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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澄:古巴开始大力发展个体和私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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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澄:古巴开始大力发展个体和私有经济-凯发k8官方首页

徐世澄:古巴开始大力发展个体和私有经济
2019-05-09 12:07:58
来源:《统一战线学研究》 作者: 徐世澄
关键词:古巴 点击: 次 我要评论
最近10多年来,古巴不断更新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将闲置的土地承包给个人或合作社,建立非农牧业合作社,扩大个体户和减少国有部门的冗员,是古巴模式更新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三项重要举措。

  2019年2月24日,古巴就“是否通过新宪法草案”进行全民公决。3月1日,古巴全国选举委员会公布最终选举结果:选民总数8705723人,参加投票人数为7848343人,投票率为90.15%;投赞成票6816169人,占全部选民的78.30%,占投票选民的86.85%,古巴新宪法(下文简称新宪法)顺利通过。新宪法的正式实施尚需下一次古巴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下文简称古巴全国人大)作出决定。新宪法首次承认私有制。新宪法第22条承认以下所有制形式: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合作所有制,政治、群众和社会组织所有制,私有制,混合所有制,联合机制与方式,个人所有制。这表明,古巴在强调全民所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同时,肯定合作所有制、私有制、混合所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等多种所有制的存在。这是古巴革命胜利后首次在其宪法中承认私有制,反映了古巴最近10多年来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实际。目前,古巴党和政府在古共中央第一书记劳尔·卡斯特罗和国务委员会主席、部长会议主席米格尔·迪亚斯-卡内尔的领导下,正在不断深化古巴的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努力将古巴建设成为一个繁荣和持续的社会主义国家。

  一、古巴革命胜利初期的所有制改革

  1959年1月1日,古巴革命取得胜利。古巴革命胜利后初期,新政权进行了一系列民主改革。5月7日,古巴颁布第一部土地改革法,没收了本国和外国(主要是美国)大庄园主的土地,建立国营农场或甘蔗合作社。与此同时,对无地和少地的个体农民,政府无偿分配少量的土地,总共向10万农户发放了土地证,使他们成为古巴的小农。1963年10月4日,古巴政府颁布了第二部土地改革法,规定征收超过5卡巴耶里亚的私有土地。经过两次土地改革,古巴国有土地(国营农场和甘蔗农场)占全国土地面积的70%,小农和合作社占全国土地面积的30%。革命政府在革命胜利后头两年还对本国和外国企业实行国有化。1960年10月,革命政府宣布将本国资本经营的382家工商业和全部私人银行收归国有。与此同时,由于美国对古巴实施禁运,革命政府把价值约15亿美元的400多家美资企业全部收归国有。1961年5月1日,古巴革命领导人菲德尔·卡斯特罗宣布古巴是社会主义国家。

  1968年3月,古巴政府发动了“革命攻势”。在发动“革命攻势”前,古巴25%的零售业掌握在私人手里,而“革命攻势”后,政府接管了几乎所有的私人小企业、手工业作坊和商店,基本上消灭了城市中的私有制。据统计,这场“革命攻势”总共没收了55636家小企业和店铺,其中很多只有一两人经营,包括:11878家食品店,3130家肉铺,3198家酒吧,8101家饭店、咖啡店,6653家洗衣店,3643家理发店,1188家修鞋店,4544家修车店,1598家手工业作坊和3345家木匠铺等。但古巴农村一直保留着小农经济所有制。

  古巴现行宪法是经过1992年和2002年两次修改的1976年宪法。1976年宪法第14条规定:“古巴共和国占统治地位的是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第20条规定:“国家承认小农在法定范围内对其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和工具的所有权。小农有权按法定形式和条件为生产农产品和取得国家贷款和方便而联合起来。”

  据官方统计,1970年古巴经济自立人口(劳动力)共有240万,其中私人经济(小农等)有30.01万,占劳动力的12.5%;个体户(即在城市的私人经济)只有3万,占劳动力的1.2%。1981年古巴有劳动力286.76万,私人经济减少到20.41万,个体户有4.65万;1989年劳动力增加到387.02万,私人经济有22.91万,个体户减少到2.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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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古巴非公有制经济的曲折发展(1990-2008年)

  20世纪90年代初,古巴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苏联解体、社会主义阵营消失和美国加强对古巴的经济封锁,古巴经济遭受了巨大打击。20世纪90年代头4年,古巴国内生产总值下降35%,外贸下降85%,进入“特殊时期”。1992年2月,古巴政府对1982年通过的外资法进行了修改,放宽了对外资的限制,开始与外资建立合资企业。1992年7月12日,古巴全国人大对1976年宪法作出较大幅度的修改。修改后的宪法第23条规定:“国家承认依法建立的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与此同时,为了搞活经济,1993年9月8日,古巴政府颁布第141号法令,允许在135个行业(经济活动)中建立个体户。这些行业主要包括餐饮业、手工业、服务业。比如,餐厅、酒吧、咖啡店,泥瓦匠、木匠、石匠、花匠、照相师、汽车司机、人力车夫,家政服务、修鞋、修钟表、修电视,理发、美容、擦皮鞋等,但不包括制造业和建筑业,且规定餐厅接待顾客不得超过20人。

  1994年10月和12月,古巴分别开放了农牧业产品自由市场和手工业产品市场。这使古巴个体户增加,1995年个体户达13.81万,1999年增加到15.66万。但是,21世纪头8年,由于古巴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国家对经济干预加强,古巴的个体户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2007年古巴劳动力增加到近500万,但个体户减少到13.84万。

  三、劳尔·卡斯特罗主政后古巴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08年至今)

