体社会,另一群学者只关注少数民族,两个研究队伍相互之间既不交流,也不关心彼此的研究成果。研究“主体群体”的学者只注重莫斯科的上层集团和主流社会,完全忽视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冲突和认同偏离现象;而研究“少数民族群体”的学者只从局部来理解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的文化和社会问题,并没有把这些局部问题放到国家整体“民族构建”的大框架中来思考。正是这种结合了研究对象和研究者群体的“二元区隔”,导致了各自研究的片面性,使西方的苏联研究出现了“盲人摸象”的现象,也使西方学术界无法对苏联社会的内在矛盾及其未来走向进行整体的、科学的分析和预测。

  社会科学研究者最重要的社会职责之一,就是深入系统地对社会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捕捉分析社会演变中出现的由微至著的新生社会结构和社会矛盾,经过国际横向比较和历史纵向比较的分析梳理后,努力认识社会发展变迁的规律,从而对社会未来发展的大致走向做出预期,并对如何预防社会重大危机和缓和社会核心矛盾提出改进建议,这才是对国家和民族负责任的学者应当开展的研究工作。苏联解体后,由于未能对苏联如此重大的社会变迁提出预见,西方的苏联研究者从各个方面,特别是学术选题的偏差和学术队伍的组织方面进行深刻反省,以探讨妨碍其认识客观规律的原因。那么,中国的民族问题研究者们又有谁预测到了苏联解体的可能性?在中国学术界,研究苏联主流社会的学者们与研究苏联少数民族的学者们之间是否也存在与西方学术界相似的学术区隔?

  4.我国的苏联研究和中国民族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整体来说,我国学术界对其他国家(包括苏联)的研究工作长期以来比较薄弱。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前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和禁锢,我国学者没有机会接触境外出版物、无法与外国学者交流并到国外访问调查,那么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这些体制方面的禁锢基本上不存在了。尽管政府各部门在新闻和出版方面依然设下不少“禁区”,但是,学者个人的研究工作仍是完全可以开展的,只是研究成果何时发表和如何发表的问题。那么,我国目前的外国社会研究状况是否基本改观了呢?

  仍以苏联-俄罗斯研究为例。苏联解体后,西方学者加大了对苏联-俄罗斯民族问题的研究力度。自1991年以来西方大学出版社或学术出版社先后出版了多部专门研究苏联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的英文专著,本文附录1仅列出我手边所有并认为较有影响的10本。与此相比,国内学者出版的相关研究著作我知道的约有7本(见附录2),而且学术含量和研究深度也有待提高。我想,除了外部环境条件(学术出版空间、研究经费等)之外,应当承认西方学者们在研究工作方面比我们更加勤奋、更有创新意识和更具批判性。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国内可以读到的内容比较丰富、有一定分析力度的关于苏联-俄罗斯的出版物,至今大多是翻译的西方研究成果。近20年来,中国的制造业和对外贸易一路高歌猛进,但是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与西方学术界之间的差距是在拉大还是在缩小?如果仅从苏联-俄罗斯研究这一领域来看,形势无论如何让人无法乐观。

  1979年苏联总人口中少数民族占47.6%,为各少数民族设立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边疆区、自治区等约占苏联领土的44.8%以上。苏联的民族问题是导致苏联最终解体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当作为我国苏联研究的重要领域。我国高校和研究机构的队伍,不可谓不庞大,但是长期以来,对在苏联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据如此重要分量的各少数民族给予关注的我国学者屈指可数,我国学者完成的苏联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成果也只有寥寥数本。对于中国学术队伍在研究领域的人力、资源布局中存在的不合理的状况,今天我们是否已经有所认识并开始着手进行调整了呢?

  如果我们承认中国学术界对苏联民族问题的研究关注不够,那么我们对中国民族问题研究是否就给予了足够的关注?中国的少数民族人口已超过1亿,政府设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面积约为中国领土总面积的64%,民族关系问题和少数民族发展问题无疑也是中国最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关系到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繁荣和文化创新等国家核心利益。但是,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各领域中,民族研究可获得的各类资源和研究力量配置的份额,是不是与民族问题的重要性相符合呢?在我国的学科和学校设置体制里,设有专门的民族院校和“民族学”学科,这些民族院校不仅在各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力量较弱,而且与各综合大学之间形成某种区隔。我们很希望知道中国各主要综合性大学什么时候才会开始真正关注我国的民族问题研究。

  二、苏联如何看待和处理“民族”和“阶级”两者之间的关系

  1.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民族”和“阶级”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位研究共产党国家民族问题的美国学者康纳(walker connor)在他的《马列主义理论和战略中的民族问题》(the national question in marxist-leninist theory and strateg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5年)一书中曾经把共产党和民族主义的“民族观”和“阶级观”进行了比较(图1)。在马克思主义的观念中,各国社会内部的阶级界限是最重要和最本质的,所以在图1左侧,德国、英国、法国三国的资产阶级是一个阵线,三国的无产阶级属于另一阵线,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界限是粗红线,国家之间是虚线。而在民族主义者的观念中,各民族国家之间的界限是最重要和最本质的,所以在图1右侧,德国、英国、法国三国之间的界限是粗红线,各国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是虚线。

图1:马克思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民族”观比较

图1.jpg

  共产主义经典理论认为阶级分野和“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中是最根本和最核心的社会矛盾,远比各国资产阶级提倡的“民族主义”和民族认同更为重要。马克思明确指出,“阶级的统治已经不能拿民族的外衣来掩盖了”,“各国的资产阶级虽然在世界市场上互相冲突竞争,但总是联合起来反对各国的无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发展,日益打破民族壁垒,消除民族隔绝,用阶级对抗代替民族对抗。”他们提倡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号召全世界的无产阶级团结起来,要求各国无产阶级把国际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放在自己所在民族国家的利益之上,这是马克思主义创立者在思考无产阶级革命时所提出的基本分析思路。

  但是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个人所处的历史与社会环境的限制,他们并没有参与直接领导革命战争以及红色政权的建设工作,他们也不可能提出在共产党掌权并消灭“阶级”以后应当如何在社会矛盾的新结构中理解“民族”的意义和作用的观点。从后来共产党国家在民族问题的历史实践来看,两位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很可能把“民族”的消亡进程看得过于简单和容易了。“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灭。”“随着工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条件的趋于一致,各国人民之间的民族隔绝和对立日益消失了。无产阶级的统治将使它们更快地消失。”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一观点和判断,无疑对苏联革命和中国革命成功后的领导人在分析和处理民族问题时所采取的策略和政策具有重要的影响。