  2006年7月,古巴革命领袖菲德尔·卡斯特罗因病将其担任的所有重要职务暂时移交给劳尔·卡斯特罗。2008年2月24日,在第7届古巴全国人大会议上,劳尔·卡斯特罗当选并就任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和部长会议主席,正式接替菲德尔·卡斯特罗的国家领导职务。劳尔·卡斯特罗随即提出要更新古巴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将闲置的土地承包给个人或合作社,建立非农牧业合作社,扩大个体户和减少国有部门的冗员,是古巴模式更新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三项重要举措。

  (一)闲置土地的承包

  2008年7月,劳尔·卡斯特罗主持的政府颁布第259号法令,将闲置的土地承包给个人或合作社,个人可承包13.42至40.26公顷的土地,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可延长。到2012年初,原闲置农地的80%已经承包给17万农民和合作社。2012年和2014年,古巴政府先后颁布第300号法令和第311号法令,对第259号法令作了一些修改。

  2017年8月16日,古巴农业部土地管控司司长艾迪·索卡·巴尔多金对《格拉玛报》记者说:自2008年至2017年8月,共有191.7万公顷土地承包给自然人和法人,占全国农用土地的31%,其中173.3万公顷土地承包给22.2万自然人。他说,古巴全国共有620万公顷农用土地,330万公顷森林。农用土地分四个等级,其中第一、二等级即比较好的土地均已经开发利用,第三、四等级的土地有待开发。到2016年底,古巴尚有89.4万公顷闲置土地没有利用,分布在全国各地,其中有30万公顷土地还可以让个人承包。

  自2017年起,为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和促使承包者更好利用承包土地来发展农牧业生产,古巴政府在比那德尔里奥省和西恩富戈斯两省进行试点,开始对土地承包者征收土地承包税。根据土地的好坏,承包者每公顷缴纳45至180比索的税。据统计,比那德尔里奥省共有3.3万公顷闲置土地被承包,可征税214万比索;西恩富戈斯省有20309公顷闲置土地被承包,可征税130万比索。2018年起,古巴政府陆续在其他省征收土地承包税。

  2018年8月7日,古巴政府颁布第358号法令,决定延长土地承包期,个人(自然人)的承包期从10年增加到20年,法人(合作社)承包期无限制。同时,该法令允许个人最多承包的土地从原来的13.42公顷增加到26.84公顷,如果用于发展畜牧业,最多可承包67.10公顷土地,但对承包者的审批和要求更为严格。

  作为古巴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闲置土地的承包对促进古巴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问题是土地承包者抱怨政府没有开设农用物资的批发市场,未能向承包者提供足够的、平价的农用机械、种子、化肥、农药、燃料等,承包者不得不到黑市高价购买,而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又必须以低价卖给国家,不能拿到自由市场去销售。而政府则批评一些土地承包者没有很好开发和利用承包的土地。此外,闲置的土地一般远离居民点和公路,缺乏水资源,杂草丛生,开发难度较大。

  (二)非农牧业合作社的建立

  如前所述,古巴革命胜利后,于1959年和1963年先后进行了两次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后,古巴农村的土地所有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全民所有制(国营农场)占全国农业用地的70%,其余30%归小农所有。1963年至20世纪80年代初,古巴政府通过各种途径逐渐将小农经济纳入国有经济之中。20世纪80年代,古巴有两种合作社:一种是信贷与服务合作社(ccs),这是一种初级的合作社,农民为了获得贷款和配给的物质而组织起来,其社员的生产活动仍独自进行;另一种是农牧业生产合作社(cpa)。1983年,国营农场占农用土地84%,而小农及合作社占16%。到1989年,国营农场占农业用地78%,农牧业生产合作社占10%,信贷与服务合作社占12%。1993年9月,古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将部分国营农场转变为合作社性质的合作生产基层组织(ubpc),这是古巴农村经济的一项改革。到1998年,国营农场占农业用地33%,合作生产基层组织占41%,农牧业生产合作社占9%,信贷与服务合作社占17%。到2010年,古巴全国共有2256个合作生产基层组织,1048个农牧业生产合作社,2949个信贷与服务合作社。在古巴,一般把参加信贷与服务合作社的农民视为小农,即个体农民,其总数约20万。

  2011年4月,古共六大通过了《党和革命经济和社会政策纲要》(下文简称《纲要》),这是指导古巴经济变革的纲领性文件。《纲要》中专门有一节“合作社”,即第25条至29条。其主要内容是:要在各个部门建立两个等级的合作社,并将它们作为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形式;合作社是拥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拥有自己的资产,由提供物资和劳动的成员组成,其宗旨是生产和提供对社会有用的服务。在履行对国家的承诺后,合作社可根据所批准的经济活动,不经过中间人,自由地进行销售。合作社在按法律规定缴纳税收之后,可决定支付给劳动者的收入和分配利润。根据《纲要》有关规定,2012年12月11日,古巴政府颁布了第305号法令,允许成立非农牧业合作社(cna)。非农牧业合作社在2013年有198家,2014年有345家,2015年有367家,2016年有397家,2017年有431家。2013年和2014年增加速度较快,2015年之后增速减慢。

  2016年4月古共七大原则通过、2017年7月正式公布的《古巴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的理念》(下文简称《理念》)第二章,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体系中的第二种形式合作所有制作出规定:“模式更新所认可的合作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它建立在其所有者社员们集体劳动的基础上的,有效地实施合作社主义的原则。因此,在非国有形式中,它受到特别的关注。……根据需要,合作社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雇佣劳务,包括临时工,临时工拥有劳工法规定的所有雇工的义务和权利。”

  从古共六大和七大的文件来看,古巴非农牧业合作社的成立是符合古共党代会文件精神的。从现有的非农牧业合作社来看,其规模大小不一,人数最少只有3人,最多有数百人,主要从业的范围是贸易(以零售业为主)、餐饮业和服务业(约占62%),其次是工业(主要是废品回收)、建筑、运输、财会、能源、食品、渔业等。大约有70%以上的非农牧业合作社成员和雇员来自原国有部门。2017年431家非农牧业合作社占全国经济单位总数9878家的4.11%,占全国合作社总数5421家的7.95%,应该说所占比重不大,但非农牧业合作社的成立搞活了古巴经济、促进了古巴改革,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对此,古巴领导人予以肯定。然而,古巴领导人也指出了非农牧业合作社存在的种种问题,如逃税、原材料来路不明、腐败、分配不合理等。因此,自2017年下半年起,古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限制非农牧业合作社的措施,限制其数量的迅速扩大、催促纳税、限制经营范围和雇工人数,规定社长和职工的工资差别不得超过3倍等。古共七大《理念》文件虽肯定古巴“合作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把合作社视为“非国有形式”。

  (三)个体户的扩大

  2008年2月,劳尔•卡斯特罗提出要更新古巴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提出要通过扩大个体户来减少国有部门的冗员。2009年3月2日,劳尔·卡斯特罗主持召开国务委员会会议,决定放宽对个体劳动的限制。2010年8月1日,劳尔在第7届古巴全国人大第5次会议上宣布:古巴将分阶段逐步减少在国有部门工作的职工,扩大个体劳动者的数量。他称:“部长会议决定扩大个体户作为安排国有部门冗员的出路,取消现行的对个体户登记和某些产品贸易的各种限制,使雇用劳动力灵活化”;“结构和观念的变革,目的是为了保存和发展我们的社会制度使之在未来持续下去”。在这个讲话中,他还强调,要改变对个体私人劳动否定的看法:“关于思想必要的变化,举例来说,既然我们得出结论认为,个体劳动是解决就业的一条出路,可为居民增加商品和劳务的供应,使政府摆脱这些活动,那么,党和政府要做的是为个体户对经营提供方便,不要对他们说三道四或歧视他们,更不要丑化他们。为此,必须改变我们中间不少人对私人劳动方式否定的看法”“我们在个体部门的扩大和灵活化方面已经迈出和即将迈出的步伐是深思熟虑和认真分析的结果,我们可以保证,这次不会再有倒退”。

  2010年古巴政府根据2009年3月2日国务委员会的决定,先后共颁布了有关放宽个体劳动限制的10项法令和60项决议。其中包括9月24日公布的向个体户开放的178项经济活动(后又先后增加到181项和201项),其中有29项是新开放的,有83项允许雇用劳动力(1993年的第141法令不允许雇佣职工,只允许个体户家属参与)。10月初,古巴开始启动个体户注册登记。

  2011年4月,古共六大通过的《纲要》充分肯定了2010年以来劳尔·卡斯特罗已开始实施的经济变革,并予以深化。这些变革主要表现在古巴所有制成分逐步多元化、外资逐步增加、个体经济得到明显的发展,改变了以前国家“大包大揽”的做法。《纲要》共313条,其中第168条规定“扩大非国有部门的劳动,作为一种就业的出路,是建立生产和劳务的新方式”;第169条要求“消灭冗员”;第187条要求“继续减少不生产的土地”;第189条要求“修改第259号法令,确保承包出去的土地能继续和持续得到开发”。5月,古巴国务委员会又通过多项协议,批准2项新法令和有关部委的相应决定,继续放宽对个体户的限制。9月9日发表的政府公报2011年第28和29期刊登了有关法令和决定,并于发布之日开始实施,放宽了对个体经营活动的税收、经营法规和营业执照的规定。

  新措施包括扩大个体经营范围、免除老人缴纳社会保障金、降低获得某些营业执照的费用、免除某些个体经营活动税收、放宽员工雇用规定等。根据劳工和社保部第33号决定,181种经济活动均可以雇工;根据金融和价格部第299号决议,免除60岁以上工作妇女和65岁以上工作男性缴纳社会保障金,甚至退还以前多收的金额。根据金融和价格部第298号决议,针对不断增加的小企业出台的另一项重要措施是,免除个体户雇用的前5名职员2011年7月至12月的劳动力使用税。同时政府还决定将租房的最低税收从每月200可兑换比索减少到150可兑换比索。此外,维修期间可以暂停缴纳营业税。扩大个体餐馆规模,允许餐厅座位数量由原来的20个增加到50个。2011年12月20日起,政府允许银行可向个体户、小农进行小额贷款。据统计,2012年政府预算收入为460亿比索(19.16亿美元),其中个体户直接收入为11亿比索(4600万美元)。个体户的数量从2011年年初的15.8万户增加到2011年底的35.8万户,增加了20万户。政府还通过法令,将原国有理发店、美容店承包给原商店的职工,将这些商店的职工转为个体户。随后,政府又将原属于国有商店职工的木匠、鞋匠、摄影师、锁匠、钟表修理师、首饰修理师、电器修理师通过承包转为个体户。到2013年底,个体户增加到44.5万,2015年曾一度超过50万。

  《理念》承认私有制,并对私有制的作用作了肯定:“私有制起补充作用,履行社会的功能,在满足需求和实现全面经济效益方面做出贡献。”《理念》第二章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体系中的私有制表述如下:“法律对私有制方式进行调节使它促进企业体系更加牢固,使之互相关联,有利于整个经济。对规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权利的行使需根据法规的有关规定。……古巴的自然人可以建立下列几种经营:1.小买卖,基本上是由劳动者和其家属经营。这种买卖不是企业单位,不是法人。2.根据其活动的数量、职工的多少和社会的目标区分的私人微、小、中型企业,被认可为法人。”

  2016年4月16日,劳尔·卡斯特罗在古共七大报告中既肯定个体户和私有经济的作用,又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他强调:“非国有经济部门继续扩大,而国有部门的就业人数所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从2010年的81.2%减少到2015年的70.8%。50多万的古巴人登记为个体劳动者,他们提供非常需要的服务和产品,已经形成一个不被歧视和不被诋毁的合法准许的个体劳动。但是,也出现了腐败和非法的行为,对这些现象如逃税、非法从事不准许的经济活动等现象的斗争不够有力和到位。”