  2.共产党执政国家消灭了社会中的阶级结构之后

  在推动乡村土地改革、与统治政权进行军事斗争、剥夺城市资产者的革命年代,阶级斗争口号曾是用以凝聚各族贫苦工农大众的战斗旗帜。在共产党领导的武装革命斗争取得成功,建立了由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政权后,以多种方式剥夺了地主、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改变了社会中的生产关系。人口代际更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律。在共产党执政30—40年以后,应当说当年旧社会留下来的资产阶级分子已逐渐辞世,他们的子女已经通过学校教育和就业融入了社会劳动者的行列,“阶级敌人”已不复存在。如果说继续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来发动社会政治运动的做法,在共产党政权成立后20年还可通过“忆苦思甜”和对前敌对阶级残存分子的人身攻击来发挥一些作用的话,那么在夺权建国60年后,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以后,这种做法已经完全没有号召力了,再用传统的意识形态宣传思路来团结各族干部、知识分子和社会民众已经没有现实基础了。同时不可忽视的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语言、宗教)互动中逐步凸显的民族文化差异和利益竞争已逐步成为人们更为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

  在完成了代际更替的新的历史时期,面对传统的阶级矛盾淡化、民族互动与发展的重要性不断上升的现实,我们已不能继续教条式地重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50多年前提出的观点,依然用以阶级观点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基础的理论来认识和解释新出现的社会问题和新型民族关系,对于列宁和斯大林在俄国革命中提出的民族理论和苏联在民族问题上的实践,我们也必须进行深刻分析与反思。我们必须关注新的社会结构中出现的新形式的“社会分层”以及与民族相联系的“族群分层”等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关注各族精英及民众心目中认同意识的结构变化,关注市场经济运行中各族互动模式的演变与矛盾化解机制。

  在推动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邓小平多次强调:“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首先是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在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阶级”和“民族”这两类社会关系时,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根据现实中的新的社会结构及其功能来分析如何制定缓解各种社会矛盾的理论和政策。假如政府和主流社会试图采用(多数群体或地方群体)“民族主义”来替代“阶级斗争”作为社会凝聚力的来源,继续坚持以各“民族”为单元进行社会资源的分配和提供优惠,那么,各族精英群体甚至普通民众的民族意识强化,以及在族群互动中出现民族关系的紧张,也就在预期之中。不可否认的是,新中国建国后参照苏联模式开展的“民族识别”和设立的“民族自治区域”制度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现代民族意识”得以孵化和凝聚的社会基础。如果不对这种社会基础及其运行机制进行反思并做出必要的调整,中国各民族中“群众性民族主义”的兴起和强化将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不应忘记,恰恰是苏联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类似现象和相关运动最终导致苏联解体。

  三、苏联十月革命成功后是如何处理“民族”问题的

  1.共产党夺权政治纲领中的“民族”

  在被武装革命推翻之前,沙皇俄国和清帝国一样,都是统辖着许多传统部族而且现代无产阶级非常弱小的传统帝国。为了动员国内少数民族起来反对中央政权,承认这些具有自己语言文化和自治传统的少数族群为现代政治意义的“民族”(nation, nationality)并允诺中央政权被推翻后这些少数族群享有“独立”或“自治”权利,这是激进的革命党进行广泛政治动员以推翻统治皇朝的十分有效的夺权策略。但是不能忘记的是,这一动员过程本身同时也是对这些传统部族和少数族群进行现代“民族主义”意识灌输和培养的过程,其意义和影响十分深远。俄国革命的实践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在沙皇俄国,许多边疆部族是在近代才刚刚被军事征服的[3],他们具有反抗沙皇政府压迫和恢复独立的愿望,这些边疆部族和他们的反抗斗争很自然地被俄国无产阶级政党视为推翻沙皇政权的同盟军。列宁、斯大林为了发动沙皇统治下的各少数族群参加反对沙皇的斗争,宣布他们都是“民族”并应当享有“民族自决权”,可以自由地脱离俄国并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家。萨尼指出,“列宁深知民族主义的力量(甚至他希望无产阶级革命可以利用和驾驭这一力量),而且承认与‘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结盟的必要性”。布尔什维克在民族问题上提出的政治纲领客观上十分有效地动员了沙皇统治的各部落和族群加入到起义和革命的行列中,但是一旦沙皇政府垮台,各地以“民族”为单元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和“自治政府”就如雨后春笋那样遍地开花。新生的布尔什维克中央政府没有力量在军事上进行镇压,而只能与它们进行妥协,在政权建构上给予各“民族”很大的权力。同时,“列宁坚持相信民族主义仅仅反映出资产阶级的利益,无产阶级的真正利益是国际主义,同时殖民主义的终结将会削弱民族主义情绪”。“无产阶级不能赞同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相反地,它赞同一切帮助消除民族差别、打破民族壁垒的东西,赞同一切促使各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和促使各民族溶合的东西。”列宁认为只要无产阶级掌握政权,消灭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和底层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就会削弱。从后来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列宁等俄国革命领导人对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民众的民族主义感情及其持续性的估计似乎是过于简单和乐观了。

  萨尼教授这样评价十月革命后苏联中央政府对各“民族”做出的妥协:“至少在名义和理论上,新生的苏维埃国家既是一个联邦,又是由各族群的政治单元所组成。事实上,在国内战争后的十多年里,像犹太人、亚美尼亚人和俄罗斯的乌克兰人这些民族都享受着超越领土的特权,他们有自己的学校,在其他民族的共和国中建有自己的苏维埃政权机构。苏维埃的实践是对意识形态需求的最大妥协,但是对这些做法将产生的后果,人们的预期只能是:对‘民族’原则的这些让步将会导致‘族群性’的强化而不是消亡。这种预期对于那些(人口)较大的民族而言已经得到了证明:苏联并没有成为‘民族熔炉’,而是成为‘新民族’的孵化器。”

  换言之,布尔什维克提出的“民族自决权”宣传政纲在各少数族群中深入人心,在十月革命成功后很长一段时期内,许多地方陆续自发组建以“民族”为名义的苏维埃政权机构。面对自己提出的“民族-民族自决”的意识形态原则所造成的现实后果,布尔什维克党中央只能妥协,其结果是建成一个以“民族”为单元的联邦制以作为“过渡”形式。

  萨尼认为对“民族”原则的这种推行和实施只会进一步导致各群体“民族意识”的加强,并使苏联“成为一个‘新民族’的孵化器”。这句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指出苏联的“民族理论”这一意识形态和相应的以“民族”为单元的联邦体制是“民族的孵化器”,使这些“民族”在共和国的“蛋壳”里发育完整,最终破壳而出;第二层强调被孵化出来的是“新民族”,换言之,这些群体在沙皇俄国时期并没有形成现代政治意义上的“民族”,而是在苏联时期孕育演变成为“民族”的。

  例如中亚地区在沙皇时期被称作“突厥斯坦”,由沙皇任命的突厥斯坦省长(总督)治理该地区主要说突厥语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各部落。十月革命后“列宁……指示成立委员会,于1921年下令划分突厥斯坦,并编制民族志地图。这件事交由突厥斯坦省长官署的秘密工作头领柯恩办理。柯恩建议把突厥斯坦分成五个共和国或自治共和国。莫斯科接受了这一建议。……这五个民族和五个共和国的划分方案,是在办公室里构思和决定的”。但是这一方案一旦实施,经过一段时间后,原突厥斯坦被划分开的这五个部分在新体制的“蛋壳”中被“孵化”成了五个名副其实的民族。当苏联解体成为大趋势时,它们就自然而然地转成为五个独立的“民族国家”,在此后的发展中,这些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矛盾继续强化。近期发生在吉尔吉斯斯坦南部乌孜别克族和吉尔吉斯族之间的流血冲突,充分说明了经过苏联时期的“孵化”,这两个原本边界模糊的“民族”各自的“民族”意识和彼此的隔阂已经发展和强化到了何种程度。