  古共七大召开后不久,针对劳尔·卡斯特罗所批评的在个体户发展中出现的偷税漏税严重、非法从事不准许的经济活动等问题,古巴政府决定对27项经济活动暂停发放个体营业执照,以调整、规范和完善个体经营活动、打击违法行为。2018年7月10日,古巴政府官方公报2018年第35期特刊发布了有关完善个体户政策的20个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国务委员会5项相关法令(2018年第353-357号法令)、部长会议1项法令(2018年第349号法令)和相关部委的14项决议。

  新法规和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开放被冻结的27项经济活动,允许进行登记获取营业执照;(2)颁发一些新的经济活动项目的营业执照,如餐饮业服务、酒吧间和娱乐服务、面包点心制作、交通工具出租等;(3)每位个体户只能从事一项经济活动,只能领取1张营业执照;(4)在一个场所只能从事一种服务,或开餐馆或酒吧娱乐;(5)不允许给下列经济活动颁发营业执照,包括农牧业产品批发、农牧业产品零售、流动车(摊贩)出售农产品、唱片的买卖、娱乐设备的操作等;(6)有96项经济活动合并成28项,原总数201项经济活动减少为123项;(7)个体户必须办理1张银行卡,以记录其营业收支情况,避免偷税现象发生;(8)餐厅、酒吧、咖啡馆最多只能接待50名顾客;(9)取消原规定个体户(开设餐馆等)雇用1至5名人员免交雇用劳动力税的优惠;(10)123项经济活动分两种情况缴纳税收,其中52种经济活动根据古巴税务总则缴纳税收,71种经济活动根据简化税则缴纳税收。

  新的规定颁布150天后,自2018年12月7日起正式生效,政府重新开始向个体经营者发放暂停1年多的27项经济活动的营业执照。由于不少个体户对上述第3、4和第8项的限制性规定纷纷表示强烈不满,在新规定生效前,12月5日,古巴劳工和社会保险部长玛加丽塔宣布,根据众多个体户的意见,政府决定取消“一人一证”的规定(即每名个体户只能办理一张营业执照),并取消餐馆规模不得超过50个座位的规定。评论认为,古巴政府这一不寻常的调整是古巴新领导人、2018年4月新当选和就任国务委员会主席和部长会议主席的米格尔·迪亚斯-卡内尔政府改变原有僵化格局的一项举措。米格尔·迪亚斯-卡内尔7日在个人推特上写道:“没有理由认为,这些新的调整是一种倒退。也没有理由认为,听取人民的意见是政府软弱的表现。革命就是要改变应该改变的一切。”

  2018年12月9日,古巴劳工和社保部副部长玛尔塔·埃莱娜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从2010年10月起,古巴个体户不断增加,从2010年的15.7万户增加到2018年8月的59.3万户,占全国劳动力的13%,增加了43万多个新就业机会。目前个体户从事的经济活动主要集中在食品加工和销售、交通运输、住房出租、雇佣劳动等。目前古巴从事个体劳动的人中,退休人员占12%,妇女和青年各占30%左右,有16%是有固定工作的职工。

  个体户的扩大对古巴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部分解决了国有部门冗员的就业问题;二是给国家增加了税收收入;三是给民众生活提供了方便;四是搞活了经济,促进了国家商业、服务业和旅游业等部门的发展;五是使一部分人增加收入。但是,一些个体户抱怨政府相关条例限制太多,缺乏农产品批发市场(尽管哈瓦那2018年开设了一家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但只准合作社采购,不准个体户去采购),税收负担太重、办证手续过于繁琐等。而政府官员则批评一些个体户偷税漏税、原材料来历不明、经营一些政府禁止经营的经济文化活动。

  古巴政府个体户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表明,古巴党和政府已经开始重视和肯定个体经济在古巴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同时,正在不断完善有关个体经济的条例,以进一步健康有序地促进个体和私有经济的发展,使古巴经济社会模式不断更新。

  据古巴问题专家卡尔梅洛·梅萨-拉戈最新统计,目前古巴非国有部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59万户个体户,二是274635名土地承包者,三是18600名非农牧业合作社社员。这三部分古巴非国有部门从业人员占古巴30%的劳动力,贡献国内生产总值的7%,缴纳的税收占总税收的11%。

  四、结语

  古巴党和政府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政策和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在发展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同时,也必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才能取得进展和成功。古巴革命胜利60年来,在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政策和实践方面走过了一条曲折反复的道路。值得肯定的是,古巴党和政府一直允许在农村合法存在小农经济,而且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古巴全国小农协会。但是,古巴党和政府对城市的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和实践却出现过多次反复。1960年古巴政府把本国工商企业收归国有,1968年古巴的“革命攻势”将城市几乎所有私人小企业、手工作坊和商店都由国家接管。20世纪90年代,古巴政府允许建立个体户,并开放农牧业产品和手工业产品(销售)市场,但后来又出现反复。2010年,劳尔·卡斯特罗提出,应进行“结构和观念的变革”,强调要改变对个体私人劳动否定的看法。此后,古巴政府内部和理论界仍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直到2019年2月24日全民公决通过新宪法,古巴终于对私有制和个人私有制作出法律上的肯定。目前,古巴党和政府已经确定,要考虑和利用市场因素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但仍未确定要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个体经济雇用工人的数量、经营规模和行业范围等方面仍设置了种种限制。这使古巴目前很难出现大、中型私有企业,连小微私营企业也为数不多。中国发展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成功经验。古巴新任国务委员会主席兼部长会议主席在会见习近平主席时表示,古巴钦佩中国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古巴党高度赞同中共十九大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愿学习借鉴,更好地推进国内经济社会模式更新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古巴党和政府将根据具体国情,借鉴中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宝贵经验,使古巴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健康发展。

  徐世澄,察哈尔学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拉丁美洲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拉丁美洲研究所研究员

  本文原题《徐世澄:古巴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政策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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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澄:古巴开始大力发展个体和私有经济

徐世澄:古巴开始大力发展个体和私有经济

2019-05-09 12:07:58
来源:《统一战线学研究》 作者: 徐世澄
关键词:古巴 我要评论
最近10多年来,古巴不断更新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将闲置的土地承包给个人或合作社,建立非农牧业合作社,扩大个体户和减少国有部门的冗员,是古巴模式更新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三项重要举措。

  2019年2月24日,古巴就“是否通过新宪法草案”进行全民公决。3月1日,古巴全国选举委员会公布最终选举结果:选民总数8705723人,参加投票人数为7848343人,投票率为90.15%;投赞成票6816169人,占全部选民的78.30%,占投票选民的86.85%,古巴新宪法(下文简称新宪法)顺利通过。新宪法的正式实施尚需下一次古巴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下文简称古巴全国人大)作出决定。新宪法首次承认私有制。新宪法第22条承认以下所有制形式: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合作所有制,政治、群众和社会组织所有制,私有制,混合所有制,联合机制与方式,个人所有制。这表明,古巴在强调全民所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同时,肯定合作所有制、私有制、混合所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等多种所有制的存在。这是古巴革命胜利后首次在其宪法中承认私有制,反映了古巴最近10多年来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实际。目前,古巴党和政府在古共中央第一书记劳尔·卡斯特罗和国务委员会主席、部长会议主席米格尔·迪亚斯-卡内尔的领导下,正在不断深化古巴的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努力将古巴建设成为一个繁荣和持续的社会主义国家。

  一、古巴革命胜利初期的所有制改革

  1959年1月1日,古巴革命取得胜利。古巴革命胜利后初期,新政权进行了一系列民主改革。5月7日,古巴颁布第一部土地改革法,没收了本国和外国(主要是美国)大庄园主的土地,建立国营农场或甘蔗合作社。与此同时,对无地和少地的个体农民,政府无偿分配少量的土地,总共向10万农户发放了土地证,使他们成为古巴的小农。1963年10月4日,古巴政府颁布了第二部土地改革法,规定征收超过5卡巴耶里亚的私有土地。经过两次土地改革,古巴国有土地(国营农场和甘蔗农场)占全国土地面积的70%,小农和合作社占全国土地面积的30%。革命政府在革命胜利后头两年还对本国和外国企业实行国有化。1960年10月,革命政府宣布将本国资本经营的382家工商业和全部私人银行收归国有。与此同时,由于美国对古巴实施禁运,革命政府把价值约15亿美元的400多家美资企业全部收归国有。1961年5月1日,古巴革命领导人菲德尔·卡斯特罗宣布古巴是社会主义国家。

  1968年3月,古巴政府发动了“革命攻势”。在发动“革命攻势”前,古巴25%的零售业掌握在私人手里,而“革命攻势”后,政府接管了几乎所有的私人小企业、手工业作坊和商店,基本上消灭了城市中的私有制。据统计,这场“革命攻势”总共没收了55636家小企业和店铺,其中很多只有一两人经营,包括:11878家食品店,3130家肉铺,3198家酒吧,8101家饭店、咖啡店,6653家洗衣店,3643家理发店,1188家修鞋店,4544家修车店,1598家手工业作坊和3345家木匠铺等。但古巴农村一直保留着小农经济所有制。

  古巴现行宪法是经过1992年和2002年两次修改的1976年宪法。1976年宪法第14条规定:“古巴共和国占统治地位的是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第20条规定:“国家承认小农在法定范围内对其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和工具的所有权。小农有权按法定形式和条件为生产农产品和取得国家贷款和方便而联合起来。”

  据官方统计,1970年古巴经济自立人口(劳动力)共有240万,其中私人经济(小农等)有30.01万,占劳动力的12.5%;个体户(即在城市的私人经济)只有3万,占劳动力的1.2%。1981年古巴有劳动力286.76万,私人经济减少到20.41万,个体户有4.65万;1989年劳动力增加到387.02万,私人经济有22.91万,个体户减少到2.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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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古巴非公有制经济的曲折发展(1990-2008年)

  20世纪90年代初,古巴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苏联解体、社会主义阵营消失和美国加强对古巴的经济封锁,古巴经济遭受了巨大打击。20世纪90年代头4年,古巴国内生产总值下降35%,外贸下降85%,进入“特殊时期”。1992年2月,古巴政府对1982年通过的外资法进行了修改,放宽了对外资的限制,开始与外资建立合资企业。1992年7月12日,古巴全国人大对1976年宪法作出较大幅度的修改。修改后的宪法第23条规定:“国家承认依法建立的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与此同时,为了搞活经济,1993年9月8日,古巴政府颁布第141号法令,允许在135个行业(经济活动)中建立个体户。这些行业主要包括餐饮业、手工业、服务业。比如,餐厅、酒吧、咖啡店,泥瓦匠、木匠、石匠、花匠、照相师、汽车司机、人力车夫,家政服务、修鞋、修钟表、修电视,理发、美容、擦皮鞋等,但不包括制造业和建筑业,且规定餐厅接待顾客不得超过20人。

  1994年10月和12月,古巴分别开放了农牧业产品自由市场和手工业产品市场。这使古巴个体户增加,1995年个体户达13.81万,1999年增加到15.66万。但是,21世纪头8年,由于古巴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国家对经济干预加强,古巴的个体户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2007年古巴劳动力增加到近500万,但个体户减少到13.84万。

  三、劳尔·卡斯特罗主政后古巴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08年至今)

  2006年7月,古巴革命领袖菲德尔·卡斯特罗因病将其担任的所有重要职务暂时移交给劳尔·卡斯特罗。2008年2月24日,在第7届古巴全国人大会议上,劳尔·卡斯特罗当选并就任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和部长会议主席,正式接替菲德尔·卡斯特罗的国家领导职务。劳尔·卡斯特罗随即提出要更新古巴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将闲置的土地承包给个人或合作社,建立非农牧业合作社,扩大个体户和减少国有部门的冗员,是古巴模式更新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三项重要举措。