  2.十月革命后为什么实行联邦制,以及苏联采用的是什么性质的联邦制

  十月革命后采用联邦制建国,是在当时政治力量对比形势下不得不做出的重大妥协。十月革命前,列宁曾多次指出:“马克思主义者是坚决反对联邦制和分权制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觉悟的无产阶级将始终坚持建立更大的国家”,明确提出“我们不赞成分裂成许多小国家”。但是面对十月革命后各地“民族苏维埃”兴起的现实局面,列宁做出妥协,但同时他在1920年强调联邦制只是一个“过渡形式”,“联邦制是各民族劳动者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既然承认联邦制是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那就必须力求达到愈来愈紧密的联邦制同盟”。

  美国学者认同这一观点,认为在当时形势下新生的布尔什维克政权没有力量压制各地的“民族苏维埃”并建立单一制国家,因而联邦制是一个策略妥协。萨尼指出,“最重要的是,由于苏维埃政权在边疆地区几乎没有什么真正的力量来推行它的政策,作为对高涨的自治要求的回应,苏维埃政府在1918年1月做出了策略调整并接受了联邦制原则。……联邦制和民族区域自治在1918年7月被写入第一部苏维埃宪法。正如理查德粗红派普斯指出的,‘苏维埃俄国……成为把民族原则作为联邦结构的基础的第一个现代国家’”。

  苏联是“把民族原则作为联邦结构的基础的第一个现代国家”,这个论断非常重要。从历史上直至今日,世界上仍有许多采用联邦制的国家如美国和瑞士,但是绝大多数国家联邦制结构的组成单元并不是以“民族原则”来确定的,而是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在联邦体制内部各个单元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与博弈,不是以“民族”而是以“区域”(州)为旗帜来进行政治和社会动员,同时国民可在各单元之间自由流动,所以加里佛尼亚州与联邦政府在预算方面的讨论,与该州居民的种族和族群结构无关。尽管西班牙语裔人口在加州占有很大比重,而且是政府福利项目资助的主要对象,但是新墨西哥州的西班牙语裔居民对加州与联邦政府之间的预算争议并不关心。而生活在俄罗斯联邦的各族居民(如哈萨克人、格鲁吉亚人)则对本族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的地位和各族之间的权力结构和利益分配极为关心。由此可见,联邦制结构的基础是“民族”还是历史上传统的行政区域,涉及到的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联邦制。苏联开创了“把民族原则作为联邦结构的基础”的先河,并影响了其他国家(南斯拉夫等)的联邦制度构建,这是我们研究国家体制演变时不可忽视的。

  3.苏联革命成功后的“民族构建”

  在西方早期的民族主义运动中,也以“民族”为新的政治实体单元来进行“民族国家”的构建。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当时“民族主义”运动关于“民族国家”的构建设想,仍然很大程度是以原来已经存在的政治实体(传统的王国、帝国、世袭领地)为基础的。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国家政权作为行政最高权力机构,也可以把本国管辖疆域内的不同群体构建成为各自不同的“民族”(nation,nationality)。

  萨尼教授在书中回顾了相关的理论探讨,指出“尽管在流行观点中,民族主义意识形态通常认为民族是在(民族)国家之前就已存在并构成了(民族)国家的基础,但是历史学家们很早就指出了在民族构建过程中国家所发挥的重要性。在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前,维克特·克尔南写道:‘当具有两个因素(民族-国家)时,国家首先出现,然后形塑了民族的模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新生国家创造了条件使‘民族的模糊意识转变为自觉的民族主义’,这一过程紧密地与新(文艺复兴)君主政体和有选举权的社会阶级及他们间斗争的关系相联系。盖尔纳在他的民族主义理论中把国家放在核心的位置,与工业社会同步,并声明‘民族主义问题不会从没有国家的社会中产生’”。

  在西欧近代各国纷争中出现的政治实体如从西班牙统治下独立出来的荷兰,为了加强本国民众的凝聚力,也采用“民族主义”的意识建构。在有些情况下,民族主义呼吁在原来王国、帝国的基础上建立非世袭、共和体制的“民族-国家”,如法国大革命。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多部族帝国中一些对本族现状不满的群体以“民族主义”为旗帜动员民众从现在的帝国中独立出来,如奥匈帝国统治下意大利的“烧炭党”。在这两类情况中,发起民族主义的族群单元不同,建立新“民族国家”的具体目标(人口和地域涵盖范围)不同,但是都对原有的国家结构提出挑战,都是从已建有国家体制的社会中产生的。

  在沙皇俄国时期,帝国臣民中包括了在血缘、语言、宗教信仰、历史上政治归属、社会组织等方面十分不同的许多群体,政府和民间对这些群体也有习惯性的称呼。但是就具体居民的身份而言,群体名称的涵盖范围并不完全一致,有时是多元的和部分重合的,各群体的人口边界也相对比较模糊。但是在斯大林领导下的“民族识别”过程中,政府把各群体的名称明确化,每个国民的身份证上都明确标出自己所属的“民族身份”,这使各群体成员的人口边界彻底清晰化,根据人口规模把各群体在政治体制中划分为不同的“等级”,被授予各自相应的“自治地区”。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原突厥斯坦被划分为五个“民族”,苏联全体国民被政府划分为一百多个“民族”[4]

  苏维埃政权在前沙皇俄国的领土上建立了大大小小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和自治州。英国学者霍布斯鲍姆指出:“悉心致力于在那些从未组成过‘民族行政单位’(亦即现代意义的‘民族’)的地方,或从不曾考虑要组成‘民族行政单位’的民族(例如中亚伊斯兰教民族和白俄罗斯人)当中,依据族裔语言的分布创造出一个个‘民族行政单位’的,正是共产党政权本身。把哈萨克、吉尔吉斯、乌孜别克、塔吉克、土库曼视做‘民族’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苏维埃共和国的主张,只是苏维埃知识分子的理论建构,而非任何这些中亚部族原本的意愿。”

  4.斯大林“民族”定义和苏联“民族自决”理论对其他国家的影响

  众所周知,在苏联共产党指导下成立的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之时起就完全接受了苏联的民族理论。1922年7月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宣言提出“(四)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五)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在江西建立中央苏区后,红军面临严酷的军事“围剿”。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草案)宣布:“中华苏维埃政权以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由权为目的,承认各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内,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独立的自治区域。”这一战略与十月革命前居于劣势的布尔什维克所采用的策略是一样的,即鼓励各少数民族造反闹独立将可能削弱统治集团的力量,有利于革命势力的生存与发展,减轻对中央苏区的军事压力。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支持各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直至独立建国的政治纲领,直到抗日战争结束后的1946年才发生变化,转为主张民族区域自治。在1949年建国后,我们在1950年代也参考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开展了“民族识别”工作,正式认定了56个民族,为各民族设立了自治地方,正式通过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每个国民都确认了自己的“民族成分”,各地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从以上方面看,我们必须承认苏联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民族政策对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政府有很大影响。

  有趣的是,在20世纪20年代前后,由苏联共产党主导的共产国际认为美国南部黑人已具有“民族”(nation)特征,提出支持美国南部黑人聚居地区独立建立黑人国家的政治主张。当时美国共产党内出现了应从“民族”还是“阶级”角度来看待美国种族问题的争论,斯大林对这一争论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据一位研究美国共产主义运动史的学者德雷珀(theodore draper)在他出版的《美国共产主义与苏维埃俄国》一书介绍,在1928年共产国际第六届国际会议上成立了一个“黑人问题分委会”(a subcommittee on the negro question),“在讨论中有三种观点激烈争论:第一部分人提出的观点认为在美国的黑人主要争取平等社会与政治权利的问题;而第二部分人认为在北方确是如此,但是在黑人占人口多数的南方,黑人已经发展得具有‘民族’(nation)的特征,因此应争取自决权;第三方的观点走得更远,提出了黑人苏维埃共和国的口号”。

  1928年10月26日,共产国际政治书记处(the political secretariat of the comintern)通过了第一个正式决议案:“党必须公开和无保留地支持黑人占人口多数南方各州的黑人的民族自决权。”当时美国黑人民众对于这样的呼吁做出了什么反应,我们不得而知。20世纪60年代激进的“黑豹党”也许会支持这一主张,但是马丁·路德·金博士和今天的奥巴马总统如果读到了这个决议案,相信他们不会认为这对美国黑人是一个最好的出路。

  苏联的民族理论和相关制度、政策对共产党建立政权的其他各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康纳教授(walker connor)的《马列主义理论和战略中的民族问题》一书系统地讨论了斯大林民族理论对中国、南斯拉夫、越南、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的影响,书中提出的一些思路和观点值得中国学者思考。

  四 、关于苏联建国后推行“民族化”(nativization)的讨论

  从十月革命直至1930年代初的一段时期内,新生的苏联政府在各民族地区推行了“民族化”政策。对于这一时期的民族政策,国内学者普遍予以肯定,认为这些政策加强了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文化发展,贯彻了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思想。

  1.中国学者对苏联“民族化”的讨论

  中国学者曾从三个方面讨论这一时期苏联的“民族化”政策。首先是“干部民族化”,“自20世纪30年代末起,从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到自治州、民族专区以及基层单位的主要党政负责人绝大多数都是当地民族干部”。

  第二个方面是“领土民族化”,在政治体制建构中为每个民族都设立了不同级别的共和国或自治州,使每个群体都拥有自己的“领土”,并以自己领土“代表”的身份参与联邦。1936年通过的苏联宪法规定,苏联最高苏维埃由享有平等权利和代表人数相同的联盟院和民族院组成,民族院的代表产生办法为:加盟共和国25名,自治共和国11名,自治州5名,民族区1名。1977年宪法把加盟共和国的代表人数增至32名。

  第三个方面就是“语言民族化”,“在沙皇时代,100多个民族中只有19个民族有文字,其余数十个民族仅有口头语言,没有自己的文字。苏维埃国家先后为52种少数民族语言创造了文字”。但是“语言民族化”政策到了1930年代后期发生变化,在苏联开始出现了强制推行俄语的趋势。整体来说,国内学术界对苏联在这些方面推行的“民族化”政策一直给予肯定,只对自1930年代后期开始的强制学习俄语这一政策转变提出批评。

  2.萨尼教授对苏联“民族化”的讨论

  那么,西方学者是怎样来看待苏联这一时期推行的“民族化”政策的呢?萨尼在讨论苏联“民族化”时认为:“直至20世纪30年代早期,被列宁鼓励并得到斯大林支持的‘民族化’政策,在三个重要的方面使民族得到了加强:支持民族语言(的使用),创建了一个民族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群体,并正式地使族群以国家形态进行了组织化。”

  在民族语言问题方面,萨尼教授认为:“苏联的‘民族化’政策在民族区域的管理中提升了民族语言和民族干部的地位,在各民族共和国中增强了语言能力并使非俄罗斯人‘政治化’。”为没有文字的族群创造文字,提升少数民族语言和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地位,为那些居住在本族聚居区以外的少数民族群体设立自己的“苏维埃”(代表机构),这些政策对于落实民族平等,无疑具有积极意义。“非俄罗斯人的政治化”也许应当被理解为在强调“民族身份”和“民族权利”的同时,这些原本没有从现代政治权利的角度来理解自己群体身份的“非俄罗斯人”,现在更加从“民族”政治权利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群体的身份和利益了。当我们指出苏联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导向是把少数族群“政治化”时,一些西方学者如萨尼也提出类似的观点。

  在第二个方面,萨尼指出这一政策“创建了一个民族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集团”。在沙皇时期,俄国民众没有官方的“民族成分”,特别是在斯拉夫民族(俄罗斯人、乌克兰人、白俄罗斯人)之间由于语言相近和宗教信仰相同,族际通婚十分普遍,群体边界很模糊。许多民族知识分子是在俄罗斯人聚居区接受教育的,毕业后往往聚集在圣彼得堡、莫斯科这些大学、研究-文化机构、政府部门比较集中的大城市,他们与俄罗斯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打成一片,这从十月革命时各政党领袖的民族组成中也可以看得十分清楚。沙皇统治下的波兰人、犹太人、乌克兰人、格鲁吉亚人等群体的人士与俄罗斯人共同组成了布尔什维克、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等政治组织。除了列宁后来激烈批评的犹太人“崩得”组织外,在当时的俄国并不是清楚地以“民族身份”来组建政党和政治派别的。同样,由于在语言和宗教相近,中亚突厥各群体之间的边界也十分模糊,甚至哈萨克人长期被称为“吉尔吉斯人”,部落和家族的身份在中亚各地民众中是更为重要的认同意识。

  在政府推动下,每个苏联公民都明确了自己的“民族成分”,在国家各种制度和政策实施中,他们明确了自己具体的“民族地位和权利”,他们都有了属于自己“民族”的共和国,政府的“民族化”政策又进一步要求由“命名民族”(即自治民族)成员担任所在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位置,并在各共和国建立了培养本民族干部的各级学校。在这样的理论引导和制度培育下,不仅各族民众的“民族意识”得到持续强化,各民族的精英和干部集团也就随之明确了自己的发展空间和升迁渠道,他们在“本民族”的教育体系中被培养,并在本族地区的权力网络中很自然地逐步结成“民族集团”。所以,过去边界并不清晰的吉尔吉斯人和乌兹别克人之间、俄罗斯人和乌克兰人之间,会在新的自治制度和干部“民族化”政策的推行中各自形成自己的“民族精英集团”并与其他“民族集团”成员之间展开对权力和资源进行争夺的激烈博弈。在戈尔巴乔夫的改革造成局面失控后,这些现成的“民族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集团”就自然而然、平稳地接受了各共和国的所有权力。从一定意义上说,创建与发展以“民族”为界限的“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集团”,实际上就是在培育苏联的政治掘墓人。