  (一)闲置土地的承包

  2008年7月,劳尔·卡斯特罗主持的政府颁布第259号法令,将闲置的土地承包给个人或合作社,个人可承包13.42至40.26公顷的土地,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可延长。到2012年初,原闲置农地的80%已经承包给17万农民和合作社。2012年和2014年,古巴政府先后颁布第300号法令和第311号法令,对第259号法令作了一些修改。

  2017年8月16日,古巴农业部土地管控司司长艾迪·索卡·巴尔多金对《格拉玛报》记者说:自2008年至2017年8月,共有191.7万公顷土地承包给自然人和法人,占全国农用土地的31%,其中173.3万公顷土地承包给22.2万自然人。他说,古巴全国共有620万公顷农用土地,330万公顷森林。农用土地分四个等级,其中第一、二等级即比较好的土地均已经开发利用,第三、四等级的土地有待开发。到2016年底,古巴尚有89.4万公顷闲置土地没有利用,分布在全国各地,其中有30万公顷土地还可以让个人承包。

  自2017年起,为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和促使承包者更好利用承包土地来发展农牧业生产,古巴政府在比那德尔里奥省和西恩富戈斯两省进行试点,开始对土地承包者征收土地承包税。根据土地的好坏,承包者每公顷缴纳45至180比索的税。据统计,比那德尔里奥省共有3.3万公顷闲置土地被承包,可征税214万比索;西恩富戈斯省有20309公顷闲置土地被承包,可征税130万比索。2018年起,古巴政府陆续在其他省征收土地承包税。

  2018年8月7日,古巴政府颁布第358号法令,决定延长土地承包期,个人(自然人)的承包期从10年增加到20年,法人(合作社)承包期无限制。同时,该法令允许个人最多承包的土地从原来的13.42公顷增加到26.84公顷,如果用于发展畜牧业,最多可承包67.10公顷土地,但对承包者的审批和要求更为严格。

  作为古巴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闲置土地的承包对促进古巴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问题是土地承包者抱怨政府没有开设农用物资的批发市场,未能向承包者提供足够的、平价的农用机械、种子、化肥、农药、燃料等,承包者不得不到黑市高价购买,而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又必须以低价卖给国家,不能拿到自由市场去销售。而政府则批评一些土地承包者没有很好开发和利用承包的土地。此外,闲置的土地一般远离居民点和公路,缺乏水资源,杂草丛生,开发难度较大。

  (二)非农牧业合作社的建立

  如前所述,古巴革命胜利后,于1959年和1963年先后进行了两次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后,古巴农村的土地所有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全民所有制(国营农场)占全国农业用地的70%,其余30%归小农所有。1963年至20世纪80年代初,古巴政府通过各种途径逐渐将小农经济纳入国有经济之中。20世纪80年代,古巴有两种合作社:一种是信贷与服务合作社(ccs),这是一种初级的合作社,农民为了获得贷款和配给的物质而组织起来,其社员的生产活动仍独自进行;另一种是农牧业生产合作社(cpa)。1983年,国营农场占农用土地84%,而小农及合作社占16%。到1989年,国营农场占农业用地78%,农牧业生产合作社占10%,信贷与服务合作社占12%。1993年9月,古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将部分国营农场转变为合作社性质的合作生产基层组织(ubpc),这是古巴农村经济的一项改革。到1998年,国营农场占农业用地33%,合作生产基层组织占41%,农牧业生产合作社占9%,信贷与服务合作社占17%。到2010年,古巴全国共有2256个合作生产基层组织,1048个农牧业生产合作社,2949个信贷与服务合作社。在古巴,一般把参加信贷与服务合作社的农民视为小农,即个体农民,其总数约20万。

  2011年4月,古共六大通过了《党和革命经济和社会政策纲要》(下文简称《纲要》),这是指导古巴经济变革的纲领性文件。《纲要》中专门有一节“合作社”,即第25条至29条。其主要内容是:要在各个部门建立两个等级的合作社,并将它们作为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形式;合作社是拥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拥有自己的资产,由提供物资和劳动的成员组成,其宗旨是生产和提供对社会有用的服务。在履行对国家的承诺后,合作社可根据所批准的经济活动,不经过中间人,自由地进行销售。合作社在按法律规定缴纳税收之后,可决定支付给劳动者的收入和分配利润。根据《纲要》有关规定,2012年12月11日,古巴政府颁布了第305号法令,允许成立非农牧业合作社(cna)。非农牧业合作社在2013年有198家,2014年有345家,2015年有367家,2016年有397家,2017年有431家。2013年和2014年增加速度较快,2015年之后增速减慢。

  2016年4月古共七大原则通过、2017年7月正式公布的《古巴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的理念》(下文简称《理念》)第二章,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体系中的第二种形式合作所有制作出规定:“模式更新所认可的合作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它建立在其所有者社员们集体劳动的基础上的,有效地实施合作社主义的原则。因此,在非国有形式中,它受到特别的关注。……根据需要,合作社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雇佣劳务,包括临时工,临时工拥有劳工法规定的所有雇工的义务和权利。”

  从古共六大和七大的文件来看,古巴非农牧业合作社的成立是符合古共党代会文件精神的。从现有的非农牧业合作社来看,其规模大小不一,人数最少只有3人,最多有数百人,主要从业的范围是贸易(以零售业为主)、餐饮业和服务业(约占62%),其次是工业(主要是废品回收)、建筑、运输、财会、能源、食品、渔业等。大约有70%以上的非农牧业合作社成员和雇员来自原国有部门。2017年431家非农牧业合作社占全国经济单位总数9878家的4.11%,占全国合作社总数5421家的7.95%,应该说所占比重不大,但非农牧业合作社的成立搞活了古巴经济、促进了古巴改革,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对此,古巴领导人予以肯定。然而,古巴领导人也指出了非农牧业合作社存在的种种问题,如逃税、原材料来路不明、腐败、分配不合理等。因此,自2017年下半年起,古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限制非农牧业合作社的措施,限制其数量的迅速扩大、催促纳税、限制经营范围和雇工人数,规定社长和职工的工资差别不得超过3倍等。古共七大《理念》文件虽肯定古巴“合作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把合作社视为“非国有形式”。

  (三)个体户的扩大

  2008年2月,劳尔•卡斯特罗提出要更新古巴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提出要通过扩大个体户来减少国有部门的冗员。2009年3月2日,劳尔·卡斯特罗主持召开国务委员会会议,决定放宽对个体劳动的限制。2010年8月1日,劳尔在第7届古巴全国人大第5次会议上宣布:古巴将分阶段逐步减少在国有部门工作的职工,扩大个体劳动者的数量。他称:“部长会议决定扩大个体户作为安排国有部门冗员的出路,取消现行的对个体户登记和某些产品贸易的各种限制,使雇用劳动力灵活化”;“结构和观念的变革,目的是为了保存和发展我们的社会制度使之在未来持续下去”。在这个讲话中,他还强调,要改变对个体私人劳动否定的看法:“关于思想必要的变化,举例来说,既然我们得出结论认为,个体劳动是解决就业的一条出路,可为居民增加商品和劳务的供应,使政府摆脱这些活动,那么,党和政府要做的是为个体户对经营提供方便,不要对他们说三道四或歧视他们,更不要丑化他们。为此,必须改变我们中间不少人对私人劳动方式否定的看法”“我们在个体部门的扩大和灵活化方面已经迈出和即将迈出的步伐是深思熟虑和认真分析的结果,我们可以保证,这次不会再有倒退”。

  2010年古巴政府根据2009年3月2日国务委员会的决定,先后共颁布了有关放宽个体劳动限制的10项法令和60项决议。其中包括9月24日公布的向个体户开放的178项经济活动(后又先后增加到181项和201项),其中有29项是新开放的,有83项允许雇用劳动力(1993年的第141法令不允许雇佣职工,只允许个体户家属参与)。10月初,古巴开始启动个体户注册登记。

  2011年4月,古共六大通过的《纲要》充分肯定了2010年以来劳尔·卡斯特罗已开始实施的经济变革,并予以深化。这些变革主要表现在古巴所有制成分逐步多元化、外资逐步增加、个体经济得到明显的发展,改变了以前国家“大包大揽”的做法。《纲要》共313条,其中第168条规定“扩大非国有部门的劳动,作为一种就业的出路,是建立生产和劳务的新方式”;第169条要求“消灭冗员”;第187条要求“继续减少不生产的土地”;第189条要求“修改第259号法令,确保承包出去的土地能继续和持续得到开发”。5月,古巴国务委员会又通过多项协议,批准2项新法令和有关部委的相应决定,继续放宽对个体户的限制。9月9日发表的政府公报2011年第28和29期刊登了有关法令和决定,并于发布之日开始实施,放宽了对个体经营活动的税收、经营法规和营业执照的规定。

  新措施包括扩大个体经营范围、免除老人缴纳社会保障金、降低获得某些营业执照的费用、免除某些个体经营活动税收、放宽员工雇用规定等。根据劳工和社保部第33号决定,181种经济活动均可以雇工;根据金融和价格部第299号决议,免除60岁以上工作妇女和65岁以上工作男性缴纳社会保障金,甚至退还以前多收的金额。根据金融和价格部第298号决议,针对不断增加的小企业出台的另一项重要措施是,免除个体户雇用的前5名职员2011年7月至12月的劳动力使用税。同时政府还决定将租房的最低税收从每月200可兑换比索减少到150可兑换比索。此外,维修期间可以暂停缴纳营业税。扩大个体餐馆规模,允许餐厅座位数量由原来的20个增加到50个。2011年12月20日起,政府允许银行可向个体户、小农进行小额贷款。据统计,2012年政府预算收入为460亿比索(19.16亿美元),其中个体户直接收入为11亿比索(4600万美元)。个体户的数量从2011年年初的15.8万户增加到2011年底的35.8万户,增加了20万户。政府还通过法令,将原国有理发店、美容店承包给原商店的职工,将这些商店的职工转为个体户。随后,政府又将原属于国有商店职工的木匠、鞋匠、摄影师、锁匠、钟表修理师、首饰修理师、电器修理师通过承包转为个体户。到2013年底,个体户增加到44.5万,2015年曾一度超过50万。

  《理念》承认私有制,并对私有制的作用作了肯定:“私有制起补充作用,履行社会的功能,在满足需求和实现全面经济效益方面做出贡献。”《理念》第二章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体系中的私有制表述如下:“法律对私有制方式进行调节使它促进企业体系更加牢固,使之互相关联,有利于整个经济。对规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权利的行使需根据法规的有关规定。……古巴的自然人可以建立下列几种经营:1.小买卖,基本上是由劳动者和其家属经营。这种买卖不是企业单位,不是法人。2.根据其活动的数量、职工的多少和社会的目标区分的私人微、小、中型企业,被认可为法人。”

  2016年4月16日,劳尔·卡斯特罗在古共七大报告中既肯定个体户和私有经济的作用,又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他强调:“非国有经济部门继续扩大,而国有部门的就业人数所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从2010年的81.2%减少到2015年的70.8%。50多万的古巴人登记为个体劳动者,他们提供非常需要的服务和产品,已经形成一个不被歧视和不被诋毁的合法准许的个体劳动。但是,也出现了腐败和非法的行为,对这些现象如逃税、非法从事不准许的经济活动等现象的斗争不够有力和到位。”