  第三个方面,就是这一政策“正式地使族群以国家形态进行了组织化”。在沙皇时期,各族民众生活在沙皇设置的各行省中(如苏联时期的乌克兰地区在沙皇时期大致被划分为9个行省),各族混居在一起,频繁的跨地域迁移使许多人的地域归属感甚至族群归属感逐渐淡漠。但是政府为各民族划定了各自的共和国和自治区之后,这一以“民族”冠名的领土和政权建设则使族群的组织化具有了“国家形态”。人口规模较大的民族都有自己的“共和国”,有属于自己这个“民族国家”的政府和议会。例如,“格鲁吉亚和阿塞拜疆的首都现在成为当地共产主义者的权力活动中心,民族国家的各项基础设施、民族剧场、民族科学院、和民族电影厂都随之建设起来”。这样,在“硬件”建设方面,这些民族国家的构建已经完成了,把这些民族国家与联盟继续联系在一起的,只是全苏统一的意识形态、党组织机构、计划经济体制加上秘密警察的监控。

  试想一下,已经具有了如此完整的国家形态,又培育出了民族意识强烈的民族精英集团,这样的“民族”怎会不催生出现代“民族国家”的认同意识和政治追求呢?他们所耐心等待的,只是一个最佳的历史时机而已。

  3.“民族化”孵化和加强了各群体的“民族意识”

  推行“民族化”政策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各族精英集团和民众中“现代民族意识”的孵化与加强。这一结果与历史上的民族融合大趋势是背道而驰的。即使是在沙皇统治时期,各族民众由于迁移和杂居必然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民族融合和文化同化。萨尼指出:“在每个民族共和国中,民族身份已经以新的形式转型和加强。例如,在乌克兰,乌克兰农民在革命前曾很容易地被同化进俄罗斯化的工人阶级中,而1920年代新的政治环境和民族意识的转换则反映在城镇中‘乌克兰人’数量的增长上。‘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已经被同化的乌克兰人重新接受乌克兰人的身份认同’。……(第二个方面)‘我们不会强迫在乌克兰的俄罗斯工人阶级乌克兰化’,一个乌克兰共产党领导人说,‘但是我们将确保当乌克兰人来到城市时,他不会被俄罗斯化’。”

  在这里我们通过乌克兰的例子可以观察到,苏联“民族化”的后果之一,就是随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出现的民族自然融合出现停滞甚至倒退,这可以被称之为“去同化”或“反同化”的新趋势。在平等、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条件下的民族融合,应当视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列宁曾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目的不只是要消灭人类分为许多小国家的现象和各民族间的任何隔离状态,不只是要使各民族接近,而且要使各民族融合”。在各民族共和国中随“民族化”而出现的“去同化”现象,显然与列宁提出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在1949年以前,中国一些少数民族成员由于居住在城镇、参与城镇经济而出现了民族自然融合。例如当时满族城镇居民与汉族之间已经没有什么界线,但是当新中国强调“民族身份”并把许多优惠政策与“民族身份”挂钩时,这些满族居民的“民族意识”开始恢复。同样的民族理论、相似的民族制度和民族政策,在苏联和中国社会中产生了相似的社会后果。因此,对苏联“民族化”社会效果的讨论,对我们思考中国民族问题也具有一定启示意义。

  俄国的工业出现在城镇,最早进入近代工业的是俄罗斯人,而随后陆续进城谋生的各族农村劳动力在进入企业后开始被俄罗斯工人“同化”,加入到“俄罗斯工人阶级”队伍,这是一个自然发生的过程。但是在建立了苏联并推行“民族化”政策之后,这些非俄罗斯工人开始与俄罗斯工人划界,组成自己“本族的工人阶级”。这既不利于各族工人之间的团结合作,也完全违背《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国际主义的精神。萨尼指出:“各民族工人阶级、新城镇(民族)人口、民族知识分子以及族群政治精英的产生,都为(这些民族)具有更加完整和精致的民族国家地位(nationhood)做出贡献。”我们从苏联实行“民族化”后果的这些讨论中,已经可以依稀看出50年后这些非俄罗斯群体将演变为“民族国家”的前景了。

  4.“民族化”给各民族社会带来的新矛盾

  苏联建国后,一方面推行“民族化”政策,另一方面又积极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建设一个现代工业国家。但是这两个政策的实施却在各地区造成了新的民族矛盾。萨尼认为,“社会流动,政治和知识精英的文化同化,对俄语学校的选择,以及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影响,(在少数民族中)产生了对于被同化和丧失(自身)文化的焦虑。由此发展出更加深刻的矛盾:一方面,苏维埃年代的民族化和族群的‘再民族化’造成了强大的(反同化)民族主义压力,但在另一当面,把农业社会转型为工业化城镇社会的国家政策又在鼓励(各少数民族)向一个统一的苏维埃文化的同化进程”。

  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需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各类人才的教育培养体系,而一种通用语言的推行和学校体系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工业化发展的前提条件,但通用语言在社会和学校的推行必然会导致少数民族语言使用的弱化,从而引发少数民族对自己语言前途的忧虑。同时,由于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在客观上必然会由在人口规模和发展程度上占有优势的主流群体(如苏联的俄罗斯人、中国的汉人、美国的白人)所主导,在这一进程中产生和发展的“现代化文明”也必然带有较强势的主流群体的色彩,接受这样的“现代化文明”对于少数族群而言,就多少会产生自己“被同化”(俄罗斯化、汉化、盎格鲁-萨克逊化)的感受。因此,在“民族化”政策下被“孵化”出并不断得以强化的“民族意识”对这些发展趋势产生基于“民族主义”的抵制情绪也是自然而然的。

  作为一个多种族-族群国家的政府,既要引领全体各族国民走上现代化发展之路,又要尊重少数民族的情感和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既要保护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和发展,又要使少数民族青年学习通用语言来掌握劳动力市场所需要的知识技术以便顺利就业;既要通过各种优惠政策来帮助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又要使主流群体理解这些优惠政策的必要性而不至引起太大的反弹,要完成这些自身具有内在矛盾性的任务是非常困难的,很容易顾此失彼、左右为难。当前几乎所有的多种族-族群国家都面临着以上各类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妥善处理这些社会问题并保持多方面利益的平衡,无疑需要中央政府具有宏观发展战略、随时根据形势调整政策方向与力度的灵活反应机制以及极高明的宣传手段和策略技巧。

  通过以上讨论和分析,我们甚至可以说正是斯大林领导下的“民族化”孵化出和最终造就了苏联的这些非俄罗斯人“民族”,使它们逐步具有现代民族的各种基本特征。同时在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由于给予“命名民族”在官员任命和语言使用等方面一定特权,实际上加深了苏联各民族之间的隔阂及相互不满。正如萨尼所说,“尽管1920年代的民族化政策发生了严峻的逆转,在斯大林领导下开始鼓励俄罗斯语言及文化,但是由民族化推动的进程一直延续着。到了1960年代,绝大多数共和国已经体现出(现代)民族的特征,这并不仅仅表现在人口统计上,而且表现在政治上和文化上。‘肯定性行动项目’促进了从命名民族中选拔官员,但实际上也伤害了在城市化和受教育方面更具优势的俄罗斯人(在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则是亚美尼亚人)”。

  在与各加盟共和国的经济交往中,俄罗斯是付出多于收入的一方。“俄罗斯每年运到其他加盟共和国的产品要比输入的多300亿卢布,1988年俄罗斯全部利润的61%都上缴中央,用于全苏和其他加盟共和国的发展。……有人计算,如果按照世界价格同其他加盟共和国进行交易,俄罗斯每年还可多收入250亿卢布。因此,人代会上有的代表说俄罗斯是为其他共和国‘服务’和‘输血’的共和国。由于俄罗斯在经济文化许多方面已经落后,……生活水平下降,农村贫困。”俄罗斯人普遍抱怨,他们成为各少数民族的“奶牛”,同时又在各共和国中成为被优惠政策歧视的“二等公民”。

  如果一个多民族国家中的主体民族对国家体制感到不满,那么这个体制能够生存的时间就可以倒计时了。在苏联解体的最后阶段,正是叶利钦利用了俄罗斯人对苏联民族政策的普遍不满情绪,在1990年6月的俄罗斯议会率先通过了把俄罗斯联邦变成独立主权国家的《主权宣言》,正是这一事件“改变了遍及所有共和国的民族主义冲动的性质”,在1991年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领导人一起“宣布苏联解体”。

  “民族化”政策对苏联民族关系造成的深远影响,不仅体现在各共和国内部族际矛盾加剧上,而且体现在“民族化”优惠政策中受到歧视的主体群体的不满情绪中,最后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这些教训非常值得我国学者深思。

  五、在创建“民族”后对其“领土化”(territorialization)的讨论

  1.民族“领土化”进一步在行政区划和人口方面加强了“民族国家”构建

  萨尼教授指出:“在苏联年代的民族化的进程中出现了族群的领土化。许多族群和宗教社群对于他们生存的具体地域,或者对世界性的伊斯兰教社区(乌玛)往往有着更强的忠诚和认同。超民族的忠诚和对小群体的忠诚在与更加特定的民族(政府新认定的‘民族’——本文作者注)忠诚相竞争。对于一些族群来说,特别是中亚族群,20世纪20年代在民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领土行政单元是没有前例的,而且为那些早期的宗教和部落团体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政治和领土认同,来作为另一个选项。在斯大林对民族提出自己的定义后,苏维埃政权促进了与固定领土相联系的民族理念。”

  在沙皇俄国时代,由于军事征伐、躲避饥荒和开垦荒地等原因,各族居民的跨地域迁移十分普遍,如同中欧地区和巴尔干地区那样,不同族群通常集中在各自不同的经济行业中,分别集中在城镇和乡村,在具体族群和一个边界清晰的地域之间,并没有建立起十分强烈的“归属”关系。而当中央政府为每个族群划定了以该族命名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自治区等明确的“自治地域”后,各族原本模糊甚至完全不存在的“领土”意识就被政治行政力量构建出来。原本在很大程度上以经济活动和行业为特点的群体,开始被固着在“自己的领土”之上。

  在苏联时期的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就是与这种新兴的“领土”意识相伴随的各族人口在“本族领土”上的重新聚居。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共和国或自治区以后,每个民族单元都出现了欢迎其他地区的本族人口“回归”和希望本地外族人口“迁离”的新的社会氛围,出现了以“民族共和国”或“民族自治区”为单元的人口迁移研究的另一种“推力-拉力模式”:吸引本族人口,排斥别族人口。而伴随着“民族因素”的人口迁移又进一步加强了所有人员的民族意识。萨尼指出,“随着苏维埃夺取政权,除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共和国和波罗的海共和国之外,世界主义削弱了,许多原来是多民族地区和城市逐渐成为族群同质(的居住区)”。这无疑是双向的“推力-拉力模式”人口迁移的结果。这一现象与各民族民众的“民族意识”和“领土意识”密切相关,而与现代化进程中自然发生的民族融合进程背道而驰。

  2.民族“领土化”导致各民族共和国内出现了新的“少数民族问题”

  在“民族共和国”边界划定以后,在国土上居住的居民随即以民族身份列为“命名民族”成员、俄罗斯族成员、其他非俄罗斯族成员等几个群体,在政策上享有不同的待遇。这些政策待遇差异,也必然引发新的族际矛盾。其他美国学者也指出:“族群界线和行政界线的重合导致了族群政治化和民族主义的产生。族群与政治、社会经济结构的同一化强化了各群体在社会价值分配竞争中的相对地位的观念。”这使一些在沙皇俄国时期仅具有文化差异的群体在政策中具有特殊意义,把“民族身份”政治化,从而使苏联各共和国中的民族关系具有了新的形态,引发了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各领域中的新矛盾。萨尼对此指出:“族群的领土化和命名民族权力的增长,制造出了(各共和国)少数民族、民族散居者以及没有保障或申冤机会的那些群体的新问题。”例如在吉尔吉斯斯坦居住的乌孜别克族人和其他民族居民,在该国社会生活中实际上处在与“命名民族”吉尔吉斯人不平等的地位,使他们成为“少数中的少数”。

  “各加盟共和国所辖地域与相应的民族分布地区的某种重合,使得地方与中央的权限之争由来已久地打上了民族的烙印”。把各少数群体认定为“民族”并为他们建立各自的“自治共和国”,其初衷是为了促进民族平等,从制度上限制大民族的民族主义,动机当然非常好,但是实践的社会效果却是在新的“民族领土”内制造了新层面的民族不平等和民族歧视。这可真是“南辕北辙”了。

  3.民族“领土化”使各共和国政策的实施根据“民族身份”不同而区别对待

  在讨论民族平等时,美国学者戈登区分出“自由主义的多元主义”和“团体多元主义”这两类在多种族-族群社会推行多元主义的不同类型。其中“自由主义的多元主义”(liberal pluralism)的重要特征是政府与社会对每个成员的族群身份“不进行甚至禁止进行任何法律上的或官方的认定,以便将不同种族、宗教、语言或不同族群起源的群体看作在法律或政府程序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统一实体,同时它也禁止应用进行任何形式的族群标准,不管应用这种标准是为了任何类型的族群歧视的目的还是为了对少数族群特殊照顾的目的”。换言之,不进行“民族识别”,以公民身份为原则对全体国民给予完全平等的待遇。从平等、公正、人权这些普世价值的原则看,这种模式应当是争取的目标。