  古共七大召开后不久,针对劳尔·卡斯特罗所批评的在个体户发展中出现的偷税漏税严重、非法从事不准许的经济活动等问题,古巴政府决定对27项经济活动暂停发放个体营业执照,以调整、规范和完善个体经营活动、打击违法行为。2018年7月10日,古巴政府官方公报2018年第35期特刊发布了有关完善个体户政策的20个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国务委员会5项相关法令(2018年第353-357号法令)、部长会议1项法令(2018年第349号法令)和相关部委的14项决议。

  新法规和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开放被冻结的27项经济活动,允许进行登记获取营业执照;(2)颁发一些新的经济活动项目的营业执照,如餐饮业服务、酒吧间和娱乐服务、面包点心制作、交通工具出租等;(3)每位个体户只能从事一项经济活动,只能领取1张营业执照;(4)在一个场所只能从事一种服务,或开餐馆或酒吧娱乐;(5)不允许给下列经济活动颁发营业执照,包括农牧业产品批发、农牧业产品零售、流动车(摊贩)出售农产品、唱片的买卖、娱乐设备的操作等;(6)有96项经济活动合并成28项,原总数201项经济活动减少为123项;(7)个体户必须办理1张银行卡,以记录其营业收支情况,避免偷税现象发生;(8)餐厅、酒吧、咖啡馆最多只能接待50名顾客;(9)取消原规定个体户(开设餐馆等)雇用1至5名人员免交雇用劳动力税的优惠;(10)123项经济活动分两种情况缴纳税收,其中52种经济活动根据古巴税务总则缴纳税收,71种经济活动根据简化税则缴纳税收。

  新的规定颁布150天后,自2018年12月7日起正式生效,政府重新开始向个体经营者发放暂停1年多的27项经济活动的营业执照。由于不少个体户对上述第3、4和第8项的限制性规定纷纷表示强烈不满,在新规定生效前,12月5日,古巴劳工和社会保险部长玛加丽塔宣布,根据众多个体户的意见,政府决定取消“一人一证”的规定(即每名个体户只能办理一张营业执照),并取消餐馆规模不得超过50个座位的规定。评论认为,古巴政府这一不寻常的调整是古巴新领导人、2018年4月新当选和就任国务委员会主席和部长会议主席的米格尔·迪亚斯-卡内尔政府改变原有僵化格局的一项举措。米格尔·迪亚斯-卡内尔7日在个人推特上写道:“没有理由认为,这些新的调整是一种倒退。也没有理由认为,听取人民的意见是政府软弱的表现。革命就是要改变应该改变的一切。”

  2018年12月9日,古巴劳工和社保部副部长玛尔塔·埃莱娜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从2010年10月起,古巴个体户不断增加,从2010年的15.7万户增加到2018年8月的59.3万户,占全国劳动力的13%,增加了43万多个新就业机会。目前个体户从事的经济活动主要集中在食品加工和销售、交通运输、住房出租、雇佣劳动等。目前古巴从事个体劳动的人中,退休人员占12%,妇女和青年各占30%左右,有16%是有固定工作的职工。

  个体户的扩大对古巴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部分解决了国有部门冗员的就业问题;二是给国家增加了税收收入;三是给民众生活提供了方便;四是搞活了经济,促进了国家商业、服务业和旅游业等部门的发展;五是使一部分人增加收入。但是,一些个体户抱怨政府相关条例限制太多,缺乏农产品批发市场(尽管哈瓦那2018年开设了一家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但只准合作社采购,不准个体户去采购),税收负担太重、办证手续过于繁琐等。而政府官员则批评一些个体户偷税漏税、原材料来历不明、经营一些政府禁止经营的经济文化活动。

  古巴政府个体户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表明,古巴党和政府已经开始重视和肯定个体经济在古巴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同时,正在不断完善有关个体经济的条例,以进一步健康有序地促进个体和私有经济的发展,使古巴经济社会模式不断更新。

  据古巴问题专家卡尔梅洛·梅萨-拉戈最新统计,目前古巴非国有部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59万户个体户,二是274635名土地承包者,三是18600名非农牧业合作社社员。这三部分古巴非国有部门从业人员占古巴30%的劳动力,贡献国内生产总值的7%,缴纳的税收占总税收的11%。

  四、结语

  古巴党和政府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政策和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在发展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同时,也必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才能取得进展和成功。古巴革命胜利60年来,在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政策和实践方面走过了一条曲折反复的道路。值得肯定的是,古巴党和政府一直允许在农村合法存在小农经济,而且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古巴全国小农协会。但是,古巴党和政府对城市的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和实践却出现过多次反复。1960年古巴政府把本国工商企业收归国有,1968年古巴的“革命攻势”将城市几乎所有私人小企业、手工作坊和商店都由国家接管。20世纪90年代,古巴政府允许建立个体户,并开放农牧业产品和手工业产品(销售)市场,但后来又出现反复。2010年,劳尔·卡斯特罗提出,应进行“结构和观念的变革”,强调要改变对个体私人劳动否定的看法。此后,古巴政府内部和理论界仍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直到2019年2月24日全民公决通过新宪法,古巴终于对私有制和个人私有制作出法律上的肯定。目前,古巴党和政府已经确定,要考虑和利用市场因素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但仍未确定要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个体经济雇用工人的数量、经营规模和行业范围等方面仍设置了种种限制。这使古巴目前很难出现大、中型私有企业,连小微私营企业也为数不多。中国发展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成功经验。古巴新任国务委员会主席兼部长会议主席在会见习近平主席时表示,古巴钦佩中国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古巴党高度赞同中共十九大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愿学习借鉴,更好地推进国内经济社会模式更新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古巴党和政府将根据具体国情,借鉴中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宝贵经验,使古巴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健康发展。

  徐世澄,察哈尔学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拉丁美洲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拉丁美洲研究所研究员

  本文原题《徐世澄:古巴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政策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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