  “团体的多元主义”(corporate pluralism)的特征为:“种族和族群通常都被看作具有法律地位的实体,在社会中具有官方的身份。经济和政治的酬赏,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都按照数量定额分配,定额的标准是人口的相对数量或由政治程序规定的其他方式所决定。这类平等主义强调的更多是结果的平等,而不是机会的平等。”这就需要首先对国民的“种族-民族身份”进行官方认定,相当于苏联的“民族识别”和“民族身份”制度,然后对某些“种族-民族”的成员给予政策优惠待遇,这一待遇对于其他没被优惠的“种族-民族”成员在客观上就是歧视。为什么有些国家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采用“团体的多元主义”政策并给一些群体成员以优惠政策?主要是因为由于历史原因各群体之间在发展基础、竞争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距时,这样的优惠政策能够在一个短时间内帮助处在不利地位的群体迅速提高竞争能力。

  在美国这个多种族-族群社会,政策的主流是“自由主义的多元主义”,强调每个公民的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与此同时,在1960年代“民权运动”开启的由种族隔离到种族平等的过渡阶段内,美国联邦政府推行“肯定性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在高校入学和就业等方面对少数族裔实行优惠政策,以此兼顾了结果的平等。所以在一定时期内,美国也借用了“团体的多元主义”的一些做法。

  与之相比,苏联实行的完全是“团体多元主义”的思路,以“民族”为单元来决定资源和机会的分配,根据“民族身份”不同,各族国民在各共和国内得到不同的待遇。萨尼在书中谈到:“在俄罗斯占据中心地位的帝国内部,俄罗斯人是对苏联、无产阶级和进步最认同的群体,而族群则被授予相对有利或相对不利的地位。作为官方认定的族群身份是一个基本的标志,使人们合法地得到提升和获得特权(例如在某个共和国中是自治民族的成员)或者受到歧视(如果他们不是自治民族的成员)。”而这样的制度和资源分配机制将产生两方面的后果:一是在“命名民族”成员和其他民族成员之间出现了制度性的不平等,二是这样的机制必然会加强各方成员的民族意识。

  正是“民族化”政策和民族“领土化”的制度,使苏联各族民众的“民族意识”不断强化,相比之下,各族民众心目中的国家意识和对于苏联的认同却在持续削弱。一位长期与苏联学者接触的中国学者指出:苏联民众的“国民意识很差,因为在一些苏联人脑海里,首先想到的是民族出身,其次才是国籍。有一位美国人到了苏联,当地居民问他是哪一个民族?这位美国人回答:‘我是美利坚人。’苏联人不满意他的回答,直到这位美国人回答出身于某一民族后,这位苏联人才满意”。这则故事生动地显示出苏联人和美国人在认同结构上的本质性差异,而这一差别是在各自政府的民族理论和基本制度引导下形成的。

  “民族化”政策和民族“领土化”的实践结果,是苏联几乎所有的民族都对这个国家和社会制度感到不满:(1)在俄罗斯联邦的俄罗斯人不满,因为他们看到本地的资源和资金被输送到其他共和国,在其他共和国的基础建设和社会福利明显提高的同时,俄罗斯自身状况却改善有限;(2)在其他加盟共和国的俄罗斯人也不满,因为他们即使能力和资格都占优势,他们在这些加盟共和国里只是二等公民,许多职位和机会是轮不到他们的;(3)加盟共和国的命名民族也不满,因为作为“民族国家”他们还必须接受克里姆林宫的所有指示,自己的领袖即使当上共和国一把手,也有被解职的可能,而且他们感到自己的语言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衰落的前景,这使民族自尊心受到打击;(4)没有自己的共和国,居住在俄罗斯联邦或其他共和国的各民族成员也不满,他们既不是“命名民族”,无法享受各种政策优惠,又不是俄罗斯人,没有强大的俄罗斯联邦和中央政策做“靠山”,在努力保障自己文化和各种权益方面显得有心无力,由于面临被“边缘化”的前景而内心焦虑。

  萨尼教授总结道:“在帝国和兴起的民族之间的根本性的矛盾,在苏维埃国家内部像癌症那样发展起来。事实上,苏联已经成为苏联国内成长起来的这些民族的‘民族的监狱’,甚至比沙俄时代更加严重。在中央和共和国之间(在共和国内部,则是首都和自治区之间)由历史延续下来的不公正的政治关系,由于各民族已有能力自我发展而变得越来越不可容忍。在后斯大林时代,面对由官僚化中心主义所推行的发展限制方面,无论是加盟共和国中的命名民族还是共和国中的少数群体都表达出他们不断增长的挫折感。”

  结束语

  在苏联解体多年之前,就有些美国政治家和学者评议过苏联的民族政策。如布热津斯基在20世纪80年代初明确提出“非俄罗斯人的政治热望乃是苏联的致命弱点,必须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苏联的非俄罗斯民族身上”。1988年美国总统尼克松在《1999:不战而胜》中提醒美国人,不要“错误地认为,并入苏联的非俄罗斯民族的人民已经融化在俄罗斯民族人民之间,就像移民到了美国那样。……民族主义是20世纪最强大的政治力量,它在苏联并没有死亡。……应该鼓励这些民族的人民争取获得民族权利”。尼克松的观察是敏锐的,美国只承认“america nation”(美利坚民族)并把黑人等称为“族群”,坚持以公民权为核心来建立全体国民的政治认同,他看到苏联却人为地“制造”了许许多多的“民族”,这些非俄罗斯民族非但没有融合进主流社会,而且孕育出很强的民族主义。在对苏联民族关系走向的预测方面,我觉得这位美国总统甚至比许多美国学者们的判断更有远见。当然尼克松的预测也不完全准确,他曾经盼望苏联在1999年垮台,但是苏联各族民族主义所蕴藏的巨大能量和苏联政治舞台上出现的新明星戈尔巴乔夫使这一历史时刻提前了几乎十年。美国政治家在这一方面既敏感同时又非常审慎。布热津斯基曾警告西方在鼓动苏联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方面谨慎从事:“煽起反苏情绪会给(美苏之间)日益扩大的和解领域造成极大危险。这将和苏联寄希望于美国南部出现一个黑人共和国的那种行径相同。这些尝试正是苏联30年代的立场特点。……如果公开地进行援助和鼓励各种分离运动,就会在苏联引起相反的倾向。”

  如果说在“冷战”期间美国政治家的这些评议还多少带有期盼苏联国内民族矛盾激化的感情色彩的话,那么美国学者在苏联解体后开展的对苏联民族问题的深入研究,则更像是对一具尸体进行医学解剖。苏联已经彻底解体而且不可逆转,此时的验尸报告对社会科学家来说,应当说是比较客观和理性的。也正因为如此,西方学者的这些研究成果十分值得中国学者关注和借鉴。

  中国的学者不仅需要从回顾苏联70年生命历程来理解苏联的民族理论和实践效果,同时必须关注在解体后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所发生的民族关系的进一步演变,如近年来在车臣、格鲁吉亚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发生的民族冲突和独立运动,依然发人深省。在这些获得独立的主权国家内,当年“民族化”政策的后果仍在继续发酵。正如斯坦福大学俄罗斯和东欧研究中心主任奈马克教授(norman m. naimark)在萨尼教授这本书的“序言”中所写:“埋葬了苏联并毁灭了它的东欧帝国的民族(nationality)原则正在辽阔的东欧-欧亚地区塑造和再塑造这些新的国家及政治运动的形态。正如历史上所发生的那样,民族的野心在增强并变化、分裂和冲撞,但是在今天,不和与冲突非常容易地就蔓延并转变为武装冲突和战争。”

  苏联和新中国都是在一个多部族大帝国的基础上由共产党通过武装斗争建立起来的,苏联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在两国取得全国政权的时间相差只有30年,新中国在成立的前十年,奉苏联为“良师益友”。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两国分别在不同历史时期经历了内战、反侵略战争、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改造等重大政治和经济转型,在世界上各大政治实体当中,在政治体制、经济制度、意识形态、社会组织等方面具有共性最多的,就是苏联和新中国。所以,分析苏联70年历程中的成败得失,特别是最终解体的深层次原因和具体机制,对于中国来说,是难得的“前车之鉴”,中国社会科学界和领导人可以从中学习和感悟到许多极为重要的经验。但是,在分析和解剖苏联社会演变历程和解体原因方面,似乎美国人比我们更加努力和深入,这是不应该的。

  改革经济体制、梳理民族问题和改革政治体制是1980年代中苏共同面临的三大议题。其中民族问题是隐藏在最深层次的“地下潜流”,所谓“旁观者清”,对中苏共有的民族问题的严重性看得比较清楚的,反而是一些西方领导人和学者。与之相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问题因为与民众日常生活中最关切、表达最明显的民生和民主问题相联系,从而得到学术界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被中国和苏联政府分别排在改革最优先考虑的位置。经济体制改革把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后,会逐步改变少数民族在资源分配和就业市场上的地位和发展机会,加大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引发民族关系的紧张。而政治体制改革则直接为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创造了动员群众的政治空间,对历史问题和历史人物的简单“清算”因可能动摇政府的权威性甚至合法性而具有更迅捷、更巨大的政治风险。

  中国和苏联两国的“改革设计师”是两位年龄和政治经验完全不同的领导人,他们对改革的战略选择不同,使各自的民族问题以不同的形态和速度呈现出来。苏联的政治体制改革直接质疑共产党政权体制的合法性,激发出来的民族主义又直接冲击苏维埃联盟的合法性,并迅速导致联盟解体。中国选择先启动经济体制改革,使民族问题在改革开放二十年后才逐渐显现,而且大多数少数民族民众的诉求仍然是与民生问题相联系,这为政府改善民族关系留下很大空间。为此我们不得不感谢邓小平在进行改革决策时的政治智慧。回顾近30年来中苏各自走过的改革历程和政治后果,我们希望中国学术界对苏联创建和解体中的民族问题开展更为深入的研究,结合中国的实践进行理论反思和经验总结。同时在中国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关系基本理顺之前,希望中央政府不要贸然推动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否则,苏联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附录1:

  1991年苏联解体后西方出版的关于苏联民族问题研究的英文学术出版物:

  motyl, alexander j. ed., 1992, thinking theoretically about soviet nationalitie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denber, rachel ed. 1992, the soviet nationality reader: the disintegration in context, westview press.

  suny, ronald grigor 1993, the revenge of the past: nationalism, revolution, and the collapse of the soviet un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eickelman, dale f. ed. 1993, russia’s muslim frontiers: new directions in cross-cultural analysis,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brower, daniel r. and edward j. lazzerini, eds. 1997, russia’s orient: imperial borderlands and peoples, 1700-1917,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tuminez, astrid s. 2000, russian nationalism since 1856, ideology and the making of foreign policy, rowman and littlefield publishers.

  suny, ronald grigor and terry martin, eds. 2001, a state of nations: empire and nation-making in the age of lenin and stali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martin, terry 2001, the affirmative action empire: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in the soviet union, 1923-1939,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hirsch, francine 2005, empire of nations: ethnographic knowledge and the making of the soviet uni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riasanovsky, nicholas v. 2005, russian identities: a historical survey, oxford university.

  附录2:

  1991年苏联解体后我国出版的关于苏联民族问题研究的中文学术出版物:

  郝时远、阮西湖主编,1993,《苏联民族危机与联盟解体》,四川人民出版社。

  张祥云,1997,《苏联民族问题与联盟解体》,中国言实出版社。

  果洪升主编,1997,《中国与前苏联民族问题对比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郭正礼主编,2001,《苏联民族问题70年》,新疆大学出版社。

  张建华,2002,《苏联民族问题的历史考察》,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吴楚克,2002,《民族主义幽灵与苏联裂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赵常庆,等著,2007,《苏联民族问题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注释:

  [1] 不管是出于自觉还是不自觉的调整,现在美国的中国研究出现了新的现象,即近年来大量美国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政治学等领域的年轻学者和博士生来到中国从事实地调查。除北京等沿海地区外,我们在拉萨、西宁、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等地都经常可以看到美国学者或博士生操当地语言在从事实地调查,有的甚至深入到偏远旗县。与1980年代的苏联研究相比,这无疑是美国学术界的一个显著变化。

  [2] 戈尔巴乔夫在1987年11月出版的《改革与新思维》中写道:“在连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也没有消除族际怨仇这个背景衬托下,苏联是人类文明史上真正独一无二的典范。……我到过苏联的一些共和国和民族地区,在同当地人会见时,每一次都使我进一步相信,他们珍视并感到自豪的是,他们的民族属于一个多民族大家庭,他们是一个在人类进步中十分重要的、幅员辽阔的伟大强国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仅仅四年后,苏联解体。

  [3] 如今天的中亚五国在1822-1884年期间被俄国陆续侵占;高加索地区在1802-1828年期间被侵占;波罗的海三国和芬兰在1721-1809年期间被占领。

  [4] 关于苏联“民族”数字有多种介绍。据阮西湖等的数据,苏联1959年为126个民族(109个加“其他民族”17个),1970年为119个民族(104个加“其他民族”15个)。美国学者根据人口普查结果,说苏联的“族群”(ethnic groups)在1926年有194个,1959年109个,1970-1979年有104个。1983年苏联出版的《苏联百科词典》(第二版)的中译本提供了101个民族的具体人口数字,另外没有给出族名的“其他民族”在1979年共有6.7万人。西方学者新近出版的著作介绍:1935年苏联有121个“narodnosti”,而1938年的名单则有31个“nations”、28个“narodnosti”、31个“national groups”,和30个“ethnographic groups”,共4类120个“民族”。

  (相关简介:马戎,北京大学教授。本文写于2010年。限于篇幅,仅保留部分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